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信息:收购相关案件一审判决,全力推进涉案款项追缴
案件判决与追缴 - 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收购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过程中被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一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1] - 被告人陈传荣、易宗湘、刘颖、王凌通过财务造假骗取公司财物,构成合同诈骗罪;陈传荣、刘冰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构成职务侵占罪[1] - 一审判决明确追缴并返还公司相关犯罪所得,包括陈传荣合同诈骗中未售的公司股票及现金约1.45亿元、陈传荣与刘冰职务侵占所得约276.42万元、易宗湘犯罪所得约2455.06万元、刘颖违法所得约418.42万元、王凌已退缴的约165.45万元[2] 案件进程与公司行动 - 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收到深圳市公安局的《立案告知书》,随后配合完成侦查,案件于2023年移送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 - 作为被害单位,公司在案件推进过程中积极维权,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1] - 资本市场人士指出,公司始终将股东利益放在首位,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体现了公司治理的责任意识[2] 判决状态与后续 - 本次刑事判决仅为一审判决,目前判决尚未生效,案件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2] - 此次刑事判决是公司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一步,但后续执行过程仍需依法依规推进[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