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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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0大案,迎重要节点
上海证券报· 2025-12-13 05:28
案件判决与追缴 - 公司收到针对收购特发东智被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陈传荣、易宗湘、刘颖、王凌构成合同诈骗罪 被告人陈传荣、刘冰构成职务侵占罪 [3] - 一审判决追缴被告人陈传荣合同诈骗全部犯罪所得 包括其未售的公司股票和现金1.45亿元 该金额已扣减利润补偿款1.2亿元及王凌退缴的165.5万元 [3] - 判决追缴陈传荣、刘冰职务侵占犯罪所得276.42万元 追缴易宗湘犯罪所得2155.06万元 追缴刘颖违法所得418.42万元 依法返还公司 [3] -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 尚未生效 案件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5] 收购案历史与业绩造假 - 案件源于2015年公司对特发东智的收购 交易价格为1.9亿元 收购标的原股东陈传荣等人给出了2015至2017年累积承诺净利润不低于1.43亿元的高业绩承诺 [6] - 陈传荣还补充承诺 特发东智2018年至2020年净利润均不低于2017年的承诺值5860万元 [6] - 2015年至2017年 特发东智超额完成业绩承诺 累计实现净利润2.08亿元 完成累计承诺净利润的145.59% [7] - 2019年、2020年 特发东智业绩变脸 分别实现扣非后净利润2051.28万元、亏损3.61亿元 [7] - 因未完成后续业绩承诺 陈传荣需履行补偿 截至2021年3月31日 其已支付1.2亿元业绩补偿款 剩余7000万元尚未偿付 [7] - 经查 特发东智为完成业绩承诺 通过跨期调节营业成本、虚构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虚增或虚减营业成本和利润 [8] 对公司的影响与后续进展 - 2021年 特发东智计提大额资产减值 导致公司净利润从前一年盈利转为大幅亏损6亿元 [8] - 2022年7月 公司因此收到深圳证监局的警示函 [8] - 2024年5月 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被合计罚款2350万元 陈传荣被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8] - 2025年7月 公司完成相关整改 已就行政处罚事项追溯重述相应年度财报 并针对投资者索赔计提预计负债1007.13万元 导致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因素已消除 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恢复正常交易 [8][9] 公司背景与市场表现 - 公司是深圳国资旗下上市平台 于2000年5月登陆深交所主板 [9] - 二级市场上 公司年内股价涨幅超过130% 截至12月11日 股价跌停收盘 报13.37元 总市值为120.4亿元 [9]
特发信息遭亿元合同诈骗 十年前收购财务顾问为招商证券
中国经济网· 2025-12-12 07:13
案件判决与追缴情况 - 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案件涉及收购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时遭遇合同诈骗与职务侵占 [1] - 被告人陈传荣、易宗湘、刘颖、王凌因在签订履行协议过程中财务造假,骗取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合同诈骗罪 [2] - 被告人陈传荣、刘冰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构成职务侵占罪 [2] - 一审判决追缴被告人陈传荣合同诈骗全部犯罪所得,包括其未售的公司股票和现金人民币144,962,570.45元(该金额已扣减利润补偿款1.2亿元及王凌退缴的1,654,994.42元) [2] - 判决追缴被告人陈传荣、刘冰职务侵占犯罪所得2,764,249.86元 [2] - 判决追缴被告人易宗湘犯罪所得人民币21,550,629.41元 [2] - 判决追缴被告人刘颖违法所得人民币4,184,244.78元 [2] - 判决被告人王凌已退缴的1,654,994.42元依法返还公司 [2] - 公司表示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2] -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最终判决及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也存在不确定性 [3] 历史收购交易详情 - 2015年12月15日,公司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 [3] - 交易包括购买深圳东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3] - 深圳东志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19,000.00万元 [4] - 成都傅立叶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25,000.00万元 [4] - 公司同时向智想1号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1,000.00万元,不超过交易总额的25.00% [3] - 2015年11月4日,深圳东志完成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4] - 2015年11月5日,成都傅立叶完成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4] - 截至2015年11月12日,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为人民币301,954,876.00元,总股数301,954,876股 [5] - 2015年11月13日,公司收到智想1号缴纳的认购资金人民币11,000.00万元 [6] - 招商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扣除财务顾问和承销费用490万元后将认购股款划转至公司 [6] - 深圳东志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更名为“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 [6]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11 19:01
证券代码:000070 证券简称:特发信息(维权) 公告编号:2025-53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2.被害单位: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二、案件基本情况 针对公司因收购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东智)被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一案,公司于 2022年7月18日收到深圳市公安局关于立案侦查的《立案告知书》,并由深圳市公安局于后续移送本案 件至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2023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2022-66),《关于公司收到 〈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的公告》(2023-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害人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发信息)于 ...
特发信息:收购相关案件一审判决,全力推进涉案款项追缴
证券时报网· 2025-12-11 14:19
12月11日,特发信息(000070)(000070.SZ)发布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称,收到广东省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司收购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过程中被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一案的一审《刑事 判决书》。作为被害单位,特发信息在案件推进过程中积极维权,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回溯案件进程,2022年7月18日,特发信息收到深圳市公安局关于该案的《立案告知书》,随后配合公 安机关完成侦查工作,案件于2023年移送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基于上述犯罪事实,司法机关作出一审判决,明确追缴相关被告人的犯罪所得并返还特发信息,具体包 括陈传荣合同诈骗中未售的特发信息股票及扣减相关款项后的现金约1.45亿元;陈传荣、刘冰职务侵占 所得约276.42万元;易宗湘犯罪所得约2455.06万元;刘颖违法所得约418.42万元,依法返还公司;王凌 已退缴的约165.45万元将依法返还特发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刑事判决仅为一审判决,公司为被害单位,目前判决尚未生效,案件最终判决及后 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资本市场人士指出,特发信息作为被害单位始终将股东利益放在首位,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权 ...
邮轮免税店玩出“狸猫换太子”,销售调换30块名表
新京报· 2025-12-11 03:05
案件概述 - 上海一国际邮轮服务有限公司的邮轮免税店内发生职务侵占案,销售人员将正品高端名牌腕表调包为仿冒品 [1] - 经专业鉴定,发现9块异样腕表为仿冒品,涉案金额达24万余元人民币 [1] - 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批准逮捕 [3] 作案手法与细节 - 犯罪嫌疑人刘某利用其担任船上免税店销售的职务便利,通过网络平台低价购买同款仿冒腕表进行调包 [2] - 自2024年11月至案发,刘某共计调换名牌手表30块 [2] - 刘某通过将调包所得正品腕表变卖给二手商获利,其网银账户近一年内有12笔来自二手商的大额资金转入 [1] - 刘某非法获利人民币20余万元,造成公司损失人民币100余万元 [2] 调查与侦破过程 - 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分局“涉企案件联合专案组”介入调查,梳理商品采购、入库、存放、销售全流程 [1] - 警方采取“线上溯源+线下排查”双线侦查模式,对免税店32名销售人员的资金流水、社交记录及物流信息进行排摸核查 [1] - 初步侦查方向锁定为“熟人作案、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侵占” [1] - 待刘某所在邮轮停靠吴淞国际邮轮港码头后,专案组登船实施抓捕,将刘某当场控制 [1] 行业运营与管理启示 - 案件暴露了经营贵重商品的单位在内部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 [3] - 行业需强化内部管控,建立“双人核对、全程留痕”的贵重商品管理机制 [3] - 应对商品入库、存放、销售环节实行台账登记与视频监控双重监管 [3] - 发现财物损失后,应第一时间固定监控录像、商品台账等证据并立即报案,以便快速锁定线索和挽回损失 [3]
隐瞒代持、违规减持,宝新能源实控人拟被罚没3754万元!原董事长涉职务侵占罪一审获刑,案件已发回重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3 08:01
行政处罚核心内容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华能因未如实告知股份代持情况被处以警告及200万元罚款[1] - 叶华能因部分代持股份出售涉及违规减持被处以警告 没收违法所得2554.29万元并处罚款1000万元[1] - 违规减持比例为1.1% 违规减持金额达1.41亿元[1] 历史违规事件背景 - 2017年1月 公司控股股东将持有的1.11亿股(占总股本5.11%)协议转让至原董事长宁远喜名下并由其代持 叶华能未如实告知此情况[1] - 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期间 部分代持股份出售涉及违规减持[1] - 2024年3月 叶华能因涉嫌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1] 公司运营状况声明 - 上述处罚事项不涉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不会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2] 相关法律案件进展 - 原董事长宁远喜与原总经理温惠被控职务侵占 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和七年六个月[3] - 案件因部分事实不清被二审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 后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移交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理[3] - 案件于2024年6月至9月期间审理 庭审时长46天 宁远喜与温惠均坚持无罪 案件审理期限将延长至12月11日[4]
国元证券保代孙彬被司尔特报案,成今年首位被起诉保代,曾任金种子酒、洽洽食品、广大特材保荐代表人
新浪财经· 2025-10-13 10:03
事件概述 - 司尔特公司前任高管及中介机构人员因涉嫌职务侵占等案件被移送至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 - 案件涉及十名犯罪嫌疑人,包括前任董事长金国清、前任总经理金政辉及多名高管 [5] - 涉嫌罪名涵盖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5] 涉嫌人员与角色 - 国元证券保荐代表人孙彬被指为涉案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工作人员” [2] - 孙彬曾出现在司尔特两起关键融资项目的保荐人名单中:2015年9月定向增发募资10.7亿元及2019年发行面值8亿元的可转债项目 [5] - 孙彬于2025年6月起已密集退出多家上市公司持续督导项目,包括金种子酒、洽洽食品、广大特材 [6] 案件背景与发现过程 - 案件导火索源于2023年底新旧股东更替后,公司内部自查发现子公司贵州路发账目异常,大额资金支出缺乏真实业务支撑 [5] - 前高管金政辉等人相继辞职后,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报案 [5] - 经公安机关侦办,确认多项资金被通过虚假采购、虚开发票等方式转移,相关责任人涉嫌侵占公司资产 [5] 保荐代表人变更情况 - 金种子酒公告显示,因孙彬个人原因,国元证券委派吴杰接替其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7] - 洽洽食品公告显示,因孙彬个人原因,国元证券委派黄斌接替其担任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 [9] - 两家公司均提及变更原因为孙彬个人原因,且变更旨在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 [7][9]
国元证券保代孙彬被司尔特报案成今年首位被起诉保代今年7月已卸任金种子酒、洽洽食品、广大特材保荐代表人
新浪财经· 2025-10-13 10:02
案件核心信息 - 司尔特公司前任高管及中介机构人员涉嫌职务侵占等案件已由宣城市公安局移送至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 - 案件涉及十名犯罪嫌疑人 包括前任董事长金国清和前任总经理金政辉等多名高管 [1] - 指控罪名涵盖职务侵占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诈骗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1] 涉案保荐代表人及项目 - 案件涉及的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工作人员指向国元证券保荐代表人孙彬 [1] - 孙彬作为保荐代表人参与了司尔特2015年9月的定向增发 募资10.7亿元 [2] - 孙彬还参与了司尔特2019年发行的面值8亿元可转债项目 [2] - 国元证券在2014年至2019年间担任了司尔特全部4次再融资的保荐机构 [1] 案件发现与相关人员动态 - 案件导火索是2023年底公司新旧股东更替后 内部自查发现子公司贵州路发账目异常 存在大额资金支出缺乏真实业务支撑的情况 [2] - 公司前高管金政辉等人相继辞职后 司尔特于2024年1月17日报案 [2] - 保荐代表人孙彬自2025年6月起已密集退出多家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项目 包括金种子酒 洽洽食品和广大特材 [2]
国元证券保代孙彬被司尔特报案成今年首位被起诉保代 今年7月已卸任金种子酒、洽洽食品、广大特材保荐代表人
新浪证券· 2025-10-13 09:32
案件核心与涉案人员 - 司尔特前任高管及中介机构人员涉嫌职务侵占等案件已由宣城市公安局移送至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1] - 案件涉及十名犯罪嫌疑人,包括前任董事长金国清、前任总经理金政辉及多名高管,罪名涵盖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4] - 证券服务中介机构人员、国元证券保荐代表人孙彬亦被列入涉嫌人员名单,或成为2025年首位被移送检方审查起诉的保代 [2][4] 案件背景与资金问题 - 案件导火索源于2023年底新旧股东更替后,公司内部自查发现子公司贵州路发账目异常,大额资金支出缺乏真实业务支撑 [5] - 前高管金政辉等人相继辞职后,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报案,经侦办确认多项资金被虚构交易转移,相关责任人涉嫌通过虚假采购、虚开发票等方式侵占公司资产 [5] - 公司自2011年上市后,在2014年至2019年间进行过4次再融资,且均由国元证券担任保荐机构 [5] 保荐代表人孙彬的参与与动态 - 保代孙彬曾出现在司尔特两起关键融资项目的保荐人名单中:2015年9月定向增发募资10.7亿元及2019年发行面值8亿元的可转债项目 [5] - 孙彬自2025年6月起已密集退出多家上市公司持续督导项目,包括金种子酒、洽洽食品、广大特材,原因为个人原因 [6][7][9] - 国元证券已委派其他保荐代表人接替孙彬在金种子酒和洽洽食品的持续督导工作 [7][9]
ST帕瓦起诉供应商索要3900万元预付款获受理 公司及前实控人之一已被证监会立案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09 15:12
法律诉讼 - 公司就买卖合同纠纷向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供应商格派钴业返还3900万元预付款及利息损失 并支付788.99万元违约金 [1][2] - 诉讼起因是公司与格派钴业于2024年11月25日签订价值3944.96万元的硫酸钴采购合同 公司支付预付款3900万元后 供应商未能按约定交付货物且逾期超过20日 [2] - 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3] 公司治理与监管问题 - 公司及前共同实控人之一、董事张宝于9月5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1] - 经监管查出及公司自查 公司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少提存货跌价准备、虚增在建工程等问题 导致2023年年报及2024年多期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4] - 张宝通过供应商占用公司资金1.4亿元 占用销售货款4991.88万元 合计占用资金本金1.91亿元 后归还3000万元 其涉嫌职务侵占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4] 管理层变动与内控整改 - 公司管理层经历重大调整 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等职位均发生变更 [5] - 《共同控制协议》已到期解除 张宝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5] - 公司已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及专业管理咨询机构 对公司内控进行全面梳理和缺陷审查 并计划对相关责任人员依规追责 [5] 业务运营与战略 - 供应商格派钴业2024年钴产能15000金属吨、镍产能6000金属吨 钴产能排名全球前六 2024年产值突破21亿元 [2] - 公司财务总监表示将持续优化三元前驱体产线效率 严控成本 提升单晶高镍产品出货占比 [5] - 公司加强固态电池研发投入 已与浙江大学开展产学研合作 推进下一代固态电解质技术产业化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