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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市场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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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债券市场发债超过7.4万亿元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5-10-09 22:03
债券市场总体发行情况 - 8月份债券市场共发行各类债券74281.4亿元 [1] 各类债券发行规模 - 国债发行规模为13277.6亿元 [1] -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为9776.4亿元 [1] - 金融债券发行规模为11550.3亿元 [1] - 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规模为12391.4亿元 [1] - 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为212.2亿元 [1] - 同业存单发行规模为26956.5亿元 [1] 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程度 - 截至8月末境外机构在中国债券市场的托管余额为3.9万亿元 [1] - 境外机构托管余额占中国债券市场托管余额的比重为2% [1] - 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托管余额为3.8万亿元 [1]
8月末境外机构在中国债券市场持债约4万亿元
新华网· 2025-10-02 07:43
境外投资者参与中国债券市场情况 - 截至8月末,来自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在中国债券市场持债约4万亿元人民币 [1] - 今年前8个月,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债券现券成交规模约11.8万亿元人民币 [1] - 其中“债券通”北向通规模约7.2万亿元人民币 [1] 中国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与创新业务 - “互换通”业务量持续上升,截至8月末累计成交1.5万多笔,累计成交名义本金约8.2万亿元人民币 [1] - “互换通”当前成交规模较上线初期增长了9倍多 [1] 中国债券市场整体规模与发展 - 截至8月末,中国债券市场余额192万亿元人民币,已位居世界第二 [1] - 今年前8个月,中国债券发行规模超59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 [1] - 今年前8个月,债券净融资11.8万亿元人民币,已成为实体经济融资的第二大渠道 [1]
中金公司以首批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通”北向通回购做市商身份参与首日跨境回购交易
经济观察网· 2025-09-30 06:59
公司动态 - 中金公司于9月29日作为首批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通"北向通回购做市商,成功与境外机构达成首日跨境回购交易 [1] - 此举响应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于9月26日联合发布的公告,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1] 行业政策与影响 - 政策进一步满足了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流动性管理需求,增强了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 [1] - 政策优化了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并巩固了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1] - 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成效显著,境外机构投资者数量和持债规模不断扩大 [1]
中国债券市场支持境外回购业务
长江商报· 2025-09-28 22:59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1] - 新规旨在促进在岸和离岸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推动中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 [1] - 新规将满足境外投资者流动性管理需求,提升人民币债券资产的国际吸引力 [1] 市场参与机构范围 -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所有境外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债券回购业务 [1] - 覆盖范围包括境外中央银行、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 [1] - 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长期资金也在适用范围内 [1] - 境外金融基础设施、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可为境外机构提供服务 [1] 业务操作模式调整 - 新规采用国际通行做法,实现标的债券过户与可使用,改变原有质押式回购的债券冻结模式 [2] - 此举使交易权责关系更加清晰,有助于提升市场整体流动性 [2] - 已有业务的境外机构可获得12个月过渡期以继续沿用原模式 [2] 风险监管与交易机制 - 监管部门通过对交易、托管、结算、汇兑等环节进行闭环管理实施风险防范 [2] - 结合数据报告制度实施穿透式监管,从机制上防范跨境业务潜在风险 [2] - 通过“债券通”渠道开展回购的境外机构,初期沿用现券交易机制与做市商交易 [2] - 做市商将从“债券通”做市表现优秀的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中遴选 [2] - 额度管理将遵循跨境人民币融资统一框架,并参考买断式回购杠杆率要求 [2] 市场现状与影响 - 截至2025年8月末,已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 [1] - 境外机构持债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 [1] - 新规将使境外投资者群体更加多元化,进一步拓展中国债券市场的国际参与面 [1]
境外机构投资者回购债券迎利好
北京商报· 2025-09-28 15:23
政策公告核心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进一步支持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1] 政策目标与意义 - 政策旨在满足市场需求,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助力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协同发展 [1] - 推动中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在岸和离岸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4] - 大幅拓展境外机构投资者获取人民币流动性的渠道,满足其流动性管理需求,提升人民币资产在全球资本市场中的吸引力 [4] 中国债券市场开放现状 - 截至2025年8月末,来自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在中国债券市场持债约4万亿元人民币 [3] - 2025年1—8月,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债券现券成交规模约11.8万亿元人民币,其中债券通北向通规模约7.2万亿元人民币 [3] - 截至2025年8月末,互换通累计成交名义本金约8.2万亿元人民币,当前成交规模较上线初期增长9倍多 [3] - 2025年1—8月,中国债券回购交易规模累计达1488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2% [3] 投资者范围与交易安排 -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债券回购业务,包括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渠道入市的全部境外机构投资者 [6] - 投资者类型包括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6] - 境外金融基础设施、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可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提供服务 [6] - 政策采取国际市场通行做法,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并设置12个月过渡期供已开展业务的机构平稳过渡 [6] 交易机制与风险管理 - 通过“债券通”渠道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初期沿用现券交易机制,与做市商开展交易 [7] - 做市商将从“债券通”做市表现优秀的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中遴选 [7] - 做市商资金融出限额遵守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业务统一管理框架,境外机构投资者正回购余额参照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杠杆率规定实施管理 [7]
解读:利好频出、提供便利!全球投资者对人民币债券资产信心提升
央视网· 2025-09-28 08:55
政策发布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1] - 政策允许所有可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现券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包括境外央行、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等 [1] - 2025年前8个月,中国债券回购交易规模累计达到1488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加5.2% [1] 政策意义与影响 - 该政策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了灵活高效的流动性管理渠道和风险管理手段 [1] - 政策机制设计与国际市场通行做法衔接,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业务提供更大便利 [1] - 政策有助于增强中国债券市场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吸引力,进一步拓展市场的广度和深度 [1] 市场开放成效 - 截至2025年8月末,共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持债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 [2] - 中国债券已先后被纳入彭博巴克莱、摩根大通和富时罗素三大国际债券指数 [2] - 中国债券在富时罗素全球国债指数中的占比升至全球第二,在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中的占比升至全球第三 [2]
解读·利好频出、提供便利!全球投资者对人民币债券资产信心提升
央视网· 2025-09-28 02:47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公告 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1] - 债券回购是国际上应用最广泛的流动性管理工具之一 是金融机构之间以债券为标的的短期资金融通行为 [1] - 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现券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均可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1] 适用机构范围 - 具体包括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 [4] - 包括在境外依法注册的商业银行、保险机构、证券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 以及养老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4] 市场影响与意义 - 为更多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了灵活高效的流动性管理渠道和风险管理手段 [6] - 相关机制设计与国际市场通行做法衔接 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提供更大便利 [6] - 有助于增强中国债券市场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吸引力 进一步拓展市场的广度和深度 [6] 中国债券市场开放现状 - 截至2025年8月末 共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 [9] - 境外机构持债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 [9] - 2025年前8个月 中国债券回购交易规模累计达到1488万亿元人民币 同比增加5.2% [4] 国际认可与指数纳入 - 中国债券已先后被纳入彭博巴克莱、摩根大通和富时罗素三大国际债券指数 [12] - 在富时罗素全球国债指数中的占比升至全球第二 [12] - 在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中的占比升至全球第三 [12]
三部门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
中国新闻网· 2025-09-28 02:35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公告 支持可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现券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1] - 政策旨在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债券回购业务开展流动性管理的需求 [1] - 政策有利于满足市场需求 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 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 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助力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协同发展 [2] 中国债券市场开放现状 - 截至2025年8月末 共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 持债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 [1] - 中国人民银行自2015年起支持境外主权类机构 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境外参加行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1] - 2025年与香港金管局共同推出以"债券通"北向通债券为标的的离岸回购业务 [1] 业务机制与未来方向 - 业务模式加强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机制和国际市场通行做法衔接 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 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大便利 [2] - 政策有利于促进优化境内债券回购业务机制 [2] - 相关部门将继续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 持续完善各项机制安排 稳步推进中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2]
事关中国债券市场!三部门发文力挺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27 03:35
政策发布 - 2025年9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1] 政策内容 -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债券回购业务包括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渠道入市的全部境外机构投资者 [1] - 债券回购是金融机构之间以债券为标的的短期资金融通行为是国际上应用最广泛的流动性管理工具之一 [1] 政策目标与影响 - 政策旨在满足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债券回购开展流动性管理的需求 [1] - 政策目标为促进在岸和离岸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推动中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 [1] - 分析认为该政策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 [1] - 政策有利于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助力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协同发展 [1]
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证券日报· 2025-09-27 01:11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进一步支持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1] - 政策旨在满足市场需求,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助力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协同发展 [1] - 政策将采取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模式,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大便利 [1][4] 市场背景与动因 - 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5年8月末,共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持债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 [2] - 随着境外机构投资者持债规模扩大,其通过债券回购业务开展流动性管理的需求持续增加 [2] - 中国人民银行自2015年起有序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对外开放,并于2025年与香港金管局共同推出以"债券通"北向通债券为标的的离岸回购业务 [2] 参与机构范围 -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债券回购业务,包括通过直接入市和"债券通"渠道入市的全部境外机构投资者 [3] - 投资者类型包括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境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3] - 境外金融基础设施、自律组织和行业协会可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提供服务 [3] 业务模式创新 - 新政策采用国际市场主流回购模式,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权责关系清晰、违约处置便利,更符合境外机构投资者交易习惯 [4][5] - 为便利已开展业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平稳过渡,设定了自公告实施之日起1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仍可按原模式开展交易 [5] - 通过"债券通"渠道开展业务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初期沿用现券交易机制,与做市商开展债券回购交易 [5] 风险管理与额度安排 - 政策加强在交易、托管、结算、汇兑等环节的设计,实现资金闭环管理,并通过交易托管数据报告等方式,强化穿透式监管和监测 [5] - 做市商资金融出限额遵守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业务统一管理框架 [6] - 境外机构投资者正回购余额参照银行间债券市场买断式回购杠杆率规定实施管理 [6] 未来发展方向 -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会同有关各方持续完善各项机制安排,稳步推进中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