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公司章程规范
icon
搜索文档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组织与运营规范
新浪财经· 2025-09-26 10:54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1999年由多家企业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 200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注册资本1.298亿元 股份总数1.298亿股 [1] 经营宗旨与范围 - 公司以科技为依托 追求优质 高产 高效 可持续发展 [2] - 经营范围涵盖林产化工产品进出口与生产 人造板制造 森林资源培育 木材采运 加工与销售 林业技术开发研究 [2] - 业务还涉及石油制品 化工产品销售 能源技术开发 商务信息咨询 货物与技术进出口 农产品相关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2] 股份相关规定 - 股份发行遵循公开 公平 公正原则 同股同权 [2] - 公司或子公司原则上不得为他人获取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2]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及董事 高管等所持股份有转让限制 [2] - 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减资本 在特定情形下可回购股份 [2] - 可依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且需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2]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股东会召集 提案 通知 召开 表决及决议等程序有详细规定 [3]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对股东会负责 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 执行决议 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 [3] - 董事会需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明确对外投资等事项权限及决策程序 [3] - 董事长行使特定职权 董事会会议有定期和临时会议 [3]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履行忠实 勤勉义务 行使特别职权 [3] - 董事会设审计 战略与投资 提名 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3] - 设总经理1名及若干副总经理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依照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 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 [4] - 明确公积金提取 利润分配顺序及政策 包括决策机制 分配原则 形式 条件及比例 [4]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 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 [4] - 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由股东会决定聘用 解聘及费用 [4] 其他重要事项 - 通知可通过专人 邮件 公告等多种形式发出 指定特定媒体和网站刊登公告 [4] - 对公司合并 分立 增资 减资 解散和清算的方式 程序及相关责任有明确规定 [4] - 在特定情形下修改章程 需经股东会决议 涉及审批和登记事项按规定办理 [4]
亨迪药业: 公司章程(2025.9)
证券之星· 2025-09-02 09:1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由湖北百科亨迪药业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 在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615406429F [2] - 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 于2021年12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7,600,000元 [3] - 公司注册中文全称为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为Hubei Biocause Heilen Pharmaceutical Co., Ltd 住所位于荆门市掇刀区杨湾路122号 邮政编码448000 [2] 经营宗旨与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爱护生命 创造生活 科学企业 健康人生 [4]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药品生产 药品进出口 药品委托生产 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 - 公司经营范围还包括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 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8,000万股 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一元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1,760万股 所有股份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 -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 或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的权利 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主持、参加股东会的权利 以及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的权利 [12] -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符合规定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12]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义务 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的义务 以及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义务 [15] 股东会运作机制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行使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报酬事项、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等职权 [17]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 [19]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 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 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2] 董事会构成与职责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一人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47]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等职权 [4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50]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54]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56] - 公司建立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机制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时 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 [57] 专门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58] - 公司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会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59]
京仪装备: 公司章程
证券之星· 2025-08-29 16:4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Beijing Jingyi Automation Equipment Co Ltd [4]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8号院14号楼A座 [4] -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0万股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800万元 股份总数为16800万股 全部为普通股 [4][22] 法律架构与监管依据 - 公司章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制订 [2][3]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由原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3] - 公司设立时股份总数为12000万股 由全体股东以净资产折股方式认购 [7][21] 股权结构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包括安徽北自投资管理中心 湖北农谷方富产业投资中心等多家机构投资者 [7] - 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 但保留未来发行特别表决权股份的可能性 [6] - 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11]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立党支部委员会 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 [4][43] -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行使包括修改章程 增减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决策权 [20][37]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包含独立董事 董事会行使经营决策和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等职权 [50][51] 股份管理规范 - 公司股份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每股面值1元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6][7][20] - 公司股份回购需符合特定情形 包括减少注册资本 员工持股计划等 回购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10% [8][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总量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1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表决权 质询权等权利 并可查阅公司章程 股东名册等文件 [14][1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不得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需保证公司独立性 [18][1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17]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 对外担保需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或担保总额超过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 [20][23][24] - 重大交易事项达到总资产10%或营业收入10%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 达到50%标准需股东会审议 [53] - 关联交易达到3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 达到3000万元或总资产1%需股东会审议 [54] 董事会运作规范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 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56][57][58] - 独立董事需符合独立性要求 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承担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职责 [61][62]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 签署重要文件 董事会可对董事长进行明确授权 [55][56]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新版章程,明确多项关键信息
新浪财经· 2025-08-29 13:2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Net263 Ltd.),住所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城区镇超前路13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75,371,873元 [2] - 公司于2010年9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2] 股份发行与结构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3] - 公司成立日向发起人发行9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当时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当前股份总数为1,375,371,873股,均为普通股 [3] 股份变动与回购机制 - 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经股东会决议采用发行股份、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 [4]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仅在减少注册资本、合并等六种情形下可回购股份,回购需通过集中交易或其他认可方式进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股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上市后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种类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及监督经营等权利,同时需遵守章程规定并依认购股份缴纳股金 [6] - 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年度股东会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 [7] 股东会运作机制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有权提出提案 [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 董事会构成与职能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行使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等职权 [9] - 董事长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负责主持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并督促决议执行 [9]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10] - 高级管理人员需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执行职务违反规定造成公司损失时需承担赔偿责任 [10] 财务会计制度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两个月内披露中报 [11] - 税后利润分配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11] 利润分配政策 - 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 [12] - 可采用现金、股票或组合方式分配股利,政策需保持投资者回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2]
广东高乐股份披露公司章程,明确多项关键规则与运作机制
新浪财经· 2025-08-29 12:27
公司概况与经营信息 - 公司于2002年1月18日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并于2010年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720万元 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 [2] - 公司经营宗旨以盈利为目的 增强企业竞争力 造福社会并为股东盈利 [2] - 经营范围涵盖玩具制造与销售 智能机器人研发与销售 货物进出口等一般项目 以及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等许可项目 [2] 股份管理规则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4,720万股 均为普通股A股 [3] - 股份发行实行公开 公平 公正原则 同类股份权利平等 [3] - 公司可根据经营需要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或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增加资本 也可减少注册资本但需按规定程序办理 [3] - 公司一般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六种情形除外 [3] 股东与股东会规定 -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4]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分配 请求召开股东会 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等权利 同时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4]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 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4] - 出现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等六种情形时 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4] 董事会与高级管理人员设置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3名 [5] - 董事会设董事长 副董事长 行使召集股东会 执行股东会决议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等职权 [5]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决策 审计 提名 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5]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5] 财务与审计制度 - 公司按时报送并披露年度 半年度和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6]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6] -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在满足一定条件下进行年度和中期利润分配 [6]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 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 [6]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 聘期1年并可续聘 [6] 公司变更与清算规则 - 公司合并可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方式 分立时财产作相应分割 [7] - 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一般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7] - 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 股东会决议解散等原因解散时需进行清算 董事为清算义务人 [7]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新章程,明确多项重要规定
新浪财经· 2025-08-28 15:40
公司概况与上市历程 - 公司于2000年以发起方式设立 在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2] - 2010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0万股 并于同年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975.6977万元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2] 股份发行与结构 - 股份采取股票形式 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23,227,300股 每股金额1元[3] - 目前发行股份总数92,975.6977万股 均为普通股[3] 股份增减与回购机制 - 可通过向特定/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派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增加资本[4] - 原则上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存在六种例外情形包括减少注册资本或合并等[4] - 减少注册资本需按规定程序办理[4]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开发行前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不接受本公司股份作为质押权标的[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受严格限制 5%以上股东存在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股利分配、表决权及经营监督等权利[6] - 股东需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依约缴纳股款且不得滥用权利[6] - 股东名册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凭证建立[6] 股东会运作机制 - 作为公司权力机构 行使董事选举、重大方案审批及决议制定等职权[7] - 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召开程序有明确规定[7] - 表决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不同事项适用不同规则[7] 董事会构成与职权 - 董事会由7至9名董事组成 含1名职工董事且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8] - 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及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8] - 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不同规模交易有分级审批权限[8] 高级管理人员设置 - 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和董事会秘书等职位[10] - 需遵守董事任职限制及离职管理规定 承担忠实勤勉义务[10] - 总经理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10] 财务会计制度 - 依法制订财务会计制度并按时报送财务报告[11] - 税后利润分配需提取法定公积金 可经股东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11] - 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经营或转增注册资本[11] 利润分配政策 - 实行持续稳定政策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12] - 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值、现金流充裕及审计无保留意见等条件[12]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2] 公司治理与制度保障 - 对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及解散清算等情形有详细规定[13] - 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13] - 章程修改有特定程序要求 新章程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制度保障[14]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新版章程,明确多项重要规定
新浪财经· 2025-08-28 11:31
公司基本情况 -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1,641,165元 [1] - 公司经营宗旨为建立与所有利益相关方"共创价值 共享成长 共赢未来"的国际企业组织 [1] - 经营范围涵盖塑料制品 合成纤维 橡胶制品制造与销售 体育用品 建材 家居用品经营 以及技术研发和进出口代理业务 [1]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股份总数401,641,165股 均为面值1元的普通股 由王强翔 江苏百斯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7位发起人设立 [2] - 股份增减可通过向不特定/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实现 减少注册资本需按法定程序办理 [2] - 公司在六种特定情形下可回购股份 包括减少注册资本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 并规定相应收购方式和处理期限 [2] - 对发起人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设有限制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所有 [2] 股东权利与股东会机制 - 股东享有股利分配 参与表决 监督经营等权利 同时承担遵守法规章程 缴纳股款等义务 [3] - 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 年度会议于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出现董事人数不足等六种情形时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 [3] - 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等重要事项 [3] 董事会与高管架构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含3名独立董事 1名董事长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 对股东会负责 [4]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 执行决议 决定经营计划等职权 [4]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 副总裁 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等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裁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4] 财务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按公历记年制编制财报 年度报告于会计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 中期报告2个月内披露 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 [5] - 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方式 在满足条件下必须进行现金分红 并根据发展阶段执行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5] - 公司章程对合并 分立 增资 减资 解散清算等事项作出详细规定 [5]
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布新章程,明确多项关键事项
新浪财经· 2025-08-27 12:3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为合肥常青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于2017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7,955,857元 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1] -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00万股 于2017年2月1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1] 经营宗旨与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诚信为本 质量取胜"[1] - 经营范围涵盖汽车零部件及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咨询 机械产品加工制造销售 土地房屋设备租赁等业务[1]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37,955,857股 均为普通股[1] - 股份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1] - 可根据经营需要经股东会决议采用多种方式增加资本 也可减少注册资本[1] 股东会治理结构 - 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2] - 股东会可对选举更换董事 审议董事会报告 利润分配方案等重要事项作出决议[2] - 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不同事项需不同比例表决权通过[2] 董事会构成与职责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包括1名董事长 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2]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 执行股东会决议 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2]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 高级管理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和副总经理若干名 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2] - 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与董事相同的任职限制和忠实勤勉义务[2] 财务与利润分配制度 - 公司按规定制定财务会计制度 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交易所报送披露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2] - 分配税后利润时需提取法定公积金 经股东会决议可提取任意公积金[2] - 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2] 章程修订意义 - 新公司章程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长远发展提供制度保障[3] - 有助于公司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 维护股东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3]
福能东方披露公司章程,涵盖多项重要规定
新浪财经· 2025-08-26 05:36
公司基本情况 -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目前总股本734,725,698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734,725,698元 [1] - 公司经营宗旨为"福能东方装备工业未来" 经营范围涵盖机械设备研发 智能机器人研发与销售 工业机器人制造与安装等多个领域 [1] 股份结构与管理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0,700,000股 由发起人以中山市松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股权对应的净资产认购 目前已发行股份734,725,698股 均为普通股 [2] - 股份增减可通过向特定或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派送红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实现 股份回购可在减少注册资本 合并等情况下通过集中交易或其他认可方式进行 [2] 公司治理架构 - 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 [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 临时提案需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 [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3名(含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4] - 高级管理人员设总经理1名和副总经理若干名 每届任期3年 可连任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5] 财务与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需定期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交所报送财务报告 税后利润分配时提取10%作为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6] - 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连续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近3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6] 章程修订意义 - 新公司章程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7]
*ST宝鹰: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证券之星· 2025-08-04 16:3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Shenzhen Bauing Construction Holding Group Co , Ltd [2] - 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31日 注册于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618884987N [2] - 公司于2005年5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00万股 [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16,248,693元 [2] - 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社区科苑路8号讯美科技广场 邮政编码518057 [2] 公司章程总则 - 公司章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1]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 -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2][3]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智能系统工程设计 智慧城市项目投资 智能化工程 机电设备安装 消防设施工程 幕墙工程等 [5] 股份结构 - 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股份总数为150,330,000股 全部由发起人认购 [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516,248,693股 均为普通股 [6]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6] -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获得股利 参加股东会 行使表决权 查阅公司文件等权利 [1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13] - 股东承担遵守法律法规 缴纳股款 不抽回股本 不滥用股东权利等义务 [18] 股东会机制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20] - 股东会行使选举董事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等职权 [20]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23] - 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普通决议需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8]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设董事长一名 副董事长一名 独立董事三名 [54] - 董事任期三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50] - 董事应当遵守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50][51]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不得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 [62]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 [63]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 [64] 公司治理特色 - 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并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13] - 公司建立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明确对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追责追偿的保障措施 [53] - 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股东可提起诉讼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