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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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经理拿持仓“送人情”?罚
搜狐财经· 2025-12-21 11:43
私募基金经理拿基金持仓"送人情",荒唐至极! 据上海证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98X年X月出生的龚某某,曾担任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5只私募基金的投资经理,负责前述私 募基金的投资决策等工作,知悉前述私募基金的投资决策等未公开信息。 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期间,龚某某通过当面告知、微信、提供相关私募基金产品证券账户的账号密码等方式,向赵某泄露其所管理的5只私募基金的 投资决策等未公开信息。 对于龚某某的行为,上海证监局表示,龚某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项、《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 例》第三十条第四项,构成《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所述的违规行为。因此决定对龚某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 近日,上海证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龚某某曾担任5只私募基金的投资经理,任职期间,他通过当面告知、微信传递,甚至直接提供私募基金 产品证券账户账号密码的方式,向赵某全面泄露相关信息。基于此类行为,上海证监局对龚某某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监管频繁对私募投研人员泄密、从业人员利用非公开信息牟利等问题 ...
中国证监会:依法严厉查处私募基金各类违法违规活动
新华网· 2025-12-12 12:52
监管处罚 - 中国证监会对浙江优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作出顶格行政处罚 该处罚被描述为私募监管领域“史上最重” [1] - 优策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存在违规挪用基金财产、报送虚假信息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1] - 浙江证监局对优策投资罚款2100万元 对3名责任人员罚款1425万元 对实际控制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步撤销了该公司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1] 监管行动与趋势 - 证监会明确将依法严厉查处私募基金各类违法违规活动 以清除“害群之马” 净化市场环境 [1] - 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犯罪问题线索 证券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 [1] - 近5年监管部门已出清违法违规及僵尸机构超过8000家 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行业风险明显收敛 [1] -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大幅提高了处罚力度 证监会表示将用好用足相关条款 进一步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1] 行业引导与发展 - 监管部门将积极开展合规培训和普法教育 督促机构自查自纠 以促进私募行业高质量发展 [2] - 引导行业积极践行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理念 投资方向为“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国家战略 [2]
证监会:顶格重罚!
中国基金报· 2025-12-12 10:31
案件概要与处罚结果 - 浙江证监局对浙江优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责任人员开出重磅罚单 合计罚款3525万元 其中对公司罚款2100万元 对3名责任人员罚款1425万元 [1][4] -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巍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步撤销其管理人登记 [4][5] - 此次处罚力度为顶格处罚 被描述为私募监管领域的“史上最重”罚单 [4][5]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公司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2019年3月至调查日期间 公司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为李某晴 但实际控制人实为黄巍 [11] - 公司挪用基金财产 实际控制人黄巍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2020年4月至2024年6月期间 通过网银转账将3只投资层产品投向的银行协议存款资金转出至非托管账户 截至2024年7月2日 尚有9.55亿元未归还 [11] - 公司提供、报送的产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4月至2024年6月 公司隐瞒基金财产被挪用事实 向投资者及基金业协会报送的11只基金产品的资产、收益、净值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12] 其他关联违法违规行为 - 公司与关联机构存在办公场地、业务、人员混同的情况 包括办公地址混同 财务信息共同存储 财务人员混同 [15] - 公司管理的多只私募基金产品的投资者风险测评不符合要求 调查问卷题目标注分值并附匹配结果 使投资者可自行达到预期风险等级 [15] 监管态度与后续处理 - 证监会指出 侵占挪用私募基金财产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破坏市场秩序 将依法严厉查处私募基金各类违法违规活动 [6] - 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犯罪问题线索 证券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 [5]
蜂巢基金被罚90万,法定代表人被罚27万
搜狐财经· 2025-12-12 10:23
公司违规行为与处罚 - 蜂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大连)有限公司因资不抵债,自2024年4月16日起无法维持正常运营,且不履行基金管理职责,办公场所与电话均无人响应 [1] - 公司未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其管理的14支基金产品以及管理人自身的2023年及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1] - 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张中华在调查期间拒绝配合调查 [1] -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条例》相关规定,张中华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 - 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对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90万元人民币,对张中华处以警告并罚款27万元人民币 [2] 公司基本情况 - 蜂巢基金于2016年5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1] - 公司管理包括荣道新三板转板2号私募投资基金在内的14支备案基金产品 [1]
证监会:顶格重罚!
中国基金报· 2025-12-12 10:21
案件概况与处罚结果 - 浙江证监局对浙江优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责任人员开出重磅罚单 合计罚款3525万元 其中对公司罚款2100万元 对3名责任人员罚款1425万元 [1][4] -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巍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同步撤销其管理人登记 [4][7] - 此次处罚力度为顶格处罚 在私募监管领域被称为“史上最重” 相关犯罪线索已移送公安机关 [4][5][7]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公司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自2019年3月起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黄巍 但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李某晴 [6][10] - 公司挪用基金财产 实际控制人黄巍利用基金财产牟利 2020年4月至2024年6月期间 违规将3只投资层产品资金转出至非托管账户 截至2024年7月2日尚有9.55亿元未归还 [11] - 公司提供、报送的产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隐瞒基金财产被挪用事实 导致其管理的11只基金产品的资产、收益、净值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 [11] - 公司存在办公场地、业务、人员与关联机构混同的情况 且投资者风险测评不符合要求 问卷设计存在缺陷 [18] 监管态度与行业影响 - 证监会指出 侵占挪用私募基金财产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破坏市场秩序 [7] - 监管将坚决贯彻落实新“国九条”要求 依法严厉查处私募基金各类违法违规活动 清除“害群之马” 以净化市场环境 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7]
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瀚源私募被监管警示
北京商报· 2025-10-14 14:16
监管处罚决定 - 广西证监局于2025年10月14日对广西瀚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陈立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1][2]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缺陷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立宁在未经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等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操作公司1只在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证券账户下单交易股票 [1] -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机制不健全,存在基金经理使用个人手机操作基金证券账户下单交易的情形,但未制定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和管控措施 [1] - 公司未建立健全相关用印管理制度,重要印章的使用缺乏规范的登记记录,关键信息未能及时留存,难以追溯核实 [1] - 公司未定期开展全面的外包业务风险评估 [1] - 公司未完整保存1只在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决策记录 [1] 运营合规性问题 - 公司办公地不具备独立性 [1] - 公司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办公地址与实际办公地址不符,且未及时履行变更手续 [1]
股市“捉妖”!量化私募跑路真相曝光 利用FOF进行场外配资、操纵市场
上海证券报· 2025-09-19 09:35
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 - 磐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实控人毛某、姚某及白某某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25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1][5] - 涉案人员利用FOF基金、私募基金进行场外配资并操纵一只代号为"企鹅"的股票,在被控制后拒不交代犯罪事实[1][4] - 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AI模型工具整合分析FOF基金和私募基金结构数据,最终侦破案件,二审维持原判[5] 操纵市场具体手法 - 毛某、姚某在2017年11月至2019年7月期间,通过控制的55个账户交易"企鹅"股票,并于2020年9月成为该公司大股东,毛某受聘担任总经理[3] - 2020年底为维持"企鹅"股价,涉案人员在多地组建操盘团队,利用资金和持股优势,以大量集中交易等方式操纵股价[4] - 为筹集资金,毛某找到上海J公司和浙江T公司,在未取得相关资质情况下,通过FOF基金产品投资至其控制的私募产品的方式进行场外配资4.6亿元[4] 行业黑灰产业链模式 - 案件暴露出存在以FOF基金、私募基金形式提供资金的配资团伙、操纵团伙和实际操盘团队的黑灰产业链[6] - 私募配资模式多样,例如资金需求方通过设立"伪FOF"与"金主"合作,以投资顾问费等形式实现杠杆配资[6] - 配资团伙采取与证券公司融资业务同质的风控措施来保证资金安全,属于非法经营证券融资业务[6] 行业监管动态与趋势 - 监管部门近年来加大管理力度,例如发布新规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嵌套层级进行监督,并从2023年8月1日起实施[7] - 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开展投资运作的情形,甚至有产品嵌套层级高达十层以虚增管理规模[7] - 行业正从量的增长迈向质的发展,监管"扶优限劣"趋势明确,伪私募和乱私募将加速出清[8]
股市“捉妖”!量化私募跑路真相曝光
上海证券报· 2025-09-19 09:16
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 - 磐京投资实控人毛某、姚某及白某某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25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1][5] - 案件涉及利用FOF基金、私募基金进行场外配资4.6亿元,并操纵代号"企鹅"的股票[3][4] - 操纵行为自2017年11月持续至2019年7月,动用了55个账户进行交易,并于2020年9月成为"企鹅"公司大股东之一[3] 操纵市场手法细节 - 操纵团伙在"企鹅"股票连续跌停时,于沈阳、大连、上海、杭州等地组建操盘团队,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以大量集中交易方式操纵股价[3] - 通过FOF基金投资至其控制的私募产品的方式进行场外配资,资金提供方上海J公司和浙江T公司未取得相关业务资质[4] - 办案机关通过AI模型工具整合分析FOF基金、私募基金结构及运营数据,穿透审查资金流向,证实其操纵股价的实质[4][6] 行业运作模式与监管动态 - 行业存在"伪FOF"配资模式,例如资金需求方将1000万元转给"金主","金主"再以FOF形式投资1亿元到由需求方管理的私募基金,实现10倍杠杆,资金成本以投资顾问费等形式支付[6] - 监管部门加强管理,例如去年托管方根据新规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嵌套层级进行监督,今年深圳证监局通报有私募产品嵌套层级高达十层以虚增规模[7] - 行业监管趋势是"扶优限劣",引导从量的增长迈向质的发展,加速伪私募、乱私募出清[7]
私募基金稳健发展需监管先行
新华网· 2025-08-12 06:31
行业现状与作用 - 私募基金行业快速发展,在增加直接融资、促进创新资本形成、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1] - 截至2021年12月30日,已登记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24577家,管理规模达19.78万亿元,同比增长23.81% [1] 行业发展乱象与风险 - 私募市场伴随各种乱象,包括私募基金管理人“失联”、百亿私募遭投资人举报、私募实控人伤亡等事件,对行业声誉和良性生态产生负面影响,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甚至影响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1] - 私募基金运作流程分为募集、投资、管理、退出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均存在风险点 [1] - “募集”阶段是违规违法重灾区,部分公司存在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资金,涉嫌借私募之名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实 [1] - 在“投资”、“管理”和“退出”阶段,存在基金管理人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转移侵吞募集资金、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行为 [1] 乱象成因与监管不足 - 乱象频发的根本原因是私募基金行业监管力度不足,当前监管体系和措施无法充分保障行业规范稳健发展 [2] - 相比其他需持牌经营的金融行业,私募基金无需持牌,产品仅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程序相对容易,成为金融监管“洼地”,部分私募基金沦为实控人非法融资、牟利的工具 [2] 监管完善方向与措施 - 监管层应按照“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要求,完善私募基金法律法规体系,夯实监管制度基础,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2] - 应加快制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强化私募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严格规范募集、投资、管理、退出全链条运作,堵住监管漏洞,提升行业规范发展水平 [2] - 应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监管,特别是对风险高发的“募集”环节要持续加强监管力度,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等重大违法案件,加大惩处力度 [3]
证监会年中工作会议系列解读
搜狐财经· 2025-07-31 02:14
资本市场风险防控政策基调 - 中国证监会2025年年中工作会议明确要求精准防控资本市场重点领域风险 [1] - 当前资本市场重点领域风险呈现结构性、高杠杆和跨周期叠加的特征 [1] - 风险防控政策转向标本兼治 需在房企债务隔离工具和地方融资平台转型路径上细化规则 [1] 房地产领域风险化解路径 - 统筹化解处置房企债券违约风险和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1] - 房企债券违约风险仍高于市场均值 化解路径包括通过城市协调机制审批贷款用于保交楼项目 [2] - 通过REITs市场扩容盘活存量资产 设立不动产私募基金承接出险项目并改造为保障房 [2] - 以制度供给为导向 通过REITs、并购重组工具和信用增进机制引导市场完成风险出清 [2] 地方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应对 - 稳步推动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和市场化转型 [1] - 融资平台债务风险体现为缓冲期窗口的政策运用问题 [2] - 市场化转型需同步推进地方财政约束和专项债管理机制 防止灰犀牛式风险爆发 [2] 私募基金监管与违法违规整治 - 严厉打击私募违法违规和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3] - 私募监管呈现从严态势 采用外部监督与机构自查相结合的监管思路 [3] - 私募风险以明股实债和非法集资为主 当前约2万家在册私募机构分布全国 [3] - 建议建立资金流与业务流双线监测平台 严打场外配资与伪市值管理 [3] - 监管由事后惩戒向事前预警、穿透审查、分类管理延伸 但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仍存高杠杆、伪产品等盲点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