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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顺(605166):二季度业绩承压 下半年景气度有望改善
新浪财经· 2025-09-01 00:36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0.30亿元同比下降13.87% 归母净利润1.11亿元同比下降27.60% 扣非归母净利润1.09亿元同比下降26.01% [1] - 2025年第二季度营业收入14.67亿元同比下降21.93%环比下降6.11% 归母净利润0.30亿元同比下降63.87%环比下降63.07% 扣非归母净利润0.32亿元同比下降61.33%环比下降58.41% [1] 产品价格与价差变动 - 2025Q2己内酰胺均价9180元/吨环比降12.7% PA6常规纺均价10087元/吨环比降12.2% 价差640元/吨环比降4.6% [2] - PA6常规纺有光均价9680元/吨环比降13.5% 价差280元/吨环比降30.6% PA6高速纺半光均价10515元/吨环比降13.8% 价差1019元/吨环比降21.6% [2] - PA66产业链中己二酸均价7197元/吨环比降10.7% PA66均价16207元/吨环比降6.3% [3] 产能布局与扩张计划 - 现有杭州一期26万吨/年 常德厂区7万吨/年 滕州一期18万吨/年尼龙6产能满负荷运行 [3] - 未来两年将投产杭州二期12.4万吨/年尼龙6 滕州二期22万吨/年尼龙6 常德技改9.2万吨/年尼龙6 淄博一期8万吨/年尼龙66产能 [3] 行业供需分析 - PA6下游应用于锦纶纤维 工程塑料 薄膜等领域 覆盖纺织服装 汽车工业 低空经济 电子电气 食品包装等行业 [4] - 2024年PA6产能787万吨同比增长24% 2025年供应端存在产能消化压力 长期预计维持供需紧平衡 [4] - PA66因原料己二腈生产工艺突破实现产能快速释放 产品价格下跌 与PA6共同受益于工程塑料需求增长 [4] 业绩预测与估值 - 预计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8亿元 3.8亿元 5.3亿元 对应2025年8月29日收盘价PE为14.4X 10.7X 7.7X [5]
信达证券:给予台华新材买入评级
证券之星· 2025-08-31 08:53
核心观点 - 信达证券给予台华新材买入评级 尽管公司2025年上半年业绩因锦纶行业供需走弱承压 但看好其一体化产能竞争力和越南项目带来的全球供应链布局优化前景 [1][3][4]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1.26亿元 同比下降8.58% 归母净利润3.25亿元 同比下降23.31% 扣非归母净利润2.05亿元 同比下降44.71% [2] - 第二季度营业收入16.47亿元 同比下降15.36% 环比增长11.46% 归母净利润1.62亿元 同比下降40.92% 环比下降0.73% [2] - 基本每股收益0.37元 同比下降22.92% 第二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18元 同比下降41.94% 环比持平 [2] 行业环境与价格影响 - 2025年上半年布伦特平均油价71美元/桶 同比下降15% 受油价下跌影响 主要原材料己内酰胺价格同比下降26.01% 尼龙切片价格同比下降15.18% [3] - 公司主要产品锦纶长丝价格同比下降10.28% [3] - 二季度末锦纶行业库存达38天左右 较一季度末增加约8天 较年初增加约11天 [3] 业务结构与盈利能力 - 上半年主要子公司嘉华尼龙(江苏)净利润1.24亿元 同比增长0.75亿元 嘉华尼龙净利润0.71亿元 同比下降1.27亿元 高新染整净利润0.97亿元 同比下降0.05亿元 福华织造净利润-0.07亿元 同比下降0.26亿元 嘉华再生净利润0.5亿元 同比增长0.08亿元 [3] - 锦纶长丝毛利率19% 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 坯布毛利率26% 同比上升4个百分点 成品面料毛利率30% 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 [3] 产能布局与战略发展 - 公司是国内少有的实现锦纶回收 再生 聚合 纺丝 加弹 织造 染整上下游一体化全产业链布局的企业 [4] - 2025年4月公告拟在越南投资1亿美元新建生产基地 规划建设年产6000万米坯布织染一体化项目 已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4] - 上半年外销收入4.57亿元 同比增长近20% [4] 盈利预测与估值 - 预测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56亿元 9.77亿元和12.30亿元 同比增速分别为4.2% 29.2% 25.9% [4] - 对应EPS分别为0.85元 1.10元和1.38元/股 按2025年8月29日收盘价对应PE分别为11.16倍 8.64倍和6.86倍 [4] - 东北证券预测2025年归属净利润9.31亿元 对应预测PE9.03倍 [5] - 最近90天内共有3家机构给出买入评级 目标均价14.81元 [7]
康隆达:上半年净利润1.12亿 实现扭亏为盈
中证网· 2025-08-30 04:30
财务业绩 - 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13亿元 同比增长3.63% [1] - 归母净利润1.12亿元 同比实现扭亏为盈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69元 上年同期为-0.31元 [1] 战略调整与资产优化 - 公司将控股子公司美国GGS转让给Globus Americas Holdings LLC并完成股权交割 [1] - 交易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并集中资源促进越南康隆达发展 [1] 越南生产基地运营 - 越南康隆达集成马来西亚等国先进技术 拥有12条一次性丁腈手套生产线和20条特种防护手套生产线 [1] - 特种防护手套年产能800万打 丁腈手套年产能350万箱 [1] - 产品主要销往欧洲 美国 日本等发达国家和中国等新兴市场 [1] - 报告期内越南康隆达产销率持续提高 [1] 新材料业务发展 - 全资子公司金昊新材料是国内最早实现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产业化的企业之一 [2] - 目前具备2条干法生产线和3条湿法生产线 年产能达1000吨 [2] - 2020年产线技术升级后 纤维单线产能 工艺技术及产品稳定性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2] 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行业特性 - 该纤维是工业化高性能材料中比强度和比模量最高的纤维 [2] - 具有超高强度 高模量 低密度 耐磨损 耐低温 耐紫外线等特性 [2] - 广泛应用于军工国防 航空航天 海洋产业 安全防护等领域 [2] 行业竞争格局与应用前景 - 国际市场主要生产商包括荷兰DSM 美国Honeywell 日本东洋纺和三井化学等 [2] - 生产技术长期被国外企业相对垄断 [2] - 在人形机器人领域展现出巨大应用潜力 特别适用于灵巧手腱绳及外壳刚性材质 [2]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日报· 2025-08-30 00:5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0年通过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净额45,590.88万元,发行规模2,400万股,发行价格21.17元/股 [2] -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50,808.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2,537.74万元后净额为48,270.26万元,另减除发行相关费用2,679.38万元 [2] - 募集资金于2020年12月28日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报告号:天健验〔2020〕654号) [2]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设立4个募集资金专户及1个信用证保证金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银行包括中国银行、瑞丰农商行及工商银行 [3] - 募集资金管理遵循《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3]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因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 [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2025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670.85万元,全部用于募投项目 [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7,149.2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 [4] - 募投项目包含智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及补充流动资产项目,其中研发中心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5] 募集资金专项操作 - 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9,296.77万元,后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并使用募集资金完成置换 [6] - 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异常情况或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6][8] - 所有募投项目已于报告期内结项,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7] 公司治理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全体9名董事出席,审议通过半年度报告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12][13][15] - 会议表决结果均为全票同意(9票同意,0票反对或弃权) [14][16] - 半年度报告已于2025年8月30日公开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 [13][15]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29 21:39
担保事项核心信息 - 全资子公司浙江亚特新材料为公司向工商银行义乌分行申请的60,000万元项目建设专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 - 借款期限为8年 担保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次日起三年或提前到期次日起三年[1][5] - 担保范围涵盖主债权本金 利息 罚息 违约金 实现债权费用等全部债务[5]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被担保方为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0,415.2226万元 成立于2002年9月23日[4] - 公司主营合成纤维制造与销售 新材料技术研发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2] - 控股股东为真爱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15.73%表决权[2] - 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无失信记录[5] 财务与担保状况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22,451万元 占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5.93%[6] - 本次新增担保后 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余额60,000万元 占净资产比例15.85%[6] -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所有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 孙公司或反向担保[6] 交易背景与合理性 - 担保系为满足公司项目投资需要 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 保障业务持续发展[6] - 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资信状况良好 担保风险总体可控[6] - 本次担保在融资授信额度内 子公司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无需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1]
天富龙: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证监会批准,发行4001万股,每股发行价23.60元,募集资金总额9.4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8.56亿元,其中超募资金为6591.44万元 [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确认 [1] -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包括年产17万吨低熔点聚酯纤维、1万吨高弹力低熔点纤维项目(投资总额未明确披露),再生短纤研发中心(投资额1.01亿元),低熔点纤维研发中心(投资额1.09亿元) [2][3] - 项目总投资额为11.45亿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7.90亿元 [3]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5.93亿元,其中年产17万吨低熔点聚酯纤维、1万吨高弹力低熔点纤维项目投入5.80亿元,再生短纤研发中心投入1137.94万元,低熔点纤维研发中心投入153.29万元 [3][4]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1041.51万元(不含增值税),拟全部用募集资金置换 [5] 资金置换程序及合规性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2025年8月29日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置换议案,同意置换总额6.03亿元(含募投项目5.93亿元及发行费用1041.51万元) [5] - 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要求 [5][6]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确认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符合监管规定 [6] - 保荐机构对置换事项无异议,认为程序合规且未损害股东利益 [6][7]
天富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23.60元 募集资金总额9.44亿元[1] -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6,591.44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8.78亿元[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主营业务相关项目 包括年产17万吨低熔点聚酯纤维及1万吨高弹力低熔点纤维项目[2] - 项目投资总额11.45亿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7.90亿元[2] - 具体分配为再生短纤研发中心投入1.01亿元 低熔点纤维研发中心投入1.09亿元[2]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1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5.93亿元[2][3] - 其中再生短纤研发中心投入1,137.94万元 低熔点纤维研发中心投入153.29万元[3][4] - 另支付发行费用(不含税)1,041.51万元 拟全部用募集资金置换[4] 审批程序与合规性 -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置换议案[4] - 置换时间距资金到账未超过6个月 符合监管规则[5] - 监事会及会计师事务所均出具专项意见 确认程序合规[5][6]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 中信建投证券对募集资金置换事项无异议[6] - 认为该事项履行必要审议程序 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符合监管规定[6]
海利得:拟向激励对象60人授予限制性股票1201万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9 15:32
股权激励计划 - 激励对象总人数为60人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人民币A股普通股 [1] - 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1201万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约11.62亿股的1.03% [1]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16元/股 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 [1] 业务结构 - 化学纤维制造业营业收入占比57.05% 为主要业务板块 [1] - 其他纺织业营业收入占比32.18% 为第二大业务板块 [1] - 塑胶制造业营业收入占比9.64% 其他业务占比1.13% [1] 市值信息 - 公司当前市值为73亿元 [2]
海 利 得: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自查表
证券之星· 2025-08-29 14:19
公司合规性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1]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1] 激励对象合规性 - 激励对象未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1] - 激励对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1] 激励计划合规性 - 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1] - 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累计获授股票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1]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 [1] - 激励计划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未超过10年 [1] 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 -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 - 已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2] - 已披露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股本总额的比例百分比 [3] - 已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职务、可获授权益数量及占拟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4] - 已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确定方式、可行权日、行权安排、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4] - 已披露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4] - 已披露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及绩效考核指标 [4] - 已披露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 [4] - 已披露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5] - 已披露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5] - 已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情形及控制权变更等事项的处理方式 [5] - 已披露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及纠纷解决机制 [6] - 已披露上市公司及激励对象关于信息披露文件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6] 绩效考核指标合规性 - 指标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提升 [8] -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作为对照依据时,选取的对照公司不少于3家 [8] 限售期与行权期合规性 -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 [8]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 [8] -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 [8] -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8] 中介机构与审议程序合规性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发表意见 [8] - 公司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发表专业意见 [8] - 公司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行股权激励条件 [9] - 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管理办法》规定 [9] - 股权激励计划拟订、审议、公示程序符合《管理办法》规定 [9] - 激励对象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9] -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10] - 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10] - 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回避表决 [8]
海 利 得: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8-29 14:18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确保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实现 [1] -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管理骨干及其他董事会认定人员 [2] - 考核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结合公司战略 采用定量与定性指标相结合 短期经营成果与长期发展相结合的方式 [1] 考核机构与程序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审核考核工作并监督结果执行 [2] - 人力资源部 财务部 证券管理部等部门负责数据搜集 分数计算及材料汇总 [2] - 人力资源部在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 激励对象可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 [5] 限售期与解除限售安排 -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 24个月 36个月 [2]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比例为40% 第二个为30% 第三个为30% [2] - 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4%年利率(单利)回购注销 [2][4] 业绩考核目标 - 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净利润指标 [3] - 2025年净利润目标不低于50,000万元 2026年不低于52,800万元 2027年不低于58,800万元 [3] - 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3] 个人绩效考核机制 - 个人绩效评价分为I类 II类 III类三个档次 对应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 80% 0% [4] - 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计划解除限售×公司层面可解除比例×个人解除比例 [4] - 未解除限售的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4%年利率(单利)回购注销 [4] 离职与竞业限制 - 激励对象离职后2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竞业禁止条款约定的相同或类似工作 [5] - 若违反竞业禁止条款 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包括获授股票流通所得全部收益 [5] 考核结果管理 - 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确认并经考核记录员签字后归档 [6] - 相关记录在离职2年后销毁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