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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建重工: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3-28 12:43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并将部分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结合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1] - 会议召开符合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合规,内容能真实反映公司实际情况 [1][2] - 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24年度监事会履职尽责,遵守相关要求 [2] - 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报告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 [2] - 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方案符合规定,兼顾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发展 [3] - 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合规,无违规情况 [4] - 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4] -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无重大缺陷 [4] - 监事会同意和认可该报告 [4] -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方案考虑公司经营和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符合规定 [5] - 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关联交易属正常经营往来,定价合理,无损害利益情况 [5] - 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 表决结果为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6] 《关于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 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无损害利益情形 [6] - 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6] - 表决结果为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资格和经验,能满足审计要求 [7][8] - 监事会同意续聘该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 -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关于2024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 监事会同意该报告 [8] -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与变更并投入新项目的议案》 - 监事会同意该议案,部分项目变更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 -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
铁建重工: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8 12:42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对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认为其具备非银行金融机构经营资质,内控完善、风险可控,与财务公司的关联金融业务风险目前可控 [14] 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历史沿革 - 财务公司经银保监会批准,2012年4月18日开业,是独立法人非银行金融机构 [1] - 注册资本90亿元,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84.6亿元占比94%,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4亿元占比6% [1]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 - 涵盖对成员单位的财务顾问、融资、担保、存贷款等业务,以及同业拆借、证券投资等业务 [1] 母公司、最终控制方和治理结构 - 母公司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为中国铁道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2] - 建立党委、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有效制衡的治理运行体系 [2]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控制环境 - 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明确董监高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 [2] - 构建内控组织架构和风险防控体系,按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系统制衡原则设置组织结构 [2] 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 建立风险管理三道防线,明确各部门和岗位职责权限,形成相互监督制约机制 [6] 控制活动 - 结算及资金管理方面,制定结算管理与业务制度,依靠资金结算系统控制风险,保障成员单位资金安全 [6][8] - 信贷业务管理方面,根据贷款情况确定审查程序和权限,制定多项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执行三查制度,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 [8][9] - 投资业务执行分级管理等原则,制定相关制度,审计稽核部定期检查 [9] - 建立完备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强化系统功能建设,保障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10] - 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审计稽核部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建议 [11] 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 治理结构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业务按制度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监管指标符合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 [11] 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经营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80.08亿元,负债总额1036.73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43.35亿元,营业收入29.83亿元,利润总额11.71亿元,净利润8.82亿元 [11] 管理情况 - 坚持稳健经营原则,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风险评估及内控评价未发现重大缺陷 [12][13] 监管指标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项监管指标在合理范围内,无重大风险 [13] 公司存贷款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39,691.55万元,贷款余额0元,在银行存款余额93,008.62万元,存款余额占比60.03%,贷款余额占比0%,资金安排符合公司利益 [13] - 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13] 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 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期间,每半年评估财务公司并出具报告,与半年度、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14]
铁建重工: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8 12:42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抵御风险能力 [1][2][9] 分组1:重要声明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有效性并披露报告是董事会责任,监事会监督,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相关人员对报告内容真实性等负责 [1] 分组2: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 [2] 分组3: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按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2] - 纳入评价单位包括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道岔分公司等四家公司 [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8.42%,营业收入合计占比99.26% [5] - 业务和事项涵盖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等多方面 [5] - 高风险领域包括应收账款风险、存货风险等多种风险 [5]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相关文件开展评价工作 [6] - 董事会结合多因素确定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且与以前年度一致 [6]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按对利润总额影响程度划分,大于5%为重大缺陷,大于2%小于等于5%为重要缺陷,小于等于2%为一般缺陷 [6]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对重大、重要、一般缺陷有不同界定 [6][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与财务报告类似 [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对重大、重要、一般缺陷有不同界定 [7][8]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一般缺陷 [9] 分组4: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 公司已建立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全员内控意识,推动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 [9] - 公司将开展法治企业建设试点,健全预警指标,做好风险评估等工作提升抵御风险能力 [9]
中国银河: 中国银河: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8 12:21
文章核心观点 安永华明对银河证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认为公司在该日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 银河证券董事会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 [1]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 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工作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 内部控制有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情况变化可能使内部控制不恰当或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有风险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 银河证券于2024年12月31日按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
建设银行: 建设银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8 09:37
文章核心观点 安永华明审计认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1]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 在实施审计工作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1]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 内部控制有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情况变化可能使内部控制不恰当或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有风险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
福莱新材: 福莱新材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8 09:2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 - 公司董事会有责任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指引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 [1] -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并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1] -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可能无法防止和发现所有错报,且未来有效性可能因情况变化而降低 [1] - 审计认为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1] 审计机构信息 - 审计报告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报告日期为2025年3月27日 [2]
中国交建: 10.中国交建2024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7 16:47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且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评价结论的因素 [1][2] 重要声明 -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有效性并披露报告是董事会责任,监事会监督,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相关人员对报告内容真实性等负责 [1]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按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3.35%,营业收入合计占比96.90% [2][4] - 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5个方面 [4] - 高风险领域包括海外风险、安全生产风险等 [4]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开展评价工作 [5] - 董事会区分财务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确定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 [5]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按财务错报金额与利润总额比例划分,定性标准区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 [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按经济损失与销售收入比例划分,定性标准区分重大、重要、一般缺陷 [6][7]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对一般缺陷进行了整改 [7][8] - 报告期内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对一般缺陷进行了整改 [8]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 无相关适用事项 [9]
中国重汽: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7 16:25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5]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未发现重大缺陷 [5] - 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期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均占合并财务报表的100% [5] - 评价事项涵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重点业务控制活动等五大要素,主要业务包括销售管理、资金管理等七大领域 [6] - 通过风险检查和内部审计独立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效率 [6] 公司治理结构 - 建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的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分工制衡机制 [7]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在审计等三个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8] - 2024年未发生被证券监管、财政、税务等部门处罚的情形 [7] 关键业务控制措施 - 资金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和收支两条线原则,强化预算执行监控,资金大额收支实施日报管理 [12] - 销售管理覆盖全流程,包括经销网络评审、定价策略调整及合同管理等 [13][14] - 资产管理推行月度存货分析制度,优化固定资产投资和处置流程 [16] 信息系统与监督机制 - 利用SAP业财一体化平台和MES系统提升运营效率,加速数字化智能工厂转型 [19][20] - 监事会监督高管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审查内控体系有效性 [23] - 内控审计项目小组不定期评价内部控制要素,确保设计及执行持续有效 [23] 缺陷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缺陷定量标准:重大缺陷为影响超过税前利润5%,重要缺陷为2.5%-5% [24][25]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定性标准包括违反国家法规、"三重一大"未集体决策等六类情形 [26] - 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26]
中国重汽: 关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7 16:25
公司基本情况 - 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10月,是全国最早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之一,2004年10月28日恢复营业,2007年11月成为外资控股的境内金融企业,最大控股股东为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 [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从业人员47人,注册资本305,000万元人民币,共有十三家股东 [2][3]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票据贴现、资金结算、委托贷款、债券承销、同业拆借等业务 [3] 风险管理架构 - 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治理结构,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稽核审计部,形成"三道防线"管控机制 [5][6] - 董事会负责决策风险管理体系及风险承受水平,监事会负责监督风险管理与内控职责履行,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 [5] - 风险管理部牵头全面风险日常管理,稽核审计部独立开展审计监督,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6] 风险控制措施 - 建立了信贷业务信用评级模型、风险预警体系,完成操作风险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提升风险识别与监测效率 [7] - 制定《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反洗钱管理办法》等制度,通过信息系统控制和健全制度保障成员单位资金安全 [8][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性充裕,无大额对外融资需求,资本充足率21.08%,拆入资金比例为0% [10][13][14] 信息系统建设 - 投入使用交通银行开发的"核心业务系统"和SAP公司的"财务管理系统",实现风险管理全过程信息化 [11] - 制定《信息科技管理办法》《数据治理指引》等制度,对网络安全、系统权限、灾备应急等做出详细规定 [12] 经营与监管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合计吸收存款3,244,509.25万元,信贷资产质量良好,拨备覆盖充足 [10][13] - 2024年度未发生重大风险事项,风险状况稳定,未发现资金、信贷、稽核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12][1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1,160,845.93万元,贷款余额0万元,未出现延迟付款情况 [15]
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3-27 16:25
文章核心观点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认为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来将深化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健康发展 [1][2][15]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 - 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 - 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包括分支机构及多家子公司 [2] - 公司层面内控涵盖公司治理、企业文化等多方面 [2] - 业务及流程层面内控包括投资银行等业务控制和费用管理等流程控制 [2][3] - 高风险领域包括投资银行、证券自营等 [4]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情况 - 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开展重点领域制度完善评估,提升制度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4] - 优化授权体系和决策机制,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健全授权管理体系 [4] - 加强关键领域内控管理,推进巡视“回头看”整改,强化重点领域内控 [5] - 建立多层次监督体系,加强部门监督协同,强化执纪问责 [5] 重点业务及高风险领域主要控制措施 - 投资银行业务优化“三道防线”内控体系,2024年新增及修订30余项制度 [5] - 证券自营业务细化决策与授权机制,2024年新增及修订30余项制度 [6] - 资产管理业务构建全流程内控体系,2024年新增及修订20余项制度 [6][7] - 期货业务完善治理结构,2024年修订制度加强重点领域管理 [7] - 信用业务完善内控工作机制,2024年优化融资融券业务内控体系 [8] - 财富管理业务优化制度确保业务合规,制定多项管理细则 [8] - 金融创新业务优化内控机制,2024年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9] - 海外业务子公司完善管控机制,适应监管和市场需求 [9] - 子公司管理强化垂直管控与穿透管理,优化管控机制 [9][10] - 信息技术管理聚焦科技战略愿景,2024年加强系统运行等管理 [10] - 财务管理强化资金管控等工作,提升财务运营效率 [10] - 反洗钱工作多方位加强管理,优化系统、开展检查和培训 [11]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等要求开展评价工作 [11] - 区分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控,确定缺陷具体认定标准且与以前年度一致 [11] - 明确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的定量和定性标准 [12][13] - 明确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的定量和定性标准 [13][14]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 [14] - 基准日发现个别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采取措施整改 [13][14]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 上一年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完成整改 [15] - 2024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 [15] - 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15] 公司未来规划 - 锚定战略目标,坚持稳中求进,践行均衡发展,服务实体经济 [16] - 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合规管控机制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