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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局在16省市试点绿色外债业务|绿色金融周报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26 05:44
国家绿色金融政策试点与创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16省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 允许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更少占用企业全口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 扩大跨境融资规模上限 外债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2] - 试点政策鼓励非金融企业将跨境融资资金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 吸引全球金融资源向中国绿色低碳发展领域聚集[2] 绿色债券市场表现 - 2025年二季度境内贴标绿色债券发行110只 金额2730.45亿元 环比增长57%和77% 同比增长33%和147%[3] - "投向绿"债券发行239只 金额4424.38亿元 环比增长14%和32% 同比增长17%和47% 募集资金主要流向清洁能源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3] - 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完整度均值为88.92分 环比上升7.56% 预计每年可支持减排4491.56万吨二氧化碳[4] 地方碳金融政策创新 - 广东出台全国首个碳资产变现司法保障文件 明确碳排放配额属于合法质押标的 采用"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省级交易平台"双登记模式[5][6] - 上海发布碳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行动方案 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使用跨境人民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探索个人参与碳交易模式[7] - 天津出台19条举措引导金融资源支持绿色产业发展 建立绿色低碳项目库 推广绿色消费信贷与个人碳账户[9] 碳市场交易数据 - 全国碳市场上周最高价71.31元/吨 最低价69.93元/吨 收盘价较上周下跌1.77%[11] - 上周碳排放配额总成交量227.42万吨 总成交额1.60亿元 2025年累计成交量5936.04万吨 累计成交额43.83亿元[12] 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实践 - 渣打集团完成全球首单符合ICC标准的可持续保函银团 金额超3亿美元 为远景科技集团海外风电设备销售提供金融支持[13] - 广东发行全国首单绿色中小微企业支持公司债券 规模4.5亿元 票面利率2.70% 募集资金用于绿色设备租赁及节能减排项目[15] - 广东落地首笔造纸行业转型金融流动资金贷款1300万元 南雄农商银行为企业核定2900万元无抵押转型金融授信额度[16] - 农行新加坡分行发布新加坡首个《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融资框架》 举行转型债券和绿色存款产品签约仪式[17] - 工行新加坡分行发行首笔符合M-CGT标准的绿色债券 募集35亿元人民币和3.5亿新元 采用中新欧三方认证标准[18]
国家外汇局在16省市试点绿色外债业务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8-26 05:37
政策与监管动态 - 国家外汇管理局在16省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 允许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更少占用企业全口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 扩大跨境融资规模上限 外债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 [2] - 广东出台全国首个碳资产变现司法保障文件 明确碳排放配额属于合法质押标的 采用"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省级交易平台"双登记模式 规定诉前协商优先司法诉讼托底的维权机制 [5][6] - 上海发布碳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行动方案 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使用跨境人民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探索个人参与碳交易模式 推动碳资产纳入金融机构合格担保品范围 [7] - 天津出台19条金融支持措施 将碳减排绩效和环境信用评价纳入信贷审核 建立绿色低碳项目库和转型项目库 推广绿色消费信贷与个人碳账户 [9] 绿色债券市场表现 - 2025年二季度境内贴标绿债发行110只 金额2730.45亿元 环比增长57%和77% 同比增长33%和147% [3] - 投向绿债券发行239只 金额4424.38亿元 环比增长14%和32% 同比增长17%和47% 资金主要流向清洁能源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3] - 绿色债券环境效益信息披露完整度均值为88.92分 环比上升7.56% 预计年减排二氧化碳4491.56万吨 节能1173.41万吨 节水458.45万吨 [4] 碳市场交易数据 - 上周全国碳市场最高价71.31元/吨 最低价69.93元/吨 收盘价环比下跌1.77% [11] - 上周挂牌协议成交量100.08万吨 成交额7060.80万元 大宗协议成交量127.34万吨 成交额8968.06万元 [12] - 2025年1月1日至8月22日全国碳市场累计成交量5936.04万吨 累计成交额43.83亿元 [12] 金融机构创新实践 - 渣打集团完成超3亿美元可持续保函银团 为全球首笔符合ICC《可持续贸易与贸易融资原则》标准的可持续贸易融资交易 [13] - 广东绿金融资租赁发行全国首单绿色中小微企业支持公司债券 规模4.5亿元 票面利率2.70% 募集资金用于绿色设备租赁及节能减排项目 [15] - 南雄农商银行发放1300万元转型金融流动资金贷款 系广东省首笔造纸行业转型金融贷款 [16] - 农行新加坡分行发布新加坡首个《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融资框架》 举行转型债券和绿色存款产品签约仪式 [18] - 工行新加坡分行发行35亿元人民币和3.5亿新元绿色债券 系本地首笔符合《多边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认证的绿色债券 [19]
中办国办发文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 支持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中国证券报· 2025-08-25 21:10
政策目标与时间框架 - 到2027年实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1] - 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 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建成诚信透明 方法统一 参与广泛 与国际接轨的自愿减排市场 [1] - 形成减排效果明显 规则体系健全 价格水平合理的碳定价机制 [1] 市场覆盖范围与配额管理 - 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 依据行业发展状况 降碳减污贡献 数据质量及碳排放特征等 [2] - 建立预期明确 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 [2] - 明确市场中长期碳排放配额控制目标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 行业特点 低碳转型成本等因素 [2] 区域市场协调与创新 - 统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地方试点碳市场 现有试点需规范建设运行并助力区域绿色低碳转型 [2] - 鼓励试点市场在扩大覆盖范围 完善市场调节机制 创新监管手段 发展碳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 [2] - 建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明确不再新建地方或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 碳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 - 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3] - 建立完善碳质押 碳回购等政策制度 规范开展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活动 [3] - 以全国碳市场为主体建立完善碳定价机制 利用价格发现功能为绿色金融提供有效价格信号 [3] 交易主体扩展与参与 - 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1][3] - 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1][3] -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交易 [3] 市场监管与风险防控 - 规范重大政策信息发布 完善市场交易风险预防预警及处置程序 开展全国碳市场价格跟踪评估 [4] - 加强交易行为监管 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 操纵市场等行为 [4] - 建立重点排放单位履约风险评估预警和管理制度 防范履约风险 [4] - 加强对碳金融活动的监督管理 引导金融机构按市场化 法治化原则做好金融服务 [4]
支持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中国证券报· 2025-08-25 20:08
全国碳市场建设政策框架 - 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稳妥推进符合要求的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 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1][3] - 到2027年实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1] - 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 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建成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1] 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 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 依据行业发展状况 降碳减污贡献 数据质量及碳排放特征等[1] - 建立预期明确 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1] - 明确市场中长期碳排放配额控制目标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 行业特点 低碳转型成本等因素[1] 地方试点与全国市场协同 - 现有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需规范建设运行 助力区域绿色低碳转型[2] - 鼓励试点市场在扩大覆盖范围 完善市场调节机制 创新监管手段 发展碳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2] - 建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不再新建地方或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 碳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 - 稳慎推进金融机构探索开发与碳排放权和核证自愿减排量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2] - 建立完善碳质押 碳回购等政策制度 规范开展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活动[2] - 以全国碳市场为主体建立完善碳定价机制 利用价格发现功能为绿色金融提供有效价格信号[2] 交易主体扩展与监管机制 -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逐步引入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参与交易[3] - 完善市场交易风险预防预警及处置程序 开展全国碳市场价格跟踪评估[3] - 加强交易行为监管 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 操纵市场等行为 建立履约风险评估预警制度[3]
事关全国碳市场建设,中办、国办重磅文件公布
新华社· 2025-08-25 10:23
全国碳市场建设总体目标 - 到2027年实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1][5] - 到2030年基本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 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1][5] - 建成诚信透明 方法统一 参与广泛 与国际接轨的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1][5]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扩容与管理制度 - 有序扩大覆盖行业范围和温室气体种类 依据行业发展状况 降碳减污贡献 数据质量基础 碳排放特征等标准 [1][6] - 建立预期明确 公开透明的碳排放配额管理制度 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 [1][6] - 科学设定配额总量 逐步由强度控制转向总量控制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 行业特点 低碳转型成本等因素 [1][6] 试点市场统筹与创新发展 - 统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地方试点碳市场 现有试点需规范建设运行并助力区域绿色低碳转型 [2][7] - 鼓励试点市场在扩大覆盖范围 完善市场调节机制 创新监管手段 发展碳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 [2][7] - 建立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不再新建地方或区域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7] 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 - 建立科学完备的方法学体系 加快重点领域方法学开发 服务社会自主减排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8] - 强化自愿减排项目全链条管理 包括开发 审定 实施及减排量核查等环节 [8] - 推动核证自愿减排量应用 完善抵销规则并提高国际认可度 服务行业国际履约和产品碳中和 [8] 碳市场活力提升措施 - 稳慎推进金融机构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9] - 建立完善碳质押 碳回购等政策制度 拓展企业碳资产管理渠道 [9] - 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 适时引入其他非履约主体 [9] 数据质量监管与能力建设 - 健全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 加快修订重点行业核算与报告指南 [10] - 实施碳排放核算分类管理 完善基于排放因子法的核算体系 [10] - 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 压实重点排放单位主体责任 [11] 政策法规与国际合作 - 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为碳市场建设提供法律支撑 [12] - 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机制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联合打击力度 [12] - 积极参与《巴黎协定》碳市场机制规则制定 推动技术 方法 标准国际互认 [13]
广东构建碳配额质押融资司法保障体系
中国环境报· 2025-08-25 01:32
政策创新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厅和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联合印发全国首部为碳排放配额质押融资提供系统化司法保障的省级政策文件[3] - 政策首次在省级层面明确碳排放配额属于合法质押标的 当事人依法签订的担保合同在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被人民法院认定有效[5] - 政策首创以省级文件明确"双登记"模式 通过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加省级交易平台双重登记确认碳资产权属[5] 市场现状 - 截至今年7月广州市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累计成交配额达2.3085亿吨 总成交金额67.01亿元 占全国8个碳交易试点市场比重均超过三成[4] - 碳配额质押融资业务累计仅有31笔 融资金额不足亿元 与交易市场活跃度形成巨大落差[4] - 碳排放配额尚未明确定性为担保物权 各地在操作标准、价值评估和跨部门协作方面存在差异[4] 机制设计 - 建立交易平台实时冻结功能防止资产转移风险 彻底堵住重复质押漏洞[5] - 设置交易平台竞价和价款代收代付机制 保障金融机构作为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5] - 规定"诉前协商优先 司法诉讼托底"的维权机制 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通道[5] 产品创新 -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年度预分配配额担保融资、碳汇未来收益权质押、碳排放配额担保债券及碳资产证券化产品[6] - 企业不仅可以用现有碳配额融资 还能以未来碳汇收益作为融资担保[6] - 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向多层次碳金融市场跃升[6] 减排激励 - 实现碳配额质押与减排成效挂钩 形成"减排—获配额—可融资—再减排"的良性循环[6] - 金融资源向真正实现减排的企业倾斜 促进"双碳"目标实现[6] - 将碳配额从环境管理工具转变为具有流动性的金融资产[6]
上海证券董事长李海超:以碳金融为钥 启绿色金融新局
中国证券报· 2025-08-22 00:14
政策背景与战略意义 - 2025年6月中央金融委员会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文件 支持上海参与国际碳金融定价权竞争并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 [1] - 碳金融被视为金融服务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抓手 也是券商践行金融报国使命的重要路径 [1] - 2025年2月证监会发布实施意见 明确推进碳期货市场建设和碳排放权期货研发上市 形成"顶层设计-产品规范-市场准入"全链条政策框架 [2] 公司实践与业务布局 - 公司2015年联合发起碳排放交易投资信托计划 2022年设立绿色金融研究中心 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及ESG报告编制 [2] - 2021年8月为临沂城发集团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实现年减排二氧化碳53.41万吨 节约标准煤36.82万吨 [6] - 2025年6月作为主承销商助力徐州地铁集团首次发行绿色债券 引导金融市场资源参与绿色项目建设 [6] - 公司通过投行考核机制创新、绿色融资业务开拓等多措并举 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金融服务 [6] 碳市场现状与发展空间 - 全国碳市场2024年换手率仅3.5% 远低于欧美碳市场60%现货换手率和600%期货换手率 [4] - 目前至少18家券商自营业务获准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但业务集中于试点城市和CCER市场 全国市场准入待生态环境部放宽 [3] - 碳金融市场处于发展萌芽期 需要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及实体企业多方协同推进 [3] 券商功能与业务方向 - 资源配置方面 可通过碳债券等融资工具引导资金流向绿色领域 探索碳资产抵质押融资、回购、托管及证券化等模式 [3] - 风险管理方面 运用碳远期、期货、期权、掉期等工具帮助企业对冲碳价波动风险 实现套期保值 [4] - 价格发现方面 通过做市商机制和积极参与交易 提升市场流动性及定价效率 [4] - 碳金融作为绿色金融核心载体 可通过承销绿色债券、参与碳交易市场等方式直接服务低碳经济 [5][6]
以碳金融为钥 启绿色金融新局
中国证券报· 2025-08-21 20:11
政策支持与战略定位 - 中央金融委员会2025年6月印发《关于支持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意见》 明确支持上海参与国际碳金融定价权竞争并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 [1]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上海市人民政府2025年6月联合发布行动方案 强化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碳金融战略定位 [1] - 碳金融被定位为金融服务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抓手 以及券商践行金融报国使命和助力金融强国建设的重要路径 [1] 碳金融政策框架与行业参与 - 碳金融政策体系已形成顶层设计-产品规范-市场准入的全链条框架 [2] - 证监会2025年2月发布实施意见 明确稳妥有序推进碳期货市场建设和碳排放权期货研发上市 [2] - 证券业目前已有不少于18家券商自营业务获准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但业务主要集中在碳交易试点城市和CCER市场 [3] - 券商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需待生态环境部扩大参与主体范围并放宽市场准入 [3] 公司实践与业务创新 - 公司2015年联合发起设立碳排放交易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022年设立绿色金融研究中心 [2] - 通过参与行业标准制定 参编ESG市场报告和输出深度研究报告等方式提供行业前瞻性洞察 [2] - 2021年8月为临沂城市发展集团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提出绿色+碳中和+股权融资方案 债券投产后可实现年节约标准煤36.82万吨 折合年减排二氧化碳53.41万吨 [6] - 2025年6月作为主承销商助力徐州地铁集团首次发行绿色债券 吸引绿色投资者参与城市生态建设 [6] - 对内建立投行考核机制 对外赋能企业绿色转型并开拓绿色融资业务 [6] 碳市场现状与发展潜力 - 2024年全国碳市场换手率约为3.5% 远低于欧美碳市场60%的现货换手率和600%的期货换手率 [4] - 碳金融市场处于发展萌芽期 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 风险管理和价格发现方面大有可为 [3] - 碳金融需与科技创新 绿色金融深度融合 是连接双碳目标与实体经济的重要纽带 [2] 券商功能发挥方向 - 强化资源配置效能:通过发行碳债券等融资工具引导资金流向绿色低碳领域 探索碳资产抵质押融资 回购 托管和证券化等业务模式 [3] - 发挥风险管理专长:利用碳远期 碳期货 碳期权 碳掉期 碳借贷等工具帮助企业对冲碳价波动风险并提供中长期价格预期 [4] - 提升价格发现功能:通过积极参与碳交易 做市商机制和碳配额信用交易为市场注入流动性 [4] 战略意义与未来规划 - 碳金融将绿色金融作为金融强国五篇大文章之一有机串联 形成服务新质生产力的合力 [5] - 公司从信息和服务中介 交易中介 产品开发 普惠投教等多维度完善绿色金融战略布局 [7] - 通过协同市场发挥专业优势与资源禀赋 为参与碳市场的企业和投资者提供全面金融服务 [7]
以碳金融为钥启绿色金融新局
中国证券报· 2025-08-21 20:11
政策背景与战略意义 - 2025年6月中央金融委员会发布《关于支持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意见》,明确支持上海参与国际碳金融定价权竞争并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 [1] - 碳金融被视为金融服务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抓手和助力金融强国建设的重要路径 [1] - 碳金融连接"双碳"目标与实体经济,需与科技创新、绿色金融深度融合 [1] 碳金融政策体系发展 - 碳金融政策已形成"顶层设计-产品规范-市场准入"全链条框架 [1] - 2025年2月证监会发布实施意见,明确推进碳期货市场建设和碳排放权期货研发上市 [1] - 目前证券业已有不少于18家券商自营业务获准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2] 券商功能定位与发展潜力 - 券商可从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及价格发现三方面挖掘碳金融市场潜力 [2] - 现阶段券商业务主要集中在碳交易试点城市和CCER交易市场 [2] - 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需待生态环境部扩大参与主体范围和放宽准入 [2] 具体业务实施路径 - 通过发行碳债券等融资工具引导资金流向绿色低碳领域 [3] - 探索碳资产抵质押融资、回购、托管及证券化等业务模式帮助企业盘活碳资产 [3] - 利用碳远期、期货、期权、掉期等工具帮助企业实现套期保值 [3] 市场现状与国际对比 - 2024年全国碳市场换手率约为3.5%,远低于欧美碳市场60%现货换手率和600%期货换手率 [3] - 券商可通过做市商机制和参与碳配额、碳信用交易提升市场流动性 [3] 公司实践案例 - 2015年联合发起碳排放交易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 2022年设立绿色金融研究中心 [2] - 2021年8月为临沂城发集团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实现年减排二氧化碳53.41万吨 [4] - 2025年6月作为主承销商助力徐州地铁集团首次发行绿色债券 [4] 战略布局与未来方向 - 建立投行考核机制并加速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金融服务 [5] - 从信息中介、交易中介、产品开发等多维度提供碳市场金融服务 [5] - 通过承销绿色债券、参与碳交易市场等方式直接服务低碳经济 [3]
摸清“碳家底” 算好“减碳账” 商业银行多维“碳”路绿色可持续发展
金融时报· 2025-08-19 02:36
绿色金融与双碳目标背景 - 绿色金融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引擎 在双碳目标引领下[1] - 碳金融正成为银行落实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 商业银行通过碳核算和碳账户体系构建气候适应性金融服务体系[1] 转型金融支持高碳行业 - 邮储银行安徽省分行为池州海螺水泥发放3000万元转型金融贷款 支持水泥行业绿色升级[2] - 兴业银行向山东滨州铝业公司发放2亿元贷款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并激励自主减碳[2] - 转型金融连接传统产业与绿色发展 钢铁、水泥、化工等碳密集行业面临严峻转型升级压力并有大量资金需求[2] - 工商银行惠州市分发放广东首笔转型金融+技改再贷款 为某龙头石化集团核心项目提供超80亿元授信支持 融资成本降低1.5%[3] - 上海银行通过可持续发展挂钩模式为吉祥航空发放4亿元转型金融贷款 以吨公里二氧化碳排放为KPI与贷款利率挂钩[3] 碳账户体系建设与应用 - 碳账户成为商业银行算好减碳账的重要工具 记录企业碳排放数据并推动减排[4] - 兴业银行和光大银行自2010年起试水个人碳信用和企业碳账户领域[4] - 商业银行通过建立碳账户评价体系和碳信用评分模型提供精准绿色金融服务[4] - 北京银行重点打造企业碳账户系统 建立企业碳核算能力推动绿色金融创新[4] 碳金融市场发展 -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CCER)重启为商业银行碳金融市场带来更大发展机遇[6] - 工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上海农商行等多家银行落地挂钩CCER的创新产品[6] - 商业银行通过质押碳资产的信用贷款增加碳市场流动性 企业能以较低利率获取贷款[6] - 商业银行围绕碳市场和碳资产开展产品创新 打造碳金融综合服务解决方案[6] - 兴业银行落地全国首个CHUEE产品、首批碳中和债券、首单权益出资碳中和债等首创产品[6] 碳金融业务发展建议 - 金融机构需建立成熟的碳金融业务运营模式 明确碳金融发展战略并加强政策研究[7] - 银行应成立碳金融事业部门 制定碳金融中长期发展战略并统一规划产品开发[7] - 银行需加强碳金融外部合作 包括政府机构、科研机构和非银机构等多方主体[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