颠覆性碳中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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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性碳中和技术创新:利用公共资本撬动市场化资本
金融时报· 2025-12-15 05:17
文章核心观点 - 当前电力、钢铁、水泥、铝冶炼等高碳排行业基于传统工艺的减排效果未达碳中和标准,开发能大幅削减碳排放至近零水平的“颠覆性”碳中和技术至关重要[1] - 颠覆性碳中和技术多为“硬科技”和“深科技”,约半数未达商业化规模,普遍面临市场化投资挑战[2] - 公共资本需通过催化机制和资本赋能,高效撬动市场化资本,以支持颠覆性碳中和技术在不同发展阶段(原型、中试、示范、早期商业化)的创新与产业化[4][5][6] 颠覆性碳中和技术的特点与投资挑战 - **技术定义与范畴**:颠覆性技术需通过重构工艺流程与能源投入,将碳排放大幅削减至近零水平[1] “硬科技”如高效光伏电池、绿色氢能、新型储能,“深科技”如电化学炼铁、硅镁水泥、惰性阳极炼铝[2] - **投资规模与周期**:技术资本强度高,从原型到规模化投资规模大、周期长,常需数十年,与风险投资(VC)平均10年期限存在错配[2] - **技术去风险化难度**:实验室学习效率有限,原型阶段去风险化难度大,需通过大规模中试和示范才能有效降低技术风险,成本高昂[3] - **正外部性问题**:碳减排的“正外部性”难以体现在企业财务绩效中,导致高碳排企业缺乏动力覆盖技术更替的额外成本,从而抑制技术投资[3] 公共资本的撬动机制与方式 - **核心目标**:通过公共资本降低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改善项目的“风险-收益”模式,以吸引不同风险偏好的市场化资本[4] - **催化机制**: - 在原型与中试阶段,公共资本可通过提供捐赠款支持技术验证与去风险化,以吸引VC等高风险偏好资本进入[5] - 在早期商业化阶段,公共资本可通过提供增信、“担保+债务”、“赠款+股权”等复合式结构改善项目收益,撬动市场化资本加速规模化[5] - **资本赋能**: - 在示范与早期商业化阶段,公共资本可与市场化资本联合投资,补足资金缺口[6] - 具体方式包括成立碳中和创投引导基金进行协同投资,或由国企联合民企成立项目公司(SPV)/合资公司,形成资金接力[6] 国际国内实践案例 - **原型-中试阶段(催化机制)**: - **Boston Metal**(美国,钢铁,电化学炼铁):获得美国小型企业创新研究组织研发赠款,用于原型验证和技术放大,成功撬动比尔·盖茨气候基金BEV、Prelude Ventures等市场化资本完成A轮融资[9][10] - **Sublime Systems**(美国,水泥,电化学制水泥):获得美国能源高级研究计划署早期研发赠款,去风险化后顺利完成A轮融资,由Energy Impact Partners等跟投[9][10] - **中试-示范阶段(资本赋能)**: - **Elysis**(加拿大,铝,惰性阳极):获得魁北克地方政府和加拿大联邦政府共6000万加币投资与赞助款,公共与市场化资本比例达1:2,促成技术提速放大[9][10] - **中储国能**(中国,电力,压缩空气储能):在示范阶段获得地方政府引导基金与中科创星天使轮共同投资,后续获得招银国际资本、联想之星等市场化资本支持[9][10] - **早期商业化阶段(资本赋能与催化)**: - **国宁新储**(中国,电力,液态锂电池):由国家电投与宁德时代合资成立,通过央企与民企协同出资弥补早期商业化资金缺口[9][11] - **Stegra**(瑞典,钢铁,氢基炼铁):通过欧盟公共资本担保和长期电力合同增信,结合有条件赠款,成功引入市场化资本,获得约42亿欧元债务融资[9][11][12] - **Energy Dome**(意大利,电力,二氧化碳储能):获得欧盟创新理事会加速器“赠款+EIC Fund股权”组合资金支持,进而吸引CDP风投等市场化资本[9][11][12] - **ACES Delta**(美国,电力,氢储能):从美国能源局获得5亿多美元有条件贷款担保,带动约6.5亿美元市场化资本进场[9][11][12] 对中国未来发展的建议 - **支持科创企业孵化**:公共资本需将支持重点从科研项目转向科创企业,并与后续VC等市场化资本形成有机衔接,以打通“技术-资本-市场”路径[13] - **建立配套融资政策**: - 建立统一的技术成熟度等级划分体系,为资本支持提供清晰的里程碑参考[14] - 完善高校、科研机构的技术专利产权、管理及作价入股机制[14] - 形成碳差价合约等政策工具,与全国碳市场、绿色采购结合,化解市场失灵,激励市场化资本进入[14] - **创新金融机构支持模式**:金融机构需探索复合式结构设计,有机联合国有资本与市场化资本,并对不同资本的“风险-收益”模式进行区别管理,以有效支持处于示范或早期商业化阶段的科创企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