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丰原药业修订公司章程 注册资本4.65亿元 完善治理结构与利润分配机制

文章核心观点 - 丰原药业发布新《公司章程》,修订内容涵盖股本结构、治理机制、利润分配及风险控制等核心领域,旨在完善公司治理并优化股东回报机制 [1][7] 股本结构与注册资本 - 公司当前总股本确定为46,468.552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2] - 自1997年成立以来,公司历经多次股本变动,包括增资扩股、资本公积转增及回购注销,总股本从初始2,060.40万股逐步增至当前规模 [2] - 最近一次股本调整为2025年11月,总股本为46,468.5522万股 [2] 公司治理结构 - 新章程明确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替代原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安排,总经理辞任时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任人选 [3]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 审计委员会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其中含2名独立董事,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控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关键事项 [3] 股东权利与决策机制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决议需经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 [4] - 涉及重大事项如对外担保超净资产50%等,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3以上表决权) [4] - 股东可查阅公司章程、会议决议及财务报告等文件,符合条件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及凭证 [4]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持股10%以上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4]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满足条件下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5] - 差异化分红政策规定,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80%,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时现金分红占比不低于20% [6] - 公司可根据盈利情况实施中期分红 [6] 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或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的,须经股东会审议 [7]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必须由股东会决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7] - 公司可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回购总额不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