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公司章程
icon
搜索文档
永艺股份: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9-01 10:1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UE Furniture Co., Ltd.,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安吉县灵峰街道永艺西路1号 [2]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原浙江永艺家具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2] - 公司于2015年1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并于2015年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043.317万元,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4]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法定代表人辞任后30日内需确定新代表人选 [4] - 公司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章程对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4]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5] - 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并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5] 经营范围与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持续为客户提供创新产品和可信赖服务,为社会创造高价值事业发展平台,引领中国椅业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5]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家具制造与销售、零配件生产、五金产品研发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等一般项目,以及需经批准方可开展的经营项目 [5]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类股份具有同等权利,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6] - 公司发起设立时总股本5850万股,注册资本5850万元,主要发起人包括永艺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2.5641%)、安吉尚诚永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6.9231%)等 [6][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3043.317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无其他类别股 [7] - 公司禁止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可提供不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的财务资助 [7][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获得股利分配、请求召开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监督公司经营、查阅公司章程及财务资料等 [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公司可基于正当理由拒绝并在15日内答复 [13][14] - 股东义务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及章程、按认购股份缴纳股款、不得抽回股本、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18]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需依法行使权利,不得占用公司资金、从事内幕交易、影响公司独立性,并需维持控制权和经营稳定 [18][19] 股东会运作机制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修改章程等 [19][20] - 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临时会议在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或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召开 [22] - 股东会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等信息,年度会议提前2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15日通知 [28][29]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适用于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重大事项 [35][36] 董事会构成与职责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独立董事,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等 [48]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董事可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不得超过董事总数二分之一 [44]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需回避表决 [53][54]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需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符合独立性要求 [56][57] - 独立董事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对损害中小股东权益事项发表意见等 [58] - 关联交易、变更承诺方案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58][59]
诺思兰德: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9-01 10:11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公司是在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基础上,依法整体变更设 立;在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911101087635404863。 第三条 公司于2020年9月22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审核同意,于2020年9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41,126,749股,于2020年11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 简称"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挂牌;于2021年11月15日由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 挂牌公司平移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公司,上市时间自 公司在精选层挂牌之 ...
苏宁环球: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9 18:3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uning Universal Co, Ltd [2] - 公司注册住所位于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九站街718号 邮政编码132101 [2] - 公司设立于1993年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 于1997年4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34636384亿元 [3]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需在30日内确定新人选 [3] -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 由全体股东组成 [19]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 设董事长1人并可设副董事长1人 [50]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 副经理 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5] 股份结构及管理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03,463.6384万股 均为普通股 [6] - 公司禁止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特殊情况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且总额不超过股本10% [6] - 股份回购仅限于减资 合并 员工持股 异议股东收购 可转债转换及维护公司价值等六种情形 [7] - 公司董事 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量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质询权 股份处置及剩余财产分配等权利 [10] - 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对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提起诉讼 [15] - 控股股东需维护公司独立性 不得占用资金 不得要求违规担保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 [17] 经营与投资范围 -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同时涵盖城市基础设施投资 教育产业投资 高新技术项目投资及贵金属矿投资等领域 [5] - 经营范围包括建材生产 进出口贸易 酒店管理及经济信息咨询等业务 [5] 重要财务政策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优先提取10%作为法定公积金 累计达注册资本50%后可不再提取 [72] - 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 股票或组合方式 优先考虑现金分红 [73]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 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 [72]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经股东会批准 [20]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34]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必须采用累积投票制 [41]
曲美家居: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5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中文全称为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为QuMei Home Furnishings Group Co, Ltd [3]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彩祥东路11号 邮政编码为101300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6,543,855元 股份总数为686,543,855股 均为普通股 [3][6] - 公司于2015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520,000股 并于2015年4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 由11名董事组成 包括4名独立董事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47] - 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 成员为3名 其中独立董事2名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53] -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53] - 公司设立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党的活动 并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3] 股东与股权结构 - 公司发起人包括赵瑞海 赵瑞宾 赵瑞杰等9名自然人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认购股份总额为18,000万股 [6] - 赵瑞海持有8,010万股 持股比例44.50% 赵瑞宾持有7,853.40万股 持股比例43.63% 赵瑞杰持有1,762.20万股 持股比例9.79% [6] -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 经营范围与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 建立健全为客户创造价值 为社会承担责任 为员工提供机会的核心价值体系 [4]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制造家具 普通货物运输 家庭装饰装璜 销售百货 五金交电 化工原料等 并涉及进出口业务 [4] -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充分考虑职工 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 承担社会责任 [4]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 [5]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6] -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存在减少注册资本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六种情形除外 [10]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10] 股东会职权与决议 -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 审议批准利润分配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等职权 [16]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0]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 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31] 董事会职权与运作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 执行股东会决议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 [4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49] - 董事会设置战略 提名 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 依照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56]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56] - 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 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56] - 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 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56]
艾迪精密: 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5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烟台艾迪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Yan Tai Eddie Precision Machinery Co,Ltd [1] - 公司住所位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秦淮河路189号 [1] - 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400万股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108.8208万元 股份总数为83108.8208万股 均为普通股 [2][6]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 由9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1人 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49]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2] - 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并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3] -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2]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与销售 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与销售 [3] - 业务范围涵盖工业机器人制造与销售 金属工具制造与销售 机床功能部件制造与销售 [3] - 涉及新材料技术研发 有色金属铸造 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等领域 [3] - 包含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以及道路货物运输等许可项目 [4]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认购股份总数为11000万股 股权比例100% [6] -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总数的25% [10]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进行股份质押需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 [15] - 公司禁止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1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质询权 股份转让等权利 [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提起诉讼 [14] - 股东需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 [15]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15] 股东会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包括董事人数不足2/3 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等 [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 [34] - 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37]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55][56]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56] - 董事会具有决定经营计划 投资方案 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职权 [50][53]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 出席会议董事需签名 [58] 关联交易管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批准 [21]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批准 [21] - 重大关联交易需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41][52] 交易决策权限 - 股东会审议批准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6] - 董事会审议批准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事项 [20] - 对外担保事项根据担保额与净资产比例分别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批 [19][20]
柳药集团: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9 17:3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Guangxi Liuyao Group Co Ltd [4]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柳州市官塘大道68号,邮政编码为545000 [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7,168,905元,股份总数为397,168,905股普通股 [4][8] - 公司于2014年11月6日获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125,000股,并于2014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其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新法定代表人需在30日内确定并经董事会过半数决议通过 [3] - 公司设立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1名 [54]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3] 股份结构及管理 - 公司发起人以其持有的原广西柳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对应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包括苏州周原九鼎投资中心等机构,合计持股90,000,000股(100%) [7] - 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存在,每股面值1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7] - 公司禁止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员工持股计划或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除外,财务资助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8]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专业、创新、务实、共赢",专注于医药配送服务及健康产业 [5] - 许可项目包括药品批发/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租赁、道路货物运输、检验检测服务等 [5] - 一般项目涵盖第一/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疗设备租赁、防护用品批发、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及信息技术服务等 [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股利分配、表决权、监督建议权、股份转让权及剩余财产分配权等 [15] - 股东义务包括遵守法律法规、依认购股份缴纳股款、不得抽回股本及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 [20]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需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占用资金、强令违规担保或从事内幕交易等行为 [21] 股东会及决策机制 - 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职权包括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决议及修改章程等 [23] - 股东会决议分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适用于增减资、合并分立及章程修改等重大事项 [39][40]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发行股票或可转换债券,但需遵守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定 [24] 交易及担保审批 - 重大交易(如资产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上或利润占净利润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 [24][25] - 对外担保事项中,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等情形需股东会批准 [26] - 财务资助事项中,单笔金额超过净资产10%或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70%需股东会审议 [27] 董事及高管责任 - 董事需履行忠实义务(如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利用职权牟利)和勤勉义务(如谨慎决策、保证信息披露真实) [50][51] - 董事辞职或任期届满后仍需承担2年忠实义务,涉及公司秘密的信息需永久保密 [53] - 独立董事资格受股东监督,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 [54] 其他规定 - 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并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4]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标的,股份转让需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 [13] - 公司持有自身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1]
天新药业: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8-29 16: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Jiangxi Tianxin Pharmaceutical Co Ltd [1] - 公司注册地址为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工业园 邮政编码333300 [1] - 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78万股 并于2022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778.00万元 [1] - 公司系由江西天新药业有限公司依法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在江西省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00767014627G [1] 公司股份结构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3,778.00万股 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4]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5,502万股 由4名发起人以其各自持有的天新有限出资额将截至2017年9月30日经审计确认的净资产折合为公司的股本 [4] - 发起人许江南认购203,603,970股 持股比例57.35% 许晶认购59,110,830股 持股比例16.65% 王光天认购56,803,200股 持股比例16.00% 邱勤勇认购35,502,000股 持股比例10.00% [3] 公司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包括药品生产 药品批发 饲料添加剂生产 食品添加剂生产 危险化学品生产 一般项目包括饲料添加剂销售 食品添加剂销售 化工产品生产 化工产品销售 [1] - 公司经营宗旨为做强企业 成就员工 服务社会 健康人类 [1]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 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3名 职工代表董事1人 设董事长1人 [32] -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 -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9]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依照所持股份份额获得股利 请求召开股东会 行使表决权 监督公司经营 查阅复制公司章程 股东名册等文件的权利 [7]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 不得抽回股本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义务 [9]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股份发行实行公开 公平 公正原则 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3] -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 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 可一次全部转让 [3] 股东会运作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14]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14]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 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作出特别决议 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8]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 [3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作出决议 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37] -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或个人有关联关系的 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 [37] 对外担保与交易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总资产的30%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对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14]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应由股东会审议 [37] 独立董事制度 -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39] -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 不得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等 [42] -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 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 [41]
三生国健: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9 13:1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名称为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UNSHINE GUOJIAN PHARMACEUTICAL (SHANGHAI) Co Ltd [1]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邮政编码201203 [2]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以发起方式设立 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35408592G [1] -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1,621,142股 并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1] 股本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6,785,793元 股份总数为616,785,793股 均为普通股 [2][7] - 公司发起人以上海中信国健药业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截至2009年12月31日账面净资产665,799,308.6元 按1:0.6758793441比例折合股本450,000,000股 [7] -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6] 经营范畴 - 公司经营宗旨为坚持以患者为核心 品质为基础 创新为动力 致力于成为中国抗体药物领域的领导者 [3] - 一般经营范围包括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3] - 许可经营范围包括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药品进出口 药品批发 药品零售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 [4][5] 公司治理结构 -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2] - 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 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3]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 1名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52] -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45][4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 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建议 查阅复制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权利 [1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进行股份质押时 应当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15] -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应当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不得强令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15]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17]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18]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20]
钜泉科技: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9 11:2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 - 公司于2010年5月19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75216587B [1] - 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40万股,并于2022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8号16幢101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18.156万元 [1]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1] 股份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为11518.156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 [1]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 - 公司发起人包括钜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等五名,认购股份数为3780万股,持股比例为100% [1] 股份增减和回购 - 公司增加资本的方式包括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3]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按《公司法》及章程规定程序办理 [3] - 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等 [3] - 公司回购股份可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3] - 公司因特定情形回购股份的,需经股东大会决议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4] - 公司回购股份后需在规定期限内注销或转让,且合计持有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4] 股份转让 - 公司股份可依法转让,但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4][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25%,且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在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5] 股东权利和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监督建议、股份转让、查阅复制章程及会议记录等权利 [7] - 股东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规定,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时,需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10]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需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 [10]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为公司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等职权 [12]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 [12] -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依法召集,董事长主持,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3][14] - 股东大会通知需在会议召开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以公告方式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 [16] - 股东大会表决方式包括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一种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8][26]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 [33]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财务预算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 [33][34] -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3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37]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内容包括会议届次、日期、地点、出席董事姓名、审议议案及表决结果等 [38]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一名,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8]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38] - 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规定,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38]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40] - 监事会行使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职权 [4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41] - 监事会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内容包括会议日期、地点、事由、议题等 [41] 财务会计和利润分配 -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4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42]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需兼顾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42][43] -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3]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董事会拟定、监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4]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新章程,明确多项重要规定
新浪财经· 2025-08-28 13:35
公司基本信息与经营情况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22,487,004元,股份总数为2,522,487,004股,其中人民币普通股2,393,912,273股,境内上市外资股128,574,731股 [2] - 公司经营宗旨定位于成为中国领先、上海著名的产业园区开发商、运营商和服务商,经营范围涵盖园区投资、开发和经营等多项业务 [2] 股份结构与相关规定 - 公司发起人为上海自动化仪表公司,认购股份数为158,861,000股 [3] - 公司或子公司原则上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员工持股计划除外,经授权后累计资助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3] - 公司收购股份有特定情形限制,且公开发行前股份、董事及高管所持股份存在转让限制 [3] 股东权利与股东会机制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参与股东会表决等权利,股东会作为权力机构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决定权 [4]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不同事项通过的表决权要求不同 [4] 董事会架构与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由9至11名董事组成,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5] - 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机构,职责分工明确 [5] 公司治理结构与高级管理 - 公司设立党委发挥领导作用,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6]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执行副总裁、副总裁等,需遵守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6] 财务制度与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现金分红需满足特定条件且有比例及时间间隔要求 [7] - 公司按规定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财务报告 [7] 公司重大事项管理机制 - 公司在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方面有明确规定,章程修改需符合特定情形 [8] - 公司对通知公告形式、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等事项作出详细规定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