吉林碳谷(836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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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碳谷(836077)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27 16:00
规则制定 - 2025年8月28日公司审议通过《制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待股东会审议[2] 网络投票要求 - 股东会通知需明确投票代码等事项[6] - 网络投票首日三日前签协议并提供股东资料[6] 投票规则 - 多次有效投票按股份数计入表决权总数[8] - 累积投票制按一股对应多票,超票数无效[8] - 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投票为准[9][11] 结果统计 - 剔除需回避或放弃投票股东的投票[11] - 审议重大事项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11] 细则生效 - 细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解释修改权归董事会[13]
吉林碳谷(83607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7 16: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 任期规定 -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6] 聘任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查后聘任或解聘,2个转让日内公告报备[13] - 解聘应具充分理由,解聘或辞职2个交易日内公告报备[14] 离职交接 - 离任前需审查,完成移交且公告披露后辞职生效[14] 空缺处理 - 空缺时先由董事长代行,后指定董事或高管代行并公告报备[15]
吉林碳谷(83607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7 16: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关联方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方[6][8]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除担保外),应经董事会审议[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除担保外),应经董事会审议[1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低于30万元(除担保外),由总经理决定[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低于300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除担保外),由总经理决定[15] 担保规定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应具备合理商业逻辑,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5] 表决回避 -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8] 关联股东类别 - 关联股东包含交易对方等八类[20] 交易计算 - 对与同一关联方或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不同关联方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21][22] - 已按规定履行义务的交易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23] 免于审议和披露 - 与关联方进行九类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议和披露[23] 制度适用与生效 - 本制度未尽事宜适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25]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解释权和修改权归董事会[25] 制度发布 - 制度由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26]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26]
吉林碳谷(836077)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5-08-27 16: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份总数为587681817股,每股面值1元[5] - 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5] - 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核准公开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 - 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交所上市[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5名非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66]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74]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等工作[7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资金从税后利润支出[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有权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等向法院提起诉讼[13][1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通知公司并书面报告[15]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关注[23]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4]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0][31]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36]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需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经济工作3年以上[52]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得超过两届[52]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54][55] 财务报告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年度财务报告[7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80]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81] 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的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百分之十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82] - 公司分立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83]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减资后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83]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控股股东等,董事长是最终责任人[88] - 公司每年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董事长等出席[90] - 公司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制度[91]
吉林碳谷(836077) - 董事任命公告
2025-08-27 16:00
人事任命 - 2025年8月28日提名王忠维为公司董事,表决全票通过[2] - 同日提名王立刚为公司职工董事,表决全票通过[2] - 二人持股均为0股,占股本0%[2] 合规情况 - 本次任命未超董事总数限制,无兼任等不合规情形[3] 资格认可 - 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职能力,独立董事同意提名王忠维[4][5]
吉林碳谷(836077)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27 16:00
利润分配制度 - 2025年8月28日董事会通过《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2] - 分配税后利润提10%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7] 重大投资与利润分配 - 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投资累计支出达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总资产30%属重大情形[13] - 无重大投资,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10%[13]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0%[13]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解释修改权归董事会[20]
吉林碳谷(83607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7 16:00
制度通过 -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3] 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11]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未披露为重大错误[13]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重大交易为重大错误[14]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差异超20%认定存在重大差异[15]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超20%认定存在重大差异[16] 处理流程 - 年报披露有重大错误,董事会办公室调查提交审议[18] - 公司追究责任人责任不影响监管部门追责[19] - 处罚前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权利[20] 结果应用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公司绩效考核指标[21]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22][23] 责任情形 - 责任认定有从重、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情形各4种[22] 处罚方式 - 责任处罚方式有5种[22] 制度适用 - 其他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参照本制度[25] - 本制度未尽事宜适用相关规则和章程[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解释修改权属董事会[26] 制度发布 - 本制度由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28日发布[27]
吉林碳谷(83607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7 16:00
制度制定 - 2025年8月28日董事会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3] 薪酬确定 - 董事、高管薪酬以公司经营等情况综合考核确定[6] 管理机构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及初步确定薪酬方案[8] 薪酬构成 - 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领固定津贴,不参与挂钩考核[10] - 内部董事按岗位办法执行,不另领津贴[10] - 高管实行年薪制,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10] 其他规定 - 岗位变动按月算当年薪酬[12] - 除独董等外按标准缴五险一金[12] - 违规可降薪或不发绩效奖金[13]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董事会有解释修改权[15]
吉林碳谷(83607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7 16: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2] 投资信息与分类 - 重大投资信息源于年度计划、日常搜集等[6] - 重大投资分对内新增固定资产和对外股权投资[10] 资金来源与决策原则 - 投资资金源于自身积累和借款融资[11] - 对内投资遵循有效性等原则[13][14] - 对外投资遵循合法性等原则[15] 披露与审议标准 - 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比超10%需及时披露[17] - 对外投资资产总额占比超50%需股东会审议[18] 项目实施与管理 - 对内投资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并汇报[22] - 资本经营对外投资由董事会组织审议和办理手续[21] - 非资本经营投资由总经理组织,重大项目由招投标小组管理[23] 项目监控与评估 - 项目承办单位每三个月向总经理报告,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23] - 职能部门监控项目进度和款项清算[23] - 项目完成后由总经理或董事会评估并形成报告[23] 考核与资金跟踪 - 总经理考核项目和决策责任人[23] - 董事会专人跟踪委托理财资金,异常处理[23]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解释修改权归董事会[27]
吉林碳谷(83607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7 16:0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内部审计制度>》[2] 审计部门 - 公司设置内部审计部门,配置专职人员,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7] 审计工作 - 内审负责制订计划、确定范围、执行流程、建立档案等工作[12][14][18][20] 审计权限 - 内审有权制定制度、参加会议、要求报送资料、制止违规等[15] 审计处理 - 董事会可授予内审处理、处罚权,内审可提奖惩建议[16][23] 违规处理 - 对违规被审计单位责令改正,严重的报董事会处理[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实施,解释和修改权归董事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