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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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迪药业: 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9-02 09:16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并保障投资者利益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相关规则等[1] - 制度适用于股权性质证券募集资金监管 但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1] 募集资金存储管理 - 公司需开设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 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募投项目个数 超募资金也需存入专户[2][3]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需明确资金存放、支取通知机制及各方权利义务[3][4] - 专户大额支取标准为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 需通知保荐机构[3] - 商业银行需每月提供对账单并配合保荐机构查询 若连续三次未履行义务可终止协议[4]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募集资金需用于主营业务 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间接投资证券交易公司[5] - 禁止将募集资金质押、委托贷款或变相改变用途 防止关联方占用或挪用[5] - 董事会需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 若实际使用与计划差异超30%需调整并披露[5]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1年或进度不足50%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6] 闲置及超募资金运用 - 闲置募集资金可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超募资金需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股份回购 至迟于同批次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8]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投资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 期限不超过12个月[9] - 现金管理需通过专户操作 不影响原投资计划 且需公告产品收益分配及安全性[9][10] 募集资金变更与监督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保荐机构需发表意见 变更后原则上仍投于主营业务[13][14][27] - 变更实施主体或地点无需股东会审议 但需董事会决议及披露[13]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项目净额5%可豁免程序 但需在年报披露 超30%需股东会审议[10][19] - 董事会需每半年度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需现场核查并出具年度核查报告[19][20][22] 责任与合规要求 - 董事及高管需勤勉尽责 确保规范使用资金 不得擅自改变用途[13][23]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得占用募集资金或利用募投项目牟利 发现占用需要求归还并披露[23] - 公司需配合保荐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督导与审计工作 提供必要资料[20] - 制度若与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则冲突 需按后者执行并立即修订[24]
华瓷股份: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2 08:16
保荐机构变更 - 公司因聘请中原证券担任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终止与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的持续督导协议 由中原证券承接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679,111.08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 [3] 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19日 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124,149,358.5元 存放于中国银行醴陵支行 [4][5] - 专户资金分别用于日用陶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工程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溢百利瓷业能源综合利用节能减碳改造项目 红官窑日用陶瓷智能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 [4][5] 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协议明确募集资金仅限指定用途 不得挪作他用 [6][7][10][12] - 保荐机构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有权通过现场调查或书面问询行使监督权 [6][8][10][13] - 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 单次支出超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书面通知保荐机构并提供支出清单 [6][8][11][14] - 协议自各方签署后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且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7][9][12][15]
甬金股份: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9-01 16:1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权性质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2] - 募集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仅限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 未经股东会决议不得改变用途[3] 募集资金存储要求 - 公司实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制度 资金需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6] - 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7]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需约定资金集中存放、银行每月提供对账单、大额支取通知等条款[8]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 使用募集资金需遵循申请、审批、决策程序 每笔支出需经使用部门申请、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10] - 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经子公司财务部门和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10] - 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项目搁置超1年、投资进度不足50%等情形时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1]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变相改变用途、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等行为[12] - 允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需经董事会审议、会计师事务所鉴证、保荐机构同意[13] 闲置募集资金运用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需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期限不超过12个月[14] - 现金管理需经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公司需披露资金基本情况、使用情况、投资额度等信息[15] - 闲置资金可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但需用于主营业务 单次期限不超过12个月[16] - 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或股份回购 使用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7]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审议和保荐机构同意[18] - 节余资金低于100万或承诺投资额5%可免审议 但需在年报披露[19] - 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超募集资金净额10%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9]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或净额5%可免审议 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20]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包括取消原项目、实施新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情形[20] - 变更用途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公司需披露变更原因、新项目可行性等信息[22] - 变更后资金原则上应投资于主营业务[21] - 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需披露具体原因、已投入金额、项目进度、定价依据等内容[24] 监督与信息披露 - 公司需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编制专项报告[26] - 专项报告需解释投资进度差异 披露闲置资金投资收益情况[26] - 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出具鉴证报告[26] - 审计委员会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出具鉴证报告 公司需承担费用[27] - 公司需每半年度接受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的现场调查[28] 附则与责任追究 - 制度适用于通过子公司或控制企业实施的募投项目[29] - 违反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导致损失的责任人需承担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30] - 未及时上报信息或工作失职造成信息披露失误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30]
德明利: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证券之星· 2025-09-01 16:18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使用效率 防范资金风险 保护投资者利益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深交所相关规则等 [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及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金额的部分 [1] - 董事会负责确保制度实施 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包括存放 使用和台账管理 董事及高管需确保规范使用资金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 公司需开设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多次融资需分别设置专户 超募资金也需专户管理 [4]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需与保荐人 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内容包括专户集中存放 账号信息 大额支取通知机制等 [5]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 公司可终止协议 协议终止后一个月内需签订新协议 [3]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募集资金需专款专用 用于主营业务以增强竞争力 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衍生品交易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也不得质押或委托贷款 [8] - 公司需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公允 防止被关联方占用或挪用 避免关联人获取不正当利益 [9]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 搁置超一年 投入未达计划50%或其他异常时 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10] 募集资金使用审批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且保荐人发表同意意见 [11]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股东会审议 涉及关联交易 购买资产等还需履行深交所相关审议程序 [11] - 节余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需履行董事会程序 超过10%需股东会审议 低于500万元或1%可豁免程序 [12]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通过专户或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 期限不超12个月 [14] - 使用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限于主营业务 单次时间不超12个月 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 [16] - 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需公告资金基本情况 使用情况 额度期限及风险控制措施等 [15][17]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原募投项目 变更实施主体或方式等视为用途变更 变更需重新论证并履行审批程序 [18] - 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地点不视为改变用途 需董事会决议且保荐人发表意见 [10] - 超募资金应于同一批次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 用于在建项目 新项目或股份回购 需董事会决议及股东会审议 [25] 资金管理与监督 - 财务部门需建立台账记录资金使用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核查并报告审计委员会 [28]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 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与实际投资计划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 [29] - 保荐人每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发现违规需督促整改并报告监管机构 [30] 制度附则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33]
大地熊: 大地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9-01 16:04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时间为2025年9月8日下午15:00 [5] - 会议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司会议室 [5] - 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5] - 投票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7]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时间为9月15至15:00 [5] 会议议程安排 - 参会人员需提前15分钟签到并出示身份证明文件 [2] - 会议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和见证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3] - 会议议程包括审议议案、股东发言提问、投票表决等环节 [8] - 会议结束后将由见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3]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修订内容包括独立董事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七项制度 [6] - 修订依据为《公司法》《证券法》及科创板监管规则 [6] - 独立董事比例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 [10] - 独立董事中需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10]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需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 [13] - 会计专业人士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高级职称 [1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 [11]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 [20] 对外投资管理规范 - 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两类 [26] - 投资决策根据金额大小分别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27][28][29] - 交易金额超过净资产50%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29] - 子公司对外投资必须事先获得公司批准 [26] 对外担保管理 - 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46] - 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需股东会批准 [46] - 公司原则上不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47] - 担保到期后续展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50] 募集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且存放于专项账户 [55]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但不得投资非保本产品 [61]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61] - 超募资金应当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或股份回购 [62]
登云股份: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9-01 12:18
募集资金管理原则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及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1] - 募集资金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如实披露、严格管理原则 [1] - 资金仅限用于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1] - 非经股东会有效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1] 专户存储要求 - 募集资金需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 [2] -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 - 同一投资项目资金需在同一专户存储 [2] - 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募投项目个数 [2] - 两次以上融资需独立设置专户 [2] - 增加专户数量需事先获深交所同意 [3] 三方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需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3] - 单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 [3] - 商业银行需每月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 [3]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可终止协议 [3] - 协议签订后需报深交所备案并公告 [4] 资金使用规范 - 募集资金需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投资计划使用 [5] - 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 [5] - 禁止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变相改变用途 [5] - 资金使用需经总经理、财务总监联签审批 [5] - 财务部每月需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使用情况说明 [6] 项目进度监管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 [6] - 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 [6] - 需披露调整后年度投资计划及变化原因 [6] - 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一年等情形需重新评估项目可行性 [6] 资金用途变更 - 终止原募投项目需及时选择新投资项目 [7] - 变更实施地点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 [8] - 变更用途或实施主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 - 变更为合资经营需确保公司控股 [8] 闲置资金使用 - 闲置募集资金可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但需符合五项条件 [8] - 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8] - 需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 [9] - 到期前需归还至专户并公告 [9] 项目变更程序 - 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9] - 变更后资金原则上投向主营业务 [9] - 需公告原项目情况、变更原因、新项目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9] - 涉及关联交易需披露定价政策及对公司影响 [10]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50万或承诺投资额1%可豁免程序 [11] - 节余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0%需董事会审议通过 [12] - 达到或超过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12] - 低于500万或净额1%可豁免程序 [12] 审计与监督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12] - 审计委员会需向董事会报告重大违规情形 [12] - 董事会需每半年度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13] - 鉴证结论为非无保留意见需分析原因并披露整改措施 [13] 独立监督机制 - 独立董事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使用出具鉴证报告 [14] - 保荐人需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进行现场调查 [14] - 发现重大违规需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14]
永艺股份: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9-01 10:1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制定制度旨在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使用效益 保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 依据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交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规[2]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权性质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资金 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净额超过计划金额的部分[2] - 募集资金需专款专用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用于主营业务 增强公司竞争力和创新能力[2] 募集资金存储管理 - 公司需开设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多次融资需分设账户 境外投资需确保资金安全[4] - 资金到账1个月内需与保荐人 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协议需包含资金集中存放 账户信息 银行对账单报送 大额支取通知(单次或12个月累计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 保荐人查询权 违约责任等条款[4] - 财经管理中心需设立使用台账 审计部每半年检查并报告审计委员会 发现违规需及时报告董事会和上交所[5] 募集资金使用规范 - 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 证券买卖公司 不得通过质押 委托贷款变相改变用途 不得提供给关联方使用[5] - 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 搁置超1年 投资超期且投入不足计划50%或其他异常时 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并披露[6] - 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人发表意见 披露原因 资金存放情况 完成时间及保障措施[7]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程序 - 以下情形需董事会决议 保荐人意见 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取消原项目改新项目或补流动资金 变更实施主体 改变实施方式 被监管认定变更用途[11] - 变更后项目需投资于主营业务 进行可行性分析 增强公司竞争力[12] - 变更需公告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原因 新项目可行性分析和风险提示 涉及关联交易需履行额外审议程序[13]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需通过专户或产品专用账户实施 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 大额存单(非保本) 流动性好(期限不超12个月) 不得质押[8] - 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使用情况 管理额度和期限 产品收益分配及安全性 保荐人意见[9]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通过专户实施 不得变相改变用途 限于主营业务使用 单次不超12个月 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人意见并披露[10] 超募资金使用要求 - 超募资金需用于在建及新项目 股份回购并注销 需董事会决议 保荐人意见 股东会审议 披露必要性和合理性 项目信息[10] - 闲置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或补流动资金需说明必要性和合理性 董事会审议 保荐人意见并披露[10]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用于其他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人意见并公告 低于100万元或承诺投资额5%可免程序 在年报披露[11] - 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使用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人意见并公告 超过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 低于500万元或净额5%可免程序 在定期报告披露[11] 监督与披露机制 - 公司需真实 准确 完整披露资金使用情况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项目进展 编制并披露专项报告 解释实际进度与计划差异原因[15] - 年度审计时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与年报一并披露 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 专项报告需包含保荐人专项核查意见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15]
天承科技: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1 09:1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4,534,23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382,760元 [1] -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7,379,026.55元 [1] - 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4日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411号)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 [2]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途包括年产3万吨高端印制线路板、显示屏等产业的专项电子化学品(一期)项目、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集成电路功能性湿电子化学品项目等 [2][3] - 部分账户状态为“已注销”或“存续”,具体开户银行包括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 [2][3] 本次注销的专项账户情况 - 公司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珠海分行账户(账号19610078801500002814),因账户内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 [3] - 公司注销招商银行珠海分行账户(账号120915005210727),因资金已全部转移至招商银行上海张江支行账户(账号121949883610001) [3] - 注销原因为便于资金账户统筹管理及减少管理成本 [3] - 截至公告披露日,注销手续已完成,相关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4]
茂化实华: 茂化实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31 08:12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及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与发行承诺一致,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3] 募集资金定义与原则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1] - 超募资金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1] - 公司需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确保资金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一致,不得擅自改变投向 [1] - 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以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2] - 公司需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并在投资计划受严重影响时及时公告 [1][5] 专户存储管理 - 公司需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 - 存在多次融资时需分别设置专户,超募资金也需存放于专户管理 [3] - 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需与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协议需包含资金集中存放、专户信息、大额支取通知(超5000万元或净额20%)、银行对账单抄送、查询权限、监管职责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3][4] - 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项目的,需共同签署三方协议 [5] - 协议提前终止时需在一个月内重新签订并备案公告 [5] 资金使用规范 - 募集资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5] - 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用途的投资 [5] - 需防止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及时要求归还占用资金 [6] - 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项目搁置超一年、投资进度不足50%或其他异常情形时,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并披露 [6][7] - 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意见,并披露原因、存放情况、预计完成时间及措施 [7]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改变用途或实施地点、使用节余或超募资金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 [7][8][10][12][15] - 改变用途和使用超募资金达股东会标准的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8]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需通过专户实施,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活动,且单次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 [8][9] - 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通过专户或专用结算账户实施,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不得质押 [10] - 现金管理需披露资金基本情况、使用情况、额度及期限、风险控制措施等 [10] - 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或亏损等风险时需及时披露 [11] 用途变更管理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实施新项目或永久补流、改变实施主体或方式等情形属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12] - 使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临时补流或超募资金超额度、期限或用途严重的视为擅自改变用途 [12] - 变更用途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 [12] - 变更用途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时需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并披露交易原因、定价政策及影响 [13] - 对外转让或置换三年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公告具体原因、已使用金额、项目进度及效益、置换项目可行性、定价依据等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13] - 改变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原因、影响及保荐人意见 [14] - 项目终止后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流需资金到账超一年、不影响其他项目实施,并履行变更审批程序 [15] - 节余资金低于募集金额10%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低于500万元或净额1%可豁免程序但在年报披露 [15] - 超募资金使用需按补充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的顺序有计划使用 [15] - 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至迟于同批次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 [16] -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需披露项目建设方案、投资必要性及合理性、投资周期及回报率等信息 [17] - 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需说明必要性和合理性,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18] 监督与报告机制 - 会计部门需设立台账详细记录资金支出和项目投入情况 [16]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17] - 审计委员会认为存在违规或重大风险时需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需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18] - 董事会需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18] - 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并在专项报告和定期报告中披露 [18] - 会计师事务所需对董事会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非无保留结论时董事会需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19]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需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发现异常时及时报告,并在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19]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或商业银行未履行协议或存在重大违规时需督促整改并报告 [20] 制度实施与解释 - 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施行,修改时相同 [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20] - 后续法律法规或交易所规则修改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新规定为准 [20]
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2025-08-30 16:50
公司治理与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 由930,957,413元减少至929,267,213元 主要因14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职务变更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导致合计169.02万股限制性股票被回购注销 [10][72] - 公司计划撤销监事会 其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同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 该调整基于2024年7月生效的新《公司法》及相关配套规则 [11][73] - 相关治理结构调整及注册资本变更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会议定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 [13][16][75]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 以2025年8月29日总股本929,267,213股计算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7,170,688.52元 [1][30][31] - 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9.78% [31] - 该利润分配方案已获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3][34][7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为124,459.06万元 2025年半年度实际使用11,943.25万元 [44][49] - 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因2022年度定增终止导致资金安排变化 建设进度减缓 全部建成时间由2025年8月延期至2027年12月 [50] - 公司已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合计39,900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归还11,920万元 余额22,980万元 [52] 业务与项目调整 - 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铝合金车身板产业化建设项目" 主要因2021年商用车产量同比下降超10%导致市场景气度下降 [56] - 募集资金转向投资"年产80万吨电池箔及配套坯料项目" 以应对电池箔市场需求增长 公司是业内较早进入电池箔生产领域的企业 与比亚迪、CATL、LG新能源等头部客户建立长期合作 [56][59] - 另一原募投项目"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也变更为电池箔项目 因公司电池箔产能利用率持续高企且新项目资金需求迫切 [59] 投资者交流安排 - 公司计划于2025年9月8日召开半年度业绩说明会 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管将出席 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参与 [38][40][43] - 投资者提问预征集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9月5日 可通过网站或公司邮箱提交问题 [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