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分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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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科技: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2:04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为0.05元(含税)[1][3] - 总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47,230,344.70元,以总股本944,606,894股为基数[3]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为否[3]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2日[3] - 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6月13日[3] - 除权(息)日为2025年6月13日[3]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3] -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办理的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3] - 红股或转增股本按股权登记日持股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4]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扣缴[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0.045元/股[6] - 沪港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0.045元/股[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判断纳税,实际派发0.05元/股[6] 股东会审议 - 利润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会议日期为2025年4月18日[3] 咨询方式 - 联系部门为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6] - 联系电话为0552-4968015[6]
台华新材: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1:11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2,519,147.75元(含税)[2] -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216,042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1][2] 差异化分红方案 - 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890,076,591股(总股本890,292,633股减去回购股份216,042股)[2] - 每股实际现金红利约为0.24994元/股[2] -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24994)元/股[2] 实施时间安排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6/11[1] - A股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6/12[1]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2] - 特定股东(福華環球有限公司等)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3] 税务处理 - 个人股东与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持股期限适用不同税率[4] - 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0.225元[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225元[5]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税前每股0.25元[5]
甘咨询: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1:11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8日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1] - 以总股本464,829,45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总额约3,718.64万元 [1] -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且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 分配实施细节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3日 [2] - 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2]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机构划入资金账户 [2] 税务处理规则 -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基金按10%税率代扣 [1] - 个人持股期限≤1个月需补税0.16元/10股,1个月至1年补税0.08元/10股,超过1年免税 [2] -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1] 股东沟通渠道 - 咨询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周辉,电话0931-6956602 [2] - 咨询地址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284号 [2]
数据港: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1:11
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 - 公司以总股本598,647,499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3元(含税),共计派发25,741,842.46元(含税)[4] -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共计转增119,729,500股,分配后总股本增至718,376,999股[4] - 2024年全年每股累计派发现金红利0.067元(含税),包含本次分配及前期中期股息[6] 股权登记及实施日期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2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13日[3][4]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同为2025年6月13日[3][4] 分红派息实施方式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指定交易股东可直接在证券营业部领取[4] - 红股或转增股本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权登记日持股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5] - 特定股东(如上海市北高新集团、宁波锐鑫创投)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5] 税务处理细则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实际税负按持股期限分为20%(1个月内)或10%(1个月至1年)[6][7]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0.0387元[7] - 沪港通香港投资者同样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0.0387元[8]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实际派发每股0.043元(含税)[8] 股本结构变动 - 转增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从598,647,499股增至718,376,999股,总股本同步增加[10]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无变动[10] 摊薄每股收益 - 按新股本718,376,999股计算,2024年度摊薄每股收益为0.18元[10]
阳谷华泰: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1:09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448,811,11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356,840股后的441,454,2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7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30,901,799.53元(含税)[1][2] - 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股权登记日收盘价减去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0688525元/股[1][4] -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1] 股权登记与除权除息 -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2日[3] - 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3] 现金红利派发方式 - 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3]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356,84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1][3]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阳谷转债"转股价格由9.46元/股调整为9.3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12日起生效[5]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 -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9.93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19.86元/股(含),自2025年6月12日起生效[5]
宁水集团: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1:09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A股每股现金红利0.2元 [1] - 差异化分红方案以199,893,684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9,978,736.80元(含税) [2] -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股权登记及除权除息安排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0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11日 [1][3] - 差异化分红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格-0.1982)元/股,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约0.1982元/股 [2][3] 分配实施办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3] - 股东张世豪由公司自行发放红利 [3]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根据持股期限为20%或10% [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8元 [6]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18元 [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纳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2元 [6] 公司股本变动 - 公司总股本由203,242,000股变更为201,699,184股,回购专用账户股份由3,348,316股减少为1,805,500股 [2]
凯尔达: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04 10:34
差异化权益分派原因及情形 -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和9月19日通过回购股份议案,计划以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6,000万元资金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 [2] - 2024年2月2日调整回购资金总额至9,000万-11,000万元,资金来源扩展至超募资金或自有资金 [3] - 实际回购5,152,000股,占总股本109,858,870股的4.69%,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派方案 - 2025年4月23日和5月19日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04,706,87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含税) [3] - 若股权登记日前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调整总额 [3] 差异化分红计算依据 - 实际参与分配股本为104,706,870股,虚拟分派现金红利为0.2859元/股 [4] - 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前收盘价35.20元,虚拟参考价34.9141元/股,实际参考价34.9000元/股 [5] - 差异化分红对参考价影响绝对值为0.0404%,小于1%阈值 [5] 保荐机构核查结论 - 确认差异化分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 [6]
金田股份: 金田股份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换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0:34
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 调整前"金田转债"转股价格为10 43元/股 "金铜转债"转股价格为5 90元/股 [1] - 调整后"金田转债"转股价格为10 32元/股 "金铜转债"转股价格为5 79元/股 [5] - 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5年6月13日 [1]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 1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 - 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利为0 108元(差异化分红) [4]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 [2] 转股价格调整机制 - 转股价格调整依据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当公司发生派息等情形时需按公式调整 [3] - 本次适用派息调整公式P1=P-D(P为原转股价 D为每股派息) [4] - "金田转债"调整后价格计算为(10 43-0 108)≈10 32元/股 "金铜转债"为(5 90-0 108)≈5 79元/股 [5] 证券停复牌安排 - "金田转债"和"金铜转债"自2025年6月4日至6月12日停止转股6月13日起恢复转股 [5] - 相关证券停复牌信息详见公告表格但原文表格内容未完整显示 [1][2]
宏发股份: 宏发股份: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宏发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0:34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包括派发现金红利和转增股本 总股本为1,042,676,146股 拟转增417,070,459股 转增后总股本将增至1,459,746,605股 [2] -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 如在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并调整转增总额 [2] 停止转股安排 - "宏发转债"将于2025年6月10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 [1][3] - 公司将于2025年6月11日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宏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3] - 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需在2025年6月9日(含)前进行转股 [3] 转股价格调整 - 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 将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对"宏发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3]
广大特材: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4 10:12
权益分派方案 - 公司实施差异化分红方案,每股现金红利0.3825元(含税),以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99,950,497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6,475,826元[1][2][3]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红股[2] - 因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回购导致股本变动,公司调整每股分红比例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3] 股本变动情况 - 2025年4月1日至6月3日期间,可转债转股新增872,061股,总股本增至215,114,294股[3] - 同期回购股份新增4,857,100股,回购专用账户总股份达15,163,797股[3] -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为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后的199,950,497股[3]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参考价公式为(前收盘价-虚拟现金红利),其中虚拟现金红利为0.3555元/股[4] -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因未实施送股或转增[4] 红利发放安排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发放日领取[4] -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自行发放对象包括控股股东及特定投资机构[4][5]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暂不代扣,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6]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0.34425元[7] - 沪股通投资者同样按10%税率代扣,税后每股0.34425元[8] - 其他机构投资者需自行申报纳税,税前每股红利0.3825元[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