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碳谷(83607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通过 -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3] 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11]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未披露为重大错误[13]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重大交易为重大错误[14]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差异超20%认定存在重大差异[15]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超20%认定存在重大差异[16] 处理流程 - 年报披露有重大错误,董事会办公室调查提交审议[18] - 公司追究责任人责任不影响监管部门追责[19] - 处罚前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权利[20] 结果应用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公司绩效考核指标[21]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22][23] 责任情形 - 责任认定有从重、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情形各4种[22] 处罚方式 - 责任处罚方式有5种[22] 制度适用 - 其他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差错追究参照本制度[25] - 本制度未尽事宜适用相关规则和章程[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解释修改权属董事会[26] 制度发布 - 本制度由吉林碳谷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28日发布[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