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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源环保: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13
减持主体基本情况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季献华减持前直接持股4,921,001股,通过南通和源投资中心间接持股280,000股,合计持股5,201,001股,占公司总股本3.136% [1][3] - 董事会秘书苏海娟减持前持股3,00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1.812% [1][4] - 季献华持股来源包括IPO前取得4,932,201股及其他方式取得268,800股,苏海娟持股来源包括IPO前取得2,770,400股及其他方式取得235,200股 [3][4] 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 季献华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1,238,82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525%,减持价格区间11.45~16.1元/股,减持总金额16,447,119.08元 [3][4] - 苏海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7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297%,减持价格14.5元/股,减持总金额10,150,000元 [3][4] - 季献华减持后持股数量降至5,210,500股,持股比例2.207%,苏海娟减持后持股数量增至3,227,840股,持股比例1.368% [4] 权益分派影响 - 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4,541,342.5元,每股转增0.4股,共计转增65,443,58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231,341,568股 [2] - 权益分派实施前季献华已减持1,100,200股,苏海娟已减持700,000股,权益分派完成后季献华剩余可减持数量调整为不超过139,188股,苏海娟剩余可减持数量调整为不超过69,733股 [2] 减持计划执行情况 - 减持计划于2025年5月15日首次披露,季献华原计划减持不超过1,200,000股(占原总股本0.724%),苏海娟原计划减持不超过750,000股(占原总股本0.452%) [1][4] - 季献华实际减持数量超出原计划38,821股,苏海娟实际减持数量未达原计划50,000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且与披露一致 [4]
华银电力: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13
股东减持计划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减持不超过20,311,242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 [1][2] - 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为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6日 [1][2] - 减持原因为股东自身经营投资需要 减持股份来源为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 [1][2] 股东持股情况 - 湖南能源当前持有公司股份169,460,608股 占总股本比例8.34% [2] - 所持股份于2016年9月28日正式解禁 股东曾承诺在2017年3月31日前不减持 [3] - 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承诺一致 股东无其他特殊安排 [1][3] 股份锁定承诺 - 股东承诺若因提供信息存在虚假记载等被立案调查 在调查结论形成前不转让股份 [1] - 如调查发现违法违规 锁定股份将自愿用于投资者赔偿安排 [1][3] - 股东需在收到立案通知后两个交易日内提交暂停转让申请 [1] 计划实施影响 - 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 - 实施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 - 具体减持数量及价格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股价状况择机决定 [3]
联合水务: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13
股东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 股东UW Holdings Limited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32,796,8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5% [1] - 该股东为公司IPO前引进的财务投资人,所持股份均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且已于2024年3月2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1] 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 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1] - 其中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总股本1%(4,232,206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总股本2%(8,464,412股) [2] - 减持期间为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 [2] - 减持价格将按照实施时的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确定 [2] 历史减持情况 - 最近12个月内已完成两次减持:2025年5月12日至7月10日减持12,696,206股(2.9999%),价格区间10.24-12.67元/股 [2] - 2024年12月2日至24日减持12,692,206股(2.9990%),价格区间10.20-11.66元/股 [2] 承诺履行情况 - 减持事项与IPO时作出的承诺一致,承诺包括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且自取得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股份 [4] - 股东承诺减持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交易所相关规定 [4] 股东身份信息 - UW Holdings Limited为非控股股东、非实际控制人、非一致行动人,且非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 - 该股东直接持股比例超过5%,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均为IPO前取得 [2]
蓝丰生化: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13
股东减持情况 - 股东海南闻勤于2025年9月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496,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 [2] - 本次减持后 海南闻勤持股数量由33,589,000股减少至26,093,000股 持股比例由8.95%降至6.95% [2] - 减持原因为股东资金需求 减持方式与预披露公告一致 通过大宗交易实施 [2] 权益变动细节 - 本次减持触及1%整数倍变动门槛 变动时间为2025年9月4日 [2] - 减持股份类型为A股 减持后无限售条件股份减少至2,299,589股(占0.61%) 有限售条件股份保持23,793,411股(占6.34%) [2] - 本次变动不属于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涉及表决权限制 [2] 减持计划执行 - 减持计划于2025年7月30日预披露 计划减持不超过9,795,589股(不超过总股本2.61%) [1] - 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 [1] - 截至公告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后续可能继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2][3] 公司治理影响 -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 - 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3] - 减持操作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减持相关规定 [2][3]
华兴源创: 华兴源创: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6:13
回购方案审批与调整 - 2024年11月1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回购方案 初始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5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47元/股 回购期限为12个月[1] - 2025年1月1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将回购资金总额调整为不低于4000万元且不超过8000万元[2] 回购实施结果 - 累计回购股份1,439,317股 占总股本比例0.32%[1] - 实际回购金额40,288,431.55元 达到调整后回购金额下限的100.72%[1][3] - 回购价格区间为22.66元/股至34.78元/股 最高价较上限低26.00%[1] - 回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工商银行专项贷款 专项贷款额度不超过3500万元[1] 股份变动情况 - 回购专用账户持股从953,484股增至2,392,801股 占比从0.22%升至0.54%[4][5] - 华兴转债转股导致流通股份增加2,548,912股[4] - 总股本从442,828,931股增至445,377,843股[4] 回购股份用途安排 - 全部1,439,317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5] - 股份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期间不享有表决权及分红等权利[5] - 计划在公告披露后3年内使用完毕 逾期将依法注销[5] 相关主体持股变动 - 实际控制人陈文源在2025年1月20日至4月19日期间增持887,093股 占总股本0.20% 增持金额26,505,958.92元[3] - 除实际控制人外 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管在回购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4]
华阳集团: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3:13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应参会董事9人 实际参会9人 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1] - 选举邹淦荣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任期三年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1]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 - 战略委员会由邹淦荣(主任委员)、林远辉、李道勇、邱美兰组成 [2] - 审计委员会由李常青(主任委员)、李道勇、邱美兰组成 [2] - 提名委员会由冯国灿(主任委员)、邹淦荣、李常青组成 [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冯国灿(主任委员)、吴卫、邱美兰组成 [2] -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均为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2]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 - 聘任邹淦荣为公司总裁 韩继军为常务副总裁 户广为副总裁 彭子彬为财务负责人 李翠翠为董事会秘书 [2] - 聘任陈静霞为证券事务代表 方卉为内部审计负责人 [3] - 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任期均为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止 [2][3] - 财务负责人聘任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已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 [2] 会议表决结果 -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1][2][3]
瑞康医药: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3:13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公司章程》修订议案 修订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最新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规 [1] - 公司逐项审议通过部分治理制度修订议案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 修订内容涵盖《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 [2] - 修订后制度文件详见巨潮资讯网 其中议案2.1和2.2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担保额度安排 - 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用于满足生产经营及资金流通需求 [2] - 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对象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 对70%以下对象的担保额度另行规定 [2] -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 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3] 股东会召开安排 - 董事会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 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 会议通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3]
奇精机械: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5 13:13
董事会决议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9月5日16:30召开 会议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举行 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出席9人 会议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1][3]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1][3]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4] 信息披露 - 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详见2025年9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公告编号为2025-037 [1][3] - 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公告编号为2025-038 [4]
瑞康医药: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9-05 13:13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22日15: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同步进行 [1]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时间为9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时间为9:15-15:00 [1] - 股东需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结果为准 [2] 参会人员资格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6日15:00,当日登记在册股东均有权参会表决 [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将出席会议 [2]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文件,自然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办理登记 [3] 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详细内容参见2025年9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等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3] - 议案2需进行逐项表决,包含2个子议案 [3] - 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 会议登记方式 - 现场登记地点为公司证券办,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 [4] - 登记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15:00,不接受电话登记 [4] - 信函送达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103号13号楼证券办,邮编264000 [5] 网络投票流程 - 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 [5] - 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5] - 互联网投票需提前办理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投资者服务密码进行身份认证 [5] 联系方式 - 证券办联系人王秀婷,联系电话0535-6737695 [6] - 电子邮箱stock@realcan.cn,联系地址与信函登记地址一致 [5][6]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记载委托人持股数、账户信息及表决指示 [7]
奇精机械: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9-05 13:13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8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通知 公告内容包括会议类型 投票方式 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5日13:30在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公司梅桥厂区办公楼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交易所系统及互联网平台同步进行 具体时段为9:15-15:00 [2] - 会议实际召开情况与公告内容完全一致 由董事长梅旭辉主持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2][15] 出席会议人员构成 - 参与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52名 代表股份664,41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66% 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由交易所系统认证 [4] - 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达154名 代表表决权股份14,773,055股 占比9.9297% [4] -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召集人及参会人员资格经核查合法有效 [4][5] 议案表决结果分析 - 首项议案同意票占比99.8836%(98,810,613股) 反对票0.0916%(90,600股) 弃权票0.0248%(24,500股) 获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 - 第二项议案同意率99.9348%(98,861,213股) 反对率0.0524%(51,800股) 弃权率0.0128%(12,700股) 同样达到三分之二通过标准 [7] - 后续七项议案同意率均超99.9% 其中最低为99.9112%(98,837,833股) 最高达99.9389%(98,865,213股)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8][9][10][11][12][13][15] 法律程序合规性 - 会议审议事项与公告完全一致 未出现未列明事项的表决 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 计票流程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5] - 律师事务所对会议召集程序 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出具全面合规结论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有环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