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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黑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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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修复等非法代理维权被定为敲诈勒索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21 00:00
文章核心观点 - 非法代理维权组织已形成隐蔽庞大的金融黑灰产业链 通过伪造材料、恶意投诉等手段胁迫金融机构减免债务以牟利 [1] - 司法系统对这类行为的定罪逻辑正发生重要转变 从过去多定性为“诈骗罪”转向明确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实现全链条打击并显著提高违法成本 [1][4][6] - 面对黑灰产蔓延 司法、行政与监管正通过跨部门联合行动、技术防控等方式形成打击合力 并已取得显著治理成效 [7][8] 非法代理维权的商业模式与危害 - 黑灰产形成完整产业链 上游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 中游进行话术培训与材料伪造 下游通过分成和服务费牟利 [6] - 具体营利模式为:胁迫平台妥协后按减免金额比例抽成 若遭拒绝则持续升级投诉强度 形成“投诉—施压—分成”链条 [4] - 该模式推高金融机构运营成本 破坏社会信用环境 扰乱监管秩序 并衍生其他犯罪 如上海曾某团伙为数千名客户服务涉案金额达百万元 [4][7] 司法定罪逻辑的转变与升级 - 定罪从“诈骗”转向“敲诈勒索” 法律不仅惩处欺骗债务人的行为 更精准打击通过“软暴力”胁迫金融机构的核心商业模式 [4][6] - 在同等犯罪数额下 敲诈勒索罪量刑往往更重 例如涉案金额达30万元时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诈骗罪一般为三至十年 显著提升震慑力 [4][6] - 典型案例显示 主犯因敲诈勒索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 被判处八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4] 跨部门协同治理行动与成效 - 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部署为期6个月的集群打击行动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7] - 技术防控成为重要手段 多地金融监管部门运用智能监管工具构建风险模型 实现恶意投诉识别预警 [7] - 多地取得显著成效 吉林侦办案件131起涉案金额1.69亿元 江苏打击犯罪涉案金额超2.3亿元 [8]
打击金融黑灰产升级:“征信修复”等非法代理维权被定为敲诈勒索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20 10:13
非法代理维权黑灰产兴起 - 金融市场出现以“债务优化”“征信修复”“代理退保”“反催收”为旗号的非法代理维权组织 形成隐蔽庞大的金融黑灰产业链 [1] - 这些组织通过伪造材料、恶意投诉、信息买卖等手段胁迫金融机构 以帮助逾期客户减免债务为名牟取暴利 [1] 司法定罪逻辑转变 - 近期多地法院判决将“恶意投诉 + 胁迫金融机构”的行为从“诈骗罪”明确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实现从“骗客户”到“逼机构”的司法认定升级 [1][2] - 上海长宁区法院判决曾某团伙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并实施敲诈勒索案 该团伙两年内为数千名贷款逾期客户提供“维权代理”服务 涉案金额高达百万元 主犯被判处八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2] - 定性为敲诈勒索罪实现全链条打击 精准打击通过“软暴力”胁迫金融机构的核心商业模式 并显著提高违法成本 金额达30万元以上可能面临十年以上刑期 [3] 黑灰产运营模式与危害 - 非法代理维权黑产形成完整产业链:上游购买公民个人信息 中游进行话术培训、材料伪造、投诉施压 下游通过分成、服务费牟利 [4] - 营利模式为“投诉—施压—分成” 平台妥协后按减免金额比例抽成 拒绝则持续升级投诉强度 [2] - 林某、马某团伙以“全额退保”为诱饵 怂恿上百名投保人代理退保 抽成20%-30% 非法获利近49万元 造成保险公司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万元 [3] - 黑灰产推高金融机构运营成本 破坏社会信用环境 扰乱监管秩序 并衍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其他违法犯罪 [5] 联合打击行动与成效 - 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集群打击行动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5] - 技术防控层面运用智能监管工具构建风险模型 实现恶意投诉识别和预警 如吉林金融监管局构建“数据+稽查”打击方式 [5] - 司法、行政与监管协同配合 法院通过典型判例明确定罪标准 公安部门加大侦查力度 金融监管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完善风控体系 [6] - 多地取得显著治理成效:吉林侦办“黑灰产”案件131起 涉案金额1.69亿元 江苏打击贷款诈骗、保险诈骗等 涉案金额超2.3亿元 [6]
用魔法打败魔法!2800亿黑产围猎,金融机构AI破局
北京商报· 2025-11-20 02:31
金融黑灰产现状与挑战 - 金融黑灰产市场规模在2025年一季度已突破2800亿元,非法代理维权等活动借助平台传播优势加速扩张,呈现隐蔽性、针对性、暗示性与复杂性交织的特征 [5] - 黑灰产已形成完整灰色产业链,前端通过互联网引流获客,中端建立虚假法务团队进行诉讼指导,后端通过黑客或运营商“内鬼”非法获取公民信息 [2] - 黑产组织针对性极强,常将目标精准指向金融服务中的弱势群体,该群体因资金周转需求迫切且信息渠道有限,容易落入欺诈陷阱 [5] - 黑产作案技巧实时变化,仅在网络营销阶段就使用成百上千种暗语,如“分琪”、“崔收”、“JR消费”、“z信”、“zx”等,以规避算法关键词监控 [2][5] - 具体案例显示,有团伙通过购买逾期客户电话号码进行“精准营销”,为数千名贷款逾期客户提供“维权代理”,通过恶意投诉胁迫金融平台减免息费,涉案金额高达百万元 [3] 行业技术防御措施 - 消费金融行业正构建多层次科技防御体系,从事后处置向事中拦截、事前预警进行战略转变 [1][7] - 马上消费金融发布“天星洞察系统”,依托自研大模型实现对黑灰产网络信息的精准识别、智能预警与溯源追踪,今年以来已成功处置相关网络信息超8万条 [6][8] - 多模态反欺诈技术成为防范身份伪冒的关键,通过集成人脸识别、声纹识别、微表情分析、语言逻辑判断等多种生物特征和行为特征进行交叉验证,有效识别AI伪造的影像和声音 [7] - 乐信旗下分期乐在双11前后升级反欺诈体系,借助AI大模型、智能体等自研技术,实时精准拦截欺诈订单,提升AI识别和自动拦截精度 [9] - 微博借钱平台利用大数据信息抓取和声纹匹配技术,精准判断潜在的反催收行为并进行标签预警,一旦识别立即启动应对流程进行用户真实性核验 [9] 生态协同治理进展 - 多家金融机构协同多方力量形成共治合力,2025年金融街论坛年会期间多部门发布联合倡议书,呼吁遏制金融黑灰产蔓延,防范化解金融系统性安全风险 [1] - 马上消费金融于2022年3月牵头成立打击金融领域黑产联盟(AIF联盟),目前成员单位已突破167家,通过联邦学习、多方安全计算等技术实现风险信息“可用不可见”共享 [10] - 联盟研发的全国首个金融领域黑产打击系统平台“爱马平台”已累计共享黑产数据量突破20.34万条,推动警方打击非法代理维权类案件796起,对735人采取强制措施 [10] - 政企联动协同治理打通信息壁垒,马上消费金融建立的“渝雷”警企合作系统已累计注册警员账号2918个,月均提供上千余人的有效线索,协助警方抓获网上逃犯149人,累计协助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66人 [11] - 行业共识认为需继续深化科技赋能,借助智能识别与预警、动态风险洞察与溯源及早识别处置金融黑灰产,同时加强公众教育以提升风险意识和鉴别能力 [12]
非法代理维权可被定性为敲诈勒索罪!司法判例震慑助贷市场黑灰产
北京商报· 2025-11-11 11:51
司法定性突破 - 首例将助贷行业非法代理维权行为定性为敲诈勒索罪 打破了此前同类案件多以诈骗罪定性的局限 [1] - 犯罪集团通过集中恶意投诉、虚构平台违规证据等软暴力手段 胁迫金融机构减免息费 构成敲诈勒索罪 [1][5] - 敲诈勒索罪最高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较于诈骗罪量刑更重 形成高压震慑 [6] 典型案例分析 - 上海曾某鹏犯罪集团经营两家信息咨询公司 购买大量逾期客户电话进行精准营销 为数千名贷款逾期客户提供非法代理维权 [3] - 该团伙通过恶意投诉胁迫金融平台减免息费 涉案金额高达百万元 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3] - 四名被告人因犯敲诈勒索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八年六个月不等 并处罚金5万元至12万元不等 [4] 金融黑灰产新特点 - 黑灰产呈现技术化、场景化、专业化新特点 利用债务优化、资产重组等话术包装增加识别难度 [7] - 组织形态链条化、作案手段模板化 形成获客—引流—实施—分利的完整链条 采用标准化模板对金融机构进行恶意轰炸 [7] - 犯罪风险双向化 既通过胁迫手段侵害金融机构利益 又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客户高额服务费 同时侵犯个人信息安全 [7] 打击治理举措 - 司法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自2025年9月至12月在全国开展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行动 [8] - 北京金融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发布联合倡议书 强调协同共享信息、健全投诉举报处置标准等治理举措 [8] - 建议进行全链条打击 深挖上游客户信息提供者、技术支持者 彻底摧毁犯罪网络 并推动金融监管制度体系完善 [8]
打击金融“黑灰产”确需构建完整防治链条
国际金融报· 2025-11-11 07:29
文章核心观点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中国政法大学发布联合倡议书,呼吁构建多方联动的综合防治体系以打击金融黑灰产 [1] - 金融黑灰产主要表现为不正当反催收、不法贷款中介、恶意逃废债、非法办理退保理赔、虚假征信修复、非法荐股等行为 [1] - 构建完整防治链条需从联防体系、社会互动体系和社会阵线三方面入手 [1][2][3] 防治金融黑灰产的联防体系 - 构建协同共享信息、联动健全机制的联防体系,夯实监管基础 [1] - 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透明度,扭转信息不对称格局,便于监管部门实时掌握动态与潜在手法 [1] - 借助信息精确制导,健全联动机制,督促金融机构落实高风险信息线索的主动报告,提升监管部门定期开展线索研判、组织专项整治的能力 [1] 防治金融黑灰产的社会互动体系 - 构建规范权益保护、压实主体责任的社会互动体系,夯实社会基础 [2] -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让消费者高效投诉、满意维权,进一步健全投诉举报处置标准,确保合理诉求快处快结 [2] - 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明确网络平台对入驻主体的资质核验、信息发布、风险事件处置等全流程管控义务,阻断金融黑灰产的互联网传播渠道 [2] 防治金融黑灰产的社会阵线 - 构建多方互动、恪守合理维权底线并普及防范教育的社会阵线,夯实民众基础 [3] - 建立金融监管部门、检察机关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常态化互动机制,及时厘清法律适用边界,为精准打击新型黑灰产提供法治支撑 [3] - 构建内部处理—行业调解—仲裁诉讼阶梯式纠纷解决体系,深化多元化解功能,坚决抵制不正当施压牟利行为 [3] - 通过对民众普及防范教育,提升公众甄别能力,形成全民反金融黑灰产氛围,从源头上压缩其生存空间 [3]
全链条打击金融“黑灰产”
经济日报· 2025-11-06 22:09
联合倡议与综合防治体系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中国政法大学发布联合倡议书,呼吁构建多方联动的综合防治体系,以营造清朗、安全、可信的金融生态环境 [1] - 倡议旨在打击金融“黑灰产”,即利用金融消费者维权等急迫心理诉求,披着“合法维权”外衣进行非法活动以牟取高额不当利益的产业 [1] 金融黑灰产的具体表现形式 - 金融黑灰产的典型代表包括不正当反催收、不法贷款中介、恶意逃废债、非法办理退保理赔、虚假征信修复以及非法荐股等行为 [1] - 这些行为既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又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 [1] 防控体系的构建与信息共享 - 针对非法金融活动隐蔽性与传染性增强的趋势,需建立司法、监管、行业、平台、公众共同参与的防控体系,强调多方协同与持续发力 [1] - 为协同防控金融风险,各相关方需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加强信息互通,以提升治理效能,形成涵盖事前预警、事中快速响应、事后精准打击的全流程协作 [1] - 金融机构需落实高风险信息与线索的主动报告机制,监管部门则需定期开展线索研判并组织专项整治,以进一步健全联动机制 [1] 消费者权益保护与主体责任 - 打击非法行为需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相结合,通过让消费者能够高效投诉和满意维权,来压缩不法分子利用消费者“维权心切”心理的空间 [2] - 具体措施包括进一步健全投诉举报处置标准,确保消费者的合理诉求能够“快处快结”,并严防恶意投诉占用资源 [2] - 需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明确网络平台对入驻主体的资质核验、信息发布、风险事件处置等全流程管控义务,以有效阻断金融“黑灰产”的互联网传播渠道 [2]
打击金融黑灰产新增判例!信飞科技与长宁公安联动,共筑反黑反诈“防火墙”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06 11:03
案件概述与司法定性 - 案件为首例将助贷行业非法"维权代理"行为定性为敲诈勒索罪的司法实践 打破了此前同类案件多以诈骗罪定性的局限性 [1][3] - 犯罪团伙通过经营两家信息咨询公司 购买大量逾期客户电话号码进行"精准营销" 累计为数千名贷款逾期客户提供"维权代理"服务 [2] - 团伙通过恶意投诉胁迫金融平台减免息费 涉案金额高达百万元 [2] 犯罪团伙定罪与处罚 - 曾某鹏 刘某鑫 王某明 刘某诚四人被认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敲诈勒索罪 其中前三者涉案数额巨大 刘某诚涉案数额较大 [2] - 法院认定四人在共同犯罪中形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曾某鹏 刘某鑫 王某明系犯罪集团首要分子 刘某诚系主犯 [2] - 四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八年六个月不等 并处罚金五万元至十二万元不等 [2] 公司风控监测与案件发现 - 公司在风控日常监测中发现一批异常投诉 投诉行为呈现"短时间集中提交" "同一模板批量生成" "投诉时间与还款日强关联"等时序特征 [1] - 工作人员组建专项小组 结合材料真实性识别和语义分析 判断异常投诉为高风险且有网络黑产嫌疑 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1] 警企联动与合作模式 - 此次案件是金融科技平台与公安机关打击金融黑灰产的一次深度协同实践 [1] - 公司成立由反欺诈 安全 客服 法务等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 形成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 并与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反诈中心 网安部门探索合作模式 [3] - 公司协助警方破获金融黑灰产 电信诈骗 互联网洗钱等违法犯罪案件近10件 [3] 智能风控技术应用与成效 - 公司创新打造灯塔智能风控系统 依托人工智能大模型和机器学习技术 建立多维度异常检测体系 覆盖"投诉行为时序特征" "材料真实性" "沟通内容语义"等 [4] - 2024年全年 公司智能风控系统捕获涉诈线索超10000条 甄别黑灰产行为案例超6000笔 拦截潜在电诈交易超10000次 [4]
打击金融黑灰产新增判例 助贷行业非法代理维权首次被定性为敲诈勒索罪
中证网· 2025-11-06 03:14
案件核心事实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近期开庭审理并宣判了曾某鹏等人侵犯公民信息、敲诈勒索案 [1] - 主犯曾某某等人因犯敲诈勒索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判处八年六个月等有期徒刑 [1] - 该团伙通过恶意投诉胁迫金融平台减免息费,涉案金额达百万元 [1] 案件行业意义 - 这是助贷行业首例将非法代理维权组织定性为敲诈勒索罪的司法实践 [1] - 打破了此前同类案件多以诈骗罪定性的局限性 [1] 公司风控与协作 - 金融科技平台嘉银科技在日常风控监测中率先发现异常投诉 [1] - 异常投诉特征为同一话术、集中爆发、诉求一致,且投诉人对具体问题含糊其辞 [1] - 公司将梳理出的线索分类排查,包括异常投诉的时间规律、IP地址分布、关联账号信息等关键数据,悉数移交上海公安 [1] - 公司为案件侦查提供了核心突破口 [1]
治理金融“黑灰产”,多部门联合出手
经济网· 2025-11-06 02:30
金融黑灰产的定义与危害 - 金融黑灰产指在金融领域以违法或形式上不违法的方式获取不当利益的新兴业态,主要涉及不正当反催收、不法贷款中介、恶意逃废债、非法办理退保理赔、虚假征信修复、非法荐股等行为 [2] - 金融黑灰产广泛依托媒体平台进行市场营销和规模扩张,呈现出链条化、跨地域化、批量化、隐蔽化等特点 [2] - 金融黑灰产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对金融市场秩序和金融安全防线构成重大威胁,挤占正常投诉维权渠道和资源 [2] 金融黑灰产的具体案例与成因 - 不法贷款中介犯罪团伙通过伪造首付款凭证、签订价格虚高的房屋成交买卖合同等手段骗取银行信贷资金,造成经济损失,对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形成负面影响 [3] - 从需求端看,部分信用状况不佳、难以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的消费者存在强烈资金需求,缺乏金融知识和风险意识,易被非法贷款中介的虚假承诺迷惑 [3] - 从供给端看,不法分子受高额利润驱使,利用监管漏洞和消费者信息不对称搭建非法贷款中介平台,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也为非法行为提供了新工具和渠道,使其更加隐蔽 [3] 打击治理金融黑灰产的倡议与措施 - 北京金融监管局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中国政法大学联合发布倡议书,呼吁构建多方联动的综合防治体系,遏制金融黑灰产蔓延 [1][4] - 金融监管总局与公安部持续加大工作协同力度,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并于今年9月联合发布第一批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4] - 倡议内容具体包括协同共享信息、联动健全机制、规范权益保护、压实主体责任、深化多方互动、恪守合理维权底线、普及防范教育 [4] 构建综合防治体系的各方角色 - 金融监管部门需加强对金融市场的日常监管,加大对非法贷款中介的查处力度,规范金融机构业务操作 [5] - 司法机关通过依法审判相关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5] - 学术机构可为打击治理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保障,开展研究并提出针对性政策建议 [5] 系统性治理的建议与方向 - 法律方面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非法贷款中介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标准,加大执法力度以提高违法成本 [5] - 监管方面应加强协作,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监管联动机制,共享信息资源以形成监管合力 [5] - 金融机构应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渠道,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和便利性,满足合理借贷需求以减少对非法中介的依赖 [5] - 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对金融活动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和预警异常行为及潜在风险 [6] - 通过多种渠道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引导理性借贷 [6]
多方合力打击金融“黑灰产”
经济日报· 2025-11-02 23:35
非法贷款中介的运作模式与手段 - 通过“快速办理低息贷款 服务费仅需2个点”等话术进行推销 [1] - 以提供营业执照和身份证即可“优化收入流水”为诱饵进行违法包装 [1] - 宣称“和银行有合作 可以走内部渠道”以骗取消费者信任 [1] - 首先抛出年化利率2%或3%的低息产品吸引消费者 随后以征信资质不足等借口索要高额费用 最终中介费超过10%甚至20% [2] - 放款后常冒充银行贷后管理 以贷款用途不合规为由要求客户短期全额还款 并趁机以“开专票”等名义变相收取高额服务费 [3] 金融黑灰产的特点与危害 - 金融黑灰产广泛依托媒体平台进行市场营销和规模扩张 呈现链条化、跨地域化、批量化、隐蔽化等特点 [2] - 主要涉及不正当反催收、不法贷款中介、恶意逃废债、非法办理退保理赔、虚假征信修复、非法荐股等行为 [2] - 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对金融市场秩序和金融安全防线构成重大威胁 [2] - 非法贷款中介乱象推高融资成本 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加大金融风险隐患 [1] 监管倡议与风险提示 - 北京金融监管局联合北京市检察院、中国政法大学发布联合倡议书 呼吁协同多方力量形成共治合力 构建综合防治体系以遏制金融黑灰产蔓延 [1] - 北京金融监管局发布风险提示 揭露非法贷款中介典型陷阱 提醒消费者远离非法贷款中介 珍惜个人信用 [2] - 专家提示消费者应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 并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3] - 建议消费者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等敏感信息 不轻易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