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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科技: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07 13:1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成都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hengdu Yunda Technology Co., Ltd,注册地址为成都高新区康强四路99号 [4] - 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28日,由成都运达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15年4月2日首次公开发行2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44,391.86万元人民币,股份总数44,391.86万股,均为普通股 [2][5]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3]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批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等职权 [16]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 [41]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42] - 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管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56] 股份相关条款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17][18][19] -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权标的,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后1年内不得转让 [29][3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30] - 公司可回购股份的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 [2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 [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 [38] - 股东应遵守章程规定,不得抽回股本,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40]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 [43]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 [117][118]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49][122]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每年需进行独立性自查 [52][53] - 独立董事可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53][54]
三木集团: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7-07 12:1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FUJIAN SANMU GROUP CO LTD [2] - 公司注册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开发区君竹路162号 邮政编码350015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551.957万元 [3]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于1996年1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 股份结构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65,519,570股 全部为普通股 无其他种类股 [6] - 公司发起人为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认购股份数为18,000,000股 [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0,000股 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1.00元 [6]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土地整治服务 土地使用权租赁 房地产评估经纪咨询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建筑材料销售 家用电器制造销售 金属材料制造销售 化工产品销售 针纺织品销售 金银制品销售 服装制造 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 石油制品销售 [5] - 许可项目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和房地产开发经营 [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获得股利分配 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建议质询 转让赠与质押股份 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会议记录财务报告 公司终止时参加剩余财产分配 对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时要求公司收购股份 [12] - 股东义务包括遵守法律法规章程 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 不得抽回股本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 [15] 股东会职权 -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更换董事决定报酬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审议批准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修改章程 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审议担保事项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总资产30%事项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17] - 须经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包括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1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设董事长一名 副董事长一名 [46]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46]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决议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制订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订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拟订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方案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决定聘任解聘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根据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解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制订章程修改方案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听取总经理工作汇报并检查工作 [46]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 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不得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不得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 不得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具有上述情形的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53] - 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4] 股份回购规定 - 公司可因减少注册资本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7] - 公司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转换可转换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收购股份的 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属于减少注册资本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属于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或股东异议要求收购股份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属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转换可转换公司债券或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 [8]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 或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9]
圣达生物: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7 11:1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Zhejiang Shengda Bio-Pharm Co., Ltd [2] - 公司成立于2013年9月23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人民东路789号,邮编317200 [3][6] - 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2] - 截至章程发布日期,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9,029,624元,股份总数为189,029,624股 [6][7]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党委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党委在公司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2] - 公司实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治理结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 [42][147] - 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9][127] 经营范围与经营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全心全意做好药,尽心尽力为健康" [4] - 主营业务包括药品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等许可项目,以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一般项目 [4] - 公司采用"药品+保健品"双轮驱动模式,产品涵盖生物素、叶酸等维生素类产品 [4]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6][17] - 公司发起人包括浙江圣达集团、天台万健投资、宁波玄德投资等6家机构,初始注册资本6000万元 [6] - 公司股份转让需遵守锁定期规定,董事、监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 [29][30] 重要财务政策 - 公司每年按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20%的比例进行现金分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 [158][159] - 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可结合股票股利分配 [159] - 法定公积金提取比例为税后利润10%,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156]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包括修改章程、合并分立、重大资产重组等 [76][78] - 董事会对外投资决策权限为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或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 [110] - 关联交易决策需回避表决,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 [110] 投资者保护机制 - 公司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单一股东持股30%以上时必须采用累积投票制 [82] - 中小股东对股东大会决议有异议的,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35] - 公司提供网络投票便利,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实行单独计票 [79]
德昌股份: 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7 10:1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Ningbo Dechang Electrical Machinery Made Co Ltd [1] - 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4,069,040元 股份总数为484,069,040股 均为普通股 [2][4] 公司经营与业务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是通过提升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 [2] - 经营范围涵盖电机制造 家用电器研发制造销售 汽车零部件制造 医疗器械生产等广泛领域 [3] - 业务包括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 机械设备租赁 软件开发等多元化业务 [3]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负责决定经营方针 投资计划 选举董事监事等重大事项 [13]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包括3名独立董事 设董事长1人 [38][44]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2]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采取股票形式发行 [4] - 发起人股份公司成立后1年内不得转让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后1年内不得转让 [8] - 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质询建议 股份转让 查阅公司文件等权利 [9][10] - 股东承担遵守章程 缴纳股金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等义务 [1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12]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可召开临时会议 [45]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46] - 董事会设立战略 审计 提名 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 [52][53][54] 关联交易与担保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 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 [43] - 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 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需股东大会审议 [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大会审议 [14]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49] - 独立董事应当具有独立性 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49][50] -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50]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 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人数不足 未弥补亏损达股本1/3等情形下召开 [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9] - 股东大会可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7]
屹唐股份: 屹唐股份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7-06 16:1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Beijing E-Town Semiconductor Technology Co., Ltd. [5] - 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合西二路9号,邮政编码100176 [6] - 公司系以发起设立方式由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了原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 [3] -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4]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7][8]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后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9][10] - 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11]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等 [13] 经营范围 - 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 [15] - 具体业务包括生产半导体刻蚀、去胶、快速退火设备,以及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等 [15] - 公司经营宗旨是通过集成电路工艺设备相关产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为股东、客户和员工创造价值 [14]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16][17] -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9] - 公司发起设立时股份总数为2,66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 [2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0]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参加股东会、查阅公司资料等权利 [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对董事、监事提起诉讼 [38] - 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41]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 [115] - 董事会行使决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职权 [116]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等 [138] - 独立董事具有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特别职权 [141]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交易需董事会批准 [12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 [47]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122] 信息披露与合规 - 董事会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16] - 公司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股东会决议等内容 [100] - 董事应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107]
ST新潮: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04 16:4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HANDONG XINCHAO ENERGY CORPORATION LIMITED [4] - 公司成立于1988年,经烟台市乡镇企业局批准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注册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通海路308号 [2][5] - 公司于1988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00,495,825元 [3][6]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7][8] 公司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石油及天然气勘探、开采、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 [14] - 多元化经营涉及新能源产品研发、矿产资源开发、电缆生产销售等 [14] - 其他业务包括进出口贸易、金属材料、化工产品等商品的销售 [14]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如修改章程、合并分立等 [4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 [110][128]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142] - 设立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能,成员包含2名独立董事 [134][135] 股份管理 - 公司总股本6,800,495,825股,均为普通股 [20]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员工持股、可转债转换等,回购比例不超过10% [24][26] -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需申报,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 [29] 重要制度安排 - 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超过3000万元需股东会批准 [122][132] - 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 [46] -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 [99]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半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 [155] - 股东会决议需公告表决结果,涉及中小投资者事项单独计票 [29][9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筹备会议及信息披露事务 [151]
豫光金铅: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7-04 16:3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ENAN YUGUANG GOLD&LEAD CO,LTD,注册地址为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3] - 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24日,由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0242634万元 [2][3] - 公司于2002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4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党组织,党组织在公司中处于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地位,党组织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和经理层 [3][7]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 [62] - 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需符合独立性要求,最多可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54][55][60] 股东会与董事会职权 -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有权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公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 [24][37][38] - 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 [62] - 涉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特别决议需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6][38]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总股本为1,090,242,634股,全部为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11] - 公司股份可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方式转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 [16] - 公司可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1至6年,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15] 经营与业务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规范运作促进发展,为股东创造投资回报,振兴中国铅冶炼行业 [5]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与经营、废旧金属回收等 [5] - 公司可开展期货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业务,部分业务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5] 关联交易与风险控制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股东会审议 [24] - 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26] -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等事项具有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等 [58][59]
索辰科技: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04 16:2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由上海索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1] - 2023年3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333,400股,2023年4月18日在科创板上市 [1]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9,108,784元,股本结构为89,108,784股人民币普通股,无其他类别股 [1][5] - 注册名称:上海索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hanghai Suoche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 Ltd.),住所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1]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 [53]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辞任时需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 [2] -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需满足劳动关系存续、熟悉经营管理等条件 [53] -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董事、审批重大资产交易(超总资产30%)、利润分配、修改章程等事项 [18][19] 股份相关规则 - 股份发行实行公平公正原则,同次发行同类别股份价格相同,每股面值1元 [3][4]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特殊情况累计资助不得超过股本10% [6] - 股份回购情形包括减资、员工持股、可转债转换等,回购后持股不得超过总股本10% [7]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股利分配、表决权、查阅会计账簿、剩余财产分配等 [10] - 控股股东需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违规担保、从事内幕交易等 [16] - 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拒绝时可由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 [26][27]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职权涵盖经营计划制定、高管聘任、基本管理制度制定等,重大交易需股东会授权 [5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下可口头通知 [56][57]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8] 重大事项决策标准 - 对外担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情形需股东会审议 [19] - 关联交易金额超总资产1%且超3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可免审计 [22] - 资产交易超总资产50%、净利润影响超50%且超500万元等需股东会批准 [20][21]
芳源股份: 芳源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04 16:2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Guangdong Fangyuan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4] - 注册地址为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0,173,053元 [4] - 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31日,由江门市芳源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2] - 于2021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8000万股普通股 [2]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 [51]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4][51]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52] - 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53] 业务范围与经营宗旨 - 经营宗旨为"珍惜资源,保护环境,以人为本,持续发展" [14] - 主营业务包括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销售、再生资源回收等 [15] - 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可开展相关许可经营项目 [15] 股份相关条款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18]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0]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 [30] - 公司可采取发行新股、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等方式增加资本 [23] 重要财务与交易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需经股东会批准 [49] - 交易金额超过总资产50%的重大资产买卖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50][86] - 关联交易需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88] - 公司可进行股份回购的情形包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6种情况 [2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基本权利 [34] - 连续180日持股1%以上股东可对董事、高管提起诉讼 [38] - 控股股东不得占用公司资金,需保持公司独立性 [43] - 公司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防止控股股东侵占资产 [46]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119][121]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123][124] - 董事长在紧急情况下可行使特别处置权,事后需向董事会报告 [118] - 独立董事应维护中小股东权益,保持独立性 [129][130]
新澳股份: 新澳股份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7-04 16:2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000146884443G [1] - 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8万股,并于2014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 公司注册名称为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Zhejiang Xinao Textiles Inc,住所为浙江省桐乡市崇福镇观庄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0,297,443元 [1][4] 公司治理结构 -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的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其职权行为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公司章程对法定代表人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2] - 公司设立党组织开展活动,并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1名,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44] 经营范围与经营宗旨 - 公司以毛纺产品为主导,经营宗旨为发挥企业优势,转换经营机制,实现制度创新,树立现代企业形象 [3] - 经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毛条、毛纱的生产销售,纺织原料及产品的批发代购代销,自产毛纱及面料的出口,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及设备的进口 [3]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次发行同种类股票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 [3][4] - 公司股票面值为每股1元人民币,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4] - 公司股份总数为730,297,443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原始发起人为浙江龙晨实业有限公司及47名自然人,以净资产折股出资 [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质询建议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可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等文件 [10][11] - 股东承担遵守章程、按期缴纳股款、不抽逃出资、不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滥用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15][16] 股东会运作机制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人数不足、亏损达股本1/3等情形下两个月内召开 [20][2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包括增减注册资本、章程修改等重大事项 [32][33]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提议召开,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46][47][49]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制定利润分配方案、聘任高管等职权 [44]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存在重大关联关系,应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每年进行独立性自查 [51][52]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对损害中小股东权益事项发表意见等,行使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53] 关联交易与重大事项决策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19][4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为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