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光伏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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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性碳中和技术创新:利用公共资本撬动市场化资本
金融时报· 2025-12-15 05:17
文章核心观点 - 当前电力、钢铁、水泥、铝冶炼等高碳排行业基于传统工艺的减排效果未达碳中和标准,开发能大幅削减碳排放至近零水平的“颠覆性”碳中和技术至关重要[1] - 颠覆性碳中和技术多为“硬科技”和“深科技”,约半数未达商业化规模,普遍面临市场化投资挑战[2] - 公共资本需通过催化机制和资本赋能,高效撬动市场化资本,以支持颠覆性碳中和技术在不同发展阶段(原型、中试、示范、早期商业化)的创新与产业化[4][5][6] 颠覆性碳中和技术的特点与投资挑战 - **技术定义与范畴**:颠覆性技术需通过重构工艺流程与能源投入,将碳排放大幅削减至近零水平[1] “硬科技”如高效光伏电池、绿色氢能、新型储能,“深科技”如电化学炼铁、硅镁水泥、惰性阳极炼铝[2] - **投资规模与周期**:技术资本强度高,从原型到规模化投资规模大、周期长,常需数十年,与风险投资(VC)平均10年期限存在错配[2] - **技术去风险化难度**:实验室学习效率有限,原型阶段去风险化难度大,需通过大规模中试和示范才能有效降低技术风险,成本高昂[3] - **正外部性问题**:碳减排的“正外部性”难以体现在企业财务绩效中,导致高碳排企业缺乏动力覆盖技术更替的额外成本,从而抑制技术投资[3] 公共资本的撬动机制与方式 - **核心目标**:通过公共资本降低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改善项目的“风险-收益”模式,以吸引不同风险偏好的市场化资本[4] - **催化机制**: - 在原型与中试阶段,公共资本可通过提供捐赠款支持技术验证与去风险化,以吸引VC等高风险偏好资本进入[5] - 在早期商业化阶段,公共资本可通过提供增信、“担保+债务”、“赠款+股权”等复合式结构改善项目收益,撬动市场化资本加速规模化[5] - **资本赋能**: - 在示范与早期商业化阶段,公共资本可与市场化资本联合投资,补足资金缺口[6] - 具体方式包括成立碳中和创投引导基金进行协同投资,或由国企联合民企成立项目公司(SPV)/合资公司,形成资金接力[6] 国际国内实践案例 - **原型-中试阶段(催化机制)**: - **Boston Metal**(美国,钢铁,电化学炼铁):获得美国小型企业创新研究组织研发赠款,用于原型验证和技术放大,成功撬动比尔·盖茨气候基金BEV、Prelude Ventures等市场化资本完成A轮融资[9][10] - **Sublime Systems**(美国,水泥,电化学制水泥):获得美国能源高级研究计划署早期研发赠款,去风险化后顺利完成A轮融资,由Energy Impact Partners等跟投[9][10] - **中试-示范阶段(资本赋能)**: - **Elysis**(加拿大,铝,惰性阳极):获得魁北克地方政府和加拿大联邦政府共6000万加币投资与赞助款,公共与市场化资本比例达1:2,促成技术提速放大[9][10] - **中储国能**(中国,电力,压缩空气储能):在示范阶段获得地方政府引导基金与中科创星天使轮共同投资,后续获得招银国际资本、联想之星等市场化资本支持[9][10] - **早期商业化阶段(资本赋能与催化)**: - **国宁新储**(中国,电力,液态锂电池):由国家电投与宁德时代合资成立,通过央企与民企协同出资弥补早期商业化资金缺口[9][11] - **Stegra**(瑞典,钢铁,氢基炼铁):通过欧盟公共资本担保和长期电力合同增信,结合有条件赠款,成功引入市场化资本,获得约42亿欧元债务融资[9][11][12] - **Energy Dome**(意大利,电力,二氧化碳储能):获得欧盟创新理事会加速器“赠款+EIC Fund股权”组合资金支持,进而吸引CDP风投等市场化资本[9][11][12] - **ACES Delta**(美国,电力,氢储能):从美国能源局获得5亿多美元有条件贷款担保,带动约6.5亿美元市场化资本进场[9][11][12] 对中国未来发展的建议 - **支持科创企业孵化**:公共资本需将支持重点从科研项目转向科创企业,并与后续VC等市场化资本形成有机衔接,以打通“技术-资本-市场”路径[13] - **建立配套融资政策**: - 建立统一的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体系,为资本支持提供清晰的里程碑参考[14] - 完善高校、科研机构的技术专利产权、管理及作价入股机制[14] - 形成碳差价合约等政策工具,与全国碳市场、绿色采购结合,化解市场失灵,激励市场化资本进入[14] - **创新金融机构支持模式**:金融机构需探索复合式结构设计,有机联合国有资本与市场化资本,并对不同资本的“风险-收益”模式进行区别管理,以有效支持处于示范或早期商业化阶段的科创企业[14]
协鑫集成:将气候风险整合至公司风险管理流程|2025华夏ESG实践杰出治理案例
华夏时报· 2025-09-26 12:20
公司业务与财务概况 - 公司是全球化的能源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 业务覆盖高效光伏电池 差异化组件 电站EPC 储能系统集成等产品的研发 设计 生产 销售及一站式服务 [2] -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24亿元 拥有员工6000余人 [2] 可持续发展战略框架 - 公司自2023年制定"NEXT 预见"可持续发展战略框架 2024年在自然生态 平等包容 卓越创新 商业互信四大战略支柱基础上明确25项重要议题的承诺和战略目标 [3] - 公司结合《巴黎协定》与TCFD披露框架评估并应对气候风险 制定气候风险应对策略 [3] - 公司已将气候风险整合至风险管理流程 从治理 策略 风险管理及指标与目标四大维度构建气候变化管理体系 [4] 环境管理与减排成果 - 2024年公司利用自建光伏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自发自用49376万千瓦时 采购绿色电力证书335094万千瓦时 [3] - 公司未发生任何废水 废气超标排放事件及违规排放泄露事件 一般工业固废回收率达99.74% [3] - 公司承诺以2024年为基准年 到2035年范围一与范围二绝对排放量减少64.7% 范围三单位产量的采购商品和服务碳排放下降66.3% [4][5] - 公司目标到2030年产品碳足迹均值每年同比下降5% [4][5] 碳管理技术创新 - 2024年6月公司基于颗粒硅技术+区块链技术+数智化技术推出光伏产业碳链管理平台"协鑫碳链" 覆盖组织碳盘查 产品碳足迹管理 碳减排优化和碳普惠文化四大模块 [4] - 2025年6月公司携手碳足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蚂蚁数科完成协鑫碳足迹数据-天工数据平台的可信连通 正式启动协鑫碳链3.0 通过数智化AI工具降低产品和组织碳排放 [4]
又一上市公司3.5亿卖壳,新实控人公司曾科创板IPO失败
梧桐树下V· 2025-06-01 01:34
控制权变更 - 公司控股股东赛维电力将持有的37,175,000股股份(占总股本14.2981%)以每股9.42元、合计3.5亿元转让给新余金紫欣企业管理中心,转让后金紫欣成为控股股东,刘洪超、丁立中、刘浩成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1] - 过户完成后赛维电力持股比例从18.1442%降至3.8462%,金紫欣持股比例从0%增至14.2981% [1] - 转让股份涉及质押状态,质权人出具同意函允许转让37,175,000股质押股份 [3] 业务转型与财务表现 - 2020年甘胜泉以5.5亿元收购公司22%股份后,公司通过收购新余赛维电源科技进入光伏组件行业 [4][5] - 2021年计划投资300亿元建设新能源项目,2022年宣布投资3.548亿元建设600MW HJT电池项目及80.2亿元滁州光伏项目 [6][7] - 2024年终止滁州项目合作,以3,800万元转让滁州赛维能源科技100%股权 [9] - 2021-2024年连续四年亏损,累计净亏损近6亿元(-1.09亿/-1.50亿/-1.45亿/-1.60亿),2024年营收仅1.87亿元导致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1][13] 法律风险 - 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1,198.07万元(占2024年净资产4.12%),强制执行金额1,232.57万元(占净资产4.24%) [15] - 主要诉讼包括釜川智能科技3,126万元买卖合同纠纷、深之蓝建设1,307万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合计涉案金额超1亿元 [17] 新控股方背景 - 接盘方新余金紫欣成立于2025年1月,由新余高欣(42.49%)、江西金资(28.33%)、共青城紫能(22.66%)及滁州紫锳(6.52%)出资设立 [18][19] - 实际控制人刘洪超、丁立中、刘浩控制的紫光照明曾于2020年冲击科创板IPO但2022年撤回,主营特种LED照明及光伏EPC业务 [21][22] - 紫光照明注册资本1.24亿元,三人合计持股超50%,旗下拥有7家子公司涉及光伏组件销售、光储充解决方案等业务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