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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组织与运营规范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1999年由多家企业作为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 200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注册资本1.298亿元 股份总数1.298亿股 [1] 经营宗旨与范围 - 公司以科技为依托 追求优质 高产 高效 可持续发展 [2] - 经营范围涵盖林产化工产品进出口与生产 人造板制造 森林资源培育 木材采运 加工与销售 林业技术开发研究 [2] - 业务还涉及石油制品 化工产品销售 能源技术开发 商务信息咨询 货物与技术进出口 农产品相关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2] 股份相关规定 - 股份发行遵循公开 公平 公正原则 同股同权 [2] - 公司或子公司原则上不得为他人获取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2]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及董事 高管等所持股份有转让限制 [2] - 可通过多种方式增减资本 在特定情形下可回购股份 [2] - 可依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且需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2]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股东会召集 提案 通知 召开 表决及决议等程序有详细规定 [3]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对股东会负责 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 执行决议 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 [3] - 董事会需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明确对外投资等事项权限及决策程序 [3] - 董事长行使特定职权 董事会会议有定期和临时会议 [3]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履行忠实 勤勉义务 行使特别职权 [3] - 董事会设审计 战略与投资 提名 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3] - 设总经理1名及若干副总经理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依照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 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 [4] - 明确公积金提取 利润分配顺序及政策 包括决策机制 分配原则 形式 条件及比例 [4]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 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 [4] - 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由股东会决定聘用 解聘及费用 [4] 其他重要事项 - 通知可通过专人 邮件 公告等多种形式发出 指定特定媒体和网站刊登公告 [4] - 对公司合并 分立 增资 减资 解散和清算的方式 程序及相关责任有明确规定 [4] - 在特定情形下修改章程 需经股东会决议 涉及审批和登记事项按规定办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