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

搜索文档
振华股份: 振华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3 08:1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名称为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Hubei Zhenhua Chemical Co.,Ltd,企业集团名称为振华化学集团 [2] - 公司住所位于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668号,邮政编码435001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076.0277万元,营业期限自2003年6月19日至长期 [3] - 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5500万股普通股,2016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且包含会计专业人士 [47]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及监事会职权,公司不设监事及监事会 [48]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任期3年 [3][55]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11000万股,主要发起人蔡再华持股65.97%,毛志国持股3.59%,阮国斌持股3.59% [5][6] - 当前股份总数为710,760,277股,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7] - 公司股票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 [42]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化工产品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销售、危险化学品生产等 [4] - 新增业务涉及电池制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肥料生产销售等 [4] - 许可项目包括药品生产批发、危险货物运输等 [4] 股东会机制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人数不足、亏损达股本1/3或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时召开 [4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包括修改章程、合并分立、重大资产交易等事项 [34] - 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 [16][26]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临时会议需1/10表决权股东或1/3董事提议召开 [51] - 重大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52]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52] 高级管理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54] - 总经理职权涵盖生产经营管理、内部机构设置、基本制度拟定及人员聘任等 [55] - 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管,高管薪酬由公司直接发放 [54]
中船防务: 中船防务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2 16:1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SSC OFFSHORE & MARINE ENGINEERING (GROUP) COMPANY LIMITED [3] - 公司成立于1993年6月7日,注册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37号十五层 [3] - 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13,506,378元 [2][20] - 公司发起人为广州造船厂有限公司,以设备、厂房、建筑物、流动资产等资产折股构成 [3]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46]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6][47] - 公司设立党组织,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54][58] 股权结构 - 公司总股本为1,413,506,378股,其中A股821,435,181股(占比58.11%),H股592,071,197股(占比41.89%) [19] - 公司股票为记名式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 [16] - 公司发行的股票包括内资股和在香港上市的H股,均为普通股 [18] 经营范围 - 主营业务包括金属船舶制造、船用配套设备制造、集装箱制造、船舶修理等 [12] - 经营宗旨为打造精品海洋及防务装备,成为世界一流海洋防务装备上市公司 [11] - 可根据业务发展需求调整投资结构和经营范围,经批准可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 [13][1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提案权等权利 [4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43] - 股东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48][49]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临时会议需提前8小时通知 [120]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122] - 董事会会议可采用电话会议形式召开,所有与会董事视为亲自出席 [124] 股份管理 - 公司可采取增发新股、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 [23] - 公司可因减少注册资本、股权激励等情形回购股份,但合计持有不得超过10% [29][3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的25% [21]
上海电气: 上海电气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7-22 16:1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SHANGHAI ELECTRIC GROUP COMPANY LIMITED [2] - 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华山路1100弄16号,邮编200052 [2]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2][4]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3] - 公司发起人包括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 [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党组织,党委发挥领导作用,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1]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5] - 公司可向其他企业投资,但不得成为连带责任人 [8] - 公司是独立企业法人,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9] - 公司可发行债券、抵押资产等融资,但不得损害股东权益 [9] 经营范围 - 主要经营电站及输配电、机电一体化、交通运输设备等装备制造业 [7] - 涉及医疗器械生产销售,包括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 [7] - 业务涵盖电力工程总承包、设备成套、工业设计服务等 [7] - 可根据市场变化调整投资方针和经营范围 [8][9] 股份结构 - 公司股票为记名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11][13] - 首次发行H股2,972,912,000股,占总股本25% [12] - 发起人股份占总股本75%,其中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持股51.585% [12] - 内资股包括A股,外资股包括H股 [1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579,809,092元(截至2022年3月) [1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获得股利分配、参加股东会、查阅公司资料等 [36][41] - 股东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抽回股本 [47] - 控股股东需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 [49] - 控股股东转让股份需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 [51] 股东会议事规则 - 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58] - 股东会可现场或网络方式召开,需提前公告通知 [58][59]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 [61] - 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7]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80]
中金辐照: 《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7-22 16:1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54257216E [2] - 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600.05万股,于2021年4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 - 公司注册名称为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绿景社区布吉路1028号中设广场B栋19层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400.1897万元 [2]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3]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党组织,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4] -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等职权 [19]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行使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 [53] -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条件,行使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47][48] 股份相关事项 - 公司股份总数为26,400.1897万股,均为普通股,采取股票形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发行原则 [6] - 公司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 [10] - 公司可以因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合计持有股份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7][9] 经营范围和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为人类健康提供安全保障" [4]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辐照技术服务、辐照技术开发、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等,具体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4] - 其他经营范围包括电子机械设备维护、实验室检测、医疗器械销售租赁、投资管理、进出口贸易等 [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依照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查阅公司资料等权利 [1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15]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认购股份缴纳股款、不得抽回股本等义务 [18]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事项的审批权限 [54]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公司股票等重要文件 [57]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45]
仟源医药: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2 16:1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山西仟源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HANXI C&Y PHARMACEUTICAL GROUP CO.,LTD [4] - 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6日,由山西仟源制药有限公司变更发起设立,注册地址为山西省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科技创新产业园翠微街2号 [2] - 公司于2011年8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80万股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8,318,563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48,318,563元 [6] - 公司经营范围为药品生产、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等许可项目,以及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一般项目 [13][14]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47] - 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或以上 [115]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总裁担任 [8]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12]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37]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总数为248,318,563股,全部为普通股 [20]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1] - 公司可以因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2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 [2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依照所持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分配,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股东会 [35] -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等文件 [35] - 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 [41]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44]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2] 重大事项决策 -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8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经股东会审议 [48]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1] - 公司发生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49]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50] 信息披露与合规 -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4] - 公司股东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应当在股东会结束当日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 [5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泄露公司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105] - 公司董事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106] - 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对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追责追偿的保障措施 [109]
尚太科技: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2 16:16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注册名称为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hijiazhuang Shangtai Technology Co., Ltd [4] - 公司住所位于无极县里城道乡南沙公路西侧,邮编052461 [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080.235万元 [4] - 公司营业期限为50年,自2008年9月27日至2058年9月26日 [4] -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获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公开发行6,494.37万股普通股,并于2022年12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变更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4]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3] -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 - 公司设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董事长和2名独立董事 [43] - 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 [57] 经营范围与经营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是为股东争取丰厚回报并依法维护股东权益,承担社会责任 [4] - 公司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碳素制品制造与销售,以及进出口业务 [4] 股份发行与转让 - 公司设立时发行普通股18,891.67万股,全部由发起人认购 [5] - 公司股份总数为26,080.23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6] - 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除外 [6] - 公司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发起人、董事、监事及高管转让股份有特殊限制 [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权利,并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11]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需及时报告股份质押、冻结等情况 [15]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15] 股东会运作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18]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32] - 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可采取累积投票制 [35]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提议召开 [50]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51]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44]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53]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 [53] - 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 [53]
水羊股份: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2 13:1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Young Group Co Ltd [1]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90号1栋综合楼101-1 邮政编码410006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000.4140万元 [1] - 公司系由湖南御家汇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1] - 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 [1]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2] - 公司设董事会 由7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3名 职工代表董事1名 [51] -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51] - 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2] 股权结构 - 公司股份总数39,000.4140万股 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6,000万股 每股面值1元 [5] - 公司发起人包括湖南御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机构 [5]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5] 经营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让人类享受肌肤之美" 致力于成为全球十大美妆企业 [3] - 经营范围包括化妆品零售 日用品销售 清洁用品销售 化工原料销售等 [3] - 具体涵盖计算机软件销售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生物技术开发服务等领域 [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监督建议权 股份转让权等权利 [11] - 股东可查阅复制公司章程 股东名册 会议记录 财务会计报告等文件 [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 [12] - 股东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15] 股东会机制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是公司权力机构 [17] - 股东会行使选举董事 审议利润分配 增减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等职权 [17]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26]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 执行决议 决定经营计划 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 [5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55]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应回避表决 不得行使表决权 [55] - 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56] 独立董事制度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 其中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 [57] - 独立董事应具备5年以上法律 会计或经济等相关工作经验 [57] -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 不受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影响 [57] - 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 [58] 股份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发行实行公开 公平 公正原则 [5] - 公司可采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等方式增加资本 [6] - 公司可因减少注册资本 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7] -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9] 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超过规定标准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23]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原材料 销售产品 提供劳务 关联双方共同投资等事项 [2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 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39] - 关联股东违反规定投票表决的 其表决票中对于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归于无效 [39]
乐通股份: 公司章程(2025年7月)
证券之星· 2025-07-22 11: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LETONG CHEMICAL CO.,LTD [1]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发路265号办公楼3楼 [1] - 公司于2009年12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 [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947.251万元 实收资本为人民币20947.251万元 [1] 股份结构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0947.251万股 全部为人民币普通A股 [7]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7500万股 每股面值1元 [6] - 主要发起人包括珠海市智明有限公司认购3200万股 马苑文认购1450万股 谢丽红认购800万股 [6] 经营范围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油墨制造与销售 涂料制造与销售 化工产品生产与销售 [4] - 经营范围涵盖技术服务 新材料研发 货物进出口及房地产租赁业务 [4] - 明确排除危险化学品相关业务 所有经营项目均不含危险化学品 [4] 公司治理 - 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指定董事担任 变更需在30日内完成 [2] - 股东会拥有最高权力 可选举董事 审批利润分配方案及修改章程 [21]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其中包含3名独立董事 董事长由过半数董事选举产生 [51] 股份管理 - 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同类别股份享有同等权利 [5] - 公司禁止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特殊情况需经股东会决议且不得超过股本总额10% [7] - 股份回购仅限于特定情形 包括减资 员工持股计划及维护公司价值等 [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提案权及查阅公司资料等权利 [15]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需报告股份质押情况 [19] - 控股股东需保持公司独立性 不得占用资金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20] 董事会运作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55]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56]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不得与公司存在重大利益关联关系 [58] 重大事项决策 -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38] -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经股东会批准 [2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 [21]
鼎信通讯: 鼎信通讯章程(2025年7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7-21 16:33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青岛鼎信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Qingdao Topscomm Communication INC,注册地址为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6号楼5楼B区 [4] - 公司成立于青岛鼎信通讯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00671775202M [2] - 公司于2016年9月8日获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40万股,并于2016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219.0511万元,股份总数为65,219.0511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6][19]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7][8]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选举董事、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等职权 [17][43] - 董事会由5名以上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2人,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且包含会计专业人士 [108]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及董事会认定的重要子公司总经理 [54] 经营范围与经营宗旨 - 公司经营宗旨为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一流技术、服务和团队打造一流品牌,实现技术领先和持续稳定发展 [12] - 经营范围涵盖集成电路设计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通信设备、物联网设备、储能技术、光伏设备、软件开发等业务领域 [13][5] - 许可项目包括职业中介活动和检验检测服务,一般项目涉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及多项研发制造销售业务 [13] 股份相关条款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 [15]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标的 [17][27] - 公司可回购股份的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等,回购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7][23] - 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2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质询建议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等权利,承担遵守章程、缴纳股款等义务 [32][3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维护公司独立性,不得占用资金、违规担保或从事内幕交易等行为 [4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行为提起诉讼 [36] 董事会运作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需在董事长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 [116][117] - 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133][136]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130] 高级管理人员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3年,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54][144] - 高管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行政职务,仅在公司领薪 [142] - 高管离职后仍需履行保密义务,因执行职务造成的损害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 [40][106]
光线传媒: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7-21 16:2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Beijing Enlight Media Co., Ltd,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37号楼11105号 [4] - 公司于2011年8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40万股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33,588,432元,股份总数为2,933,588,432股,均为普通股 [6][20]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7][8] 公司经营宗旨与范围 - 经营宗旨以社会效益为准则,经济效益为核心,开展电影、电视剧投资、制作、发行等业务,巩固中国传媒娱乐产业领军企业地位 [13] - 经营范围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影发行、演出经纪等许可项目,以及电影摄制服务、广告设计、版权代理等一般项目 [14] 股份相关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15][17][1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8,772,500股,发起人以净资产出资,经审计后净资产为84,729,141.62元 [19][2] - 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 [22] - 公司股份转让受限情况:发起人持股上市后1年内不得转让,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过25% [29] 公司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职权包括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监事、审议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 [42]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人数不足、未弥补亏损达股本1/3等情形下召开 [44][45] - 股东大会表决实行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两种形式 [77][78][79] 董事会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 [107]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聘任高管等 [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召开 [115][116]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143] - 监事会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高履职、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 [14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145] 高级管理人员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125] - 总经理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等 [129] - 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文件保管、信息披露等事宜 [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