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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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29 20:39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符合新《公司法》及配套制度要求 [16][17] - 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制度 [6][7][17] - 将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 并调整其职权范围 [17] 注册地址变更 - 公司注册地址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集中开发区34号楼变更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友协大街15号哈飞厂区91号楼102室 [14][15][17] 半年度报告及财务事项 - 2025年半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 反映公司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4][11] - 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11] - 通过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4][11] 董事会及监事会会议情况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 应到董事9人 实到8人 通过10项议案 [2][3][4] -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同日召开 通过4项议案 包括取消监事会议案 [9][10][12] 公司行动方案 - 通过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响应国务院及上交所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倡议 [6] - 计划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注册地址变更 取消监事会及章程修订等议案 [7][12][17]
招商局港口集团拟修订章程,明确公司治理与发展规范
新浪财经· 2025-08-29 20:38
公司治理结构修订 - 招商局港口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订稿 需提交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17] - 章程修订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制度 为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17]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1993年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0,470,000股 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增至2,501,508,381股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01,508,381元 [2] 经营战略与业务范围 - 公司以建成世界一流港口综合服务商为目标 围绕港口核心采用港口生态圈发展模式 [3] - 经营范围涵盖港口码头建设管理经营 进出口货物保税仓储 港口配套园区开发 国际国内货物装卸中转等多个领域 [3] 股权结构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已发行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4] - 可根据经营发展需要通过发行股份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 [5] - 对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转让有明确限制 [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包括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表决监督经营等权利 [7]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需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规定 [8] 股东大会运作机制 - 股东大会作为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重要方案等职权 分为年度和临时股东大会 [9] - 对会议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决议等程序有详细规定 [9] 公司治理架构 - 设立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11] - 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 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13] - 设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等高级管理人员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14] 财务与审计制度 -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制定财务会计制度 按要求报送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15]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 [16] - 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业务 聘期1年 [16] 资本运作与公司变更 - 明确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事项的程序和规定 [17] - 对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程序及清算组职责有详细说明 [17]
九阳股份拟修订《公司章程》及多项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新浪财经· 2025-08-29 19:37
公司治理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修订议案以及部分管理制度修订制定议案 旨在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完善治理体系[1] - 公司营业执照信息更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42442772T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2] - 经营宗旨调整为建立规范股份公司管理制度 专注小家电领域可持续发展 推出创新智能产品并引领行业革新 成为国民品牌 经营范围表述微调并强调可根据市场需要调整[2] 股份与股东权益 - 明确公司股份类别表述 规定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员工持股计划除外 经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授权可提供资助 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2] - 多处"股东大会"表述改为"股东会" 修订股东会职权 召集 提案 表决等程序 增加股东查阅复制公司资料规定 明确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及凭证[2] 董事会与高管制度 - 董事会成员调整为7名 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人 新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规定 明确独立董事职责 任职条件和特别职权 设置审计 战略 提名 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并规定职责[3] - 明确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职责和薪酬等规定 修订财务会计制度 利润分配和审计等方面 规定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剩余股利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3] 管理制度实施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等8项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原制度相应废止[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16项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原制度相应废止 修订后文件详见巨潮资讯网[5]
东华科技修订《章程》,多项条款调整引关注
新浪财经· 2025-08-29 19:37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 - 章程修订旨在规范公司组织行为并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及债权人合法权益 [1] - 明确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纳入总则条款 [2] - 新增党组织建设章节 规定党委产生、任期及职责 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 [5] 股份与股东权益调整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0801.3872万股 均为普通股 将"同种类"表述调整为"同类别" [3] - 放宽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条件 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除外 [3] - 降低股东提案持股比例要求 从3%降至1% [4] 董事会与法定代表人机制 - 董事长辞任时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任法定代表人 [2] - 新增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责任承担机制 公司可向有过错法定代表人追偿 [2] - 董事会增加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及决定安全环保、社会责任等重大事项职责 [4] 利润分配政策 - 规定现金分红最低比例要求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 [5] - 明确分红政策调整条件与机制 以及现金分红信息披露要求 [5] 独立董事与监督机制 - 重新设立独立董事章节 明确任职资格、职责和特别职权 [4] - 要求独立董事每年进行独立性自查 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4] - 对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5]
苏宁环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30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1] -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规定 原由监事会行使的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 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生效前第十一届监事会继续履职 决议生效后职权移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 制度修订与废止 -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监事均不存在未履行承诺事项[2]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修正案及修订后章程于2025年8月登载巨潮资讯网[2] - 公司同步修订制定一系列治理制度 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2] 审议程序安排 - 《股东会议事规则》等四项制度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其余制度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 - 《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已获董事会、监事会通过 但须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3]
苏宁环球: 经理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30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经理一人及副经理若干名 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并对董事会负责[1] - 经理层每届任期三年 连聘可连任 任期届满前可提出辞职[2][3] - 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应指定一名副经理代行职权[7] 经理任职资格 - 存在三十六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等情形不得担任经理[2] - 候选人需自查任职条件并提供书面说明 承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2] - 候选人需亲自出席董事会审议会议说明任职条件及专业能力等情况[2] 经理层义务 - 经理及副经理需承担忠实义务 包括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挪用资金或利用职权牟利[4] - 需遵守勤勉义务 包括谨慎行使权利 公平对待股东及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 - 违反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4][5] 经理职权范围 - 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及年度计划投资方案[6] - 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基本管理制度及具体规章[6] - 决定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贷款金额及职工聘用解聘[7] 经理会议制度 - 经理办公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讨论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事项[8] - 会议分为常务会议和扩大会议 出席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及指定人员[8] - 会议需做好记录 内容包括日期地点 出席人员 议程及结论等[9] 决策与报告机制 - 经理决策与表决结果不一致时需在会议纪要中阐明决策依据[9] - 经理每月至少一次向董事长或董事会报告重大合同 资金运用及盈亏情况[10] -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需事先听取职工代表大会意见[11]
ST葫芦娃: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30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安读一路30号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 [1] - 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5年8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1] - 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鹏主持 [1] 半年度报告审议情况 -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认为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 - 半年度报告内容符合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定 真实完整反映公司2025年上半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 - 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步披露 [2] -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全票3票同意通过 [2]
百合股份: 威海百合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2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9日以通讯和现场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1] -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 实际出席9人 会议由董事长刘新力主持 [1] - 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审议通过议案 - 全票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共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 - 全票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共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 全票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共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 全票通过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议案 共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2] - 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2] - 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制度以完善治理结构 [2][3] 后续安排 - 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 部分内部治理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 公司拟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
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总经理工作细则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2
公司治理结构 - 总经理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总负责人 对董事会负责 执行董事会决议并主持日常工作 [1]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 副总经理若干名及财务负责人一名 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协助总经理工作 [1]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 可连聘连任 [2] 高级管理人员任免机制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2] - 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总数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 - 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 重大刑事犯罪记录 破产责任 失信被执行等情形者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2][3]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 需具备丰富的经济管理理论知识 实践经验及经营管理能力 [2] - 需具备调动员工积极性 协调内外部关系及统揽全局的能力 [2] - 需具备多年企业管理经验 熟悉行业生产经营业务及国家法律法规 [2] - 需诚信勤勉 廉洁奉公 年富力强且具有开拓进取精神 [2] 总经理职权范围 - 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及年度经营计划 [5] -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基本管理制度及具体规章 [5] -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5] - 决定聘任或解聘除董事会权限以外的管理人员 [5] - 可转授权职权 聘用中介机构提供专业咨询 并提议将重要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5] 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职权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主管相应部门 在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工作并提出人员任免建议 [7] - 财务负责人主管财务工作 拟定财务会计制度 编制财务报告 审核资金运用及费用支出 [8] - 财务负责人需定期提供财务状况分析报告 沟通金融机构联系以保证金融支持 [8] 高级管理人员行为禁止条款 - 禁止侵占公司财产 挪用资金 以个人名义存储公司资金 [8] - 禁止利用职权收受贿赂 未经股东会同意与公司交易或谋取商业机会 [8] - 禁止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 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8][9] - 违反禁止条款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9] 总经理会议制度 - 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包括例会和临时会议 讨论经营 管理 发展重大事项 [9] - 例会每月召开一次 临时会议根据业务需要不定期召开 [9] - 出席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指定人员 [9] - 会议需记录日期 地点 主持人 议题 发言要点及决议结果 并由总经理办公室保存 [10] 总经理报告制度 - 总经理需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并根据要求报告重大合同签订 资金运用及盈亏情况 [10] - 发生重大变化影响董事会决议执行 重大诉讼仲裁 政策环境变化或不可抗力事件时需及时报告 [11] - 任职期间出现影响任职资格或履职能力的情形需第一时间向董事会报告 [11] 考核与奖惩机制 - 总经理绩效评价和薪酬制度由董事会决定 [12] -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未执行股东会 董事会决议时 公司可限制职权或解除职务并追究法律责任 [12] 附则规定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12] - 细则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若与法律法规或章程不一致则以法律法规及章程为准 [12]
华光新材: 华光新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22
公司治理结构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1] - 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产生 [1]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1] 委员会职责权限 - 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及程序 [2] - 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遴选和任职资格审核 [2] - 就董事任免和高级管理人员聘解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 人员选任程序 - 通过内部和外部渠道广泛搜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3] - 需取得被提名人同意后方可纳入候选名单 [3] - 在选举前1-2个月向董事会提交候选人建议及相关材料 [3] 议事规则 - 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 [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5] - 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5] 会议管理机制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 - 连续两次缺席会议的委员可能被撤销职务 [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委员负有保密义务 [5] 特殊情况处理 - 存在利害关系的委员需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5]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时 由全体委员决定是否提交董事会审议 [6] - 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费用由公司承担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