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漱玉平民(301017)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0-10 12:03
第二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是指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在国家政策允许及有效控 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对闲置 资金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 等金融机构进行的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理财工具的运 作和管理,在控制投资风险并履行投资决策程序的前提下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为公司闲置资金。除现金管理外,闲置募 集资金不得用于开展委托理财,且投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用于理财的 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不得因进行投资理财影响公司生产 经营资金需求,也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使用进度,不能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 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协议, 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 ...
漱玉平民(301017) -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10 12: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 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漱玉平民大药房 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 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 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 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 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 ...
漱玉平民(301017)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10 12: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和控制公司经 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 和方法,对公司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
漱玉平民(30101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10 12: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2号》)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 (二)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客观、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 (四)遵循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 (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树立尊重投资者及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 (二)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 ...
漱玉平民(30101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10 12: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重大信息及其披露。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具 体执行重大信息的管理及披露事项。 第七条 报告义务人负有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 息并提交相关资料的义务,并保证其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1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其他有 ...
漱玉平民(301017) - 公司章程
2025-10-10 12: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章 程 1 | | |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第三章 | 股份 |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8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8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4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4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7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1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3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5 | | | 第七章 | 财务会 ...
漱玉平民(30101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10 12: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加强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 变动的限制性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 的,应当严格遵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
漱玉平民(30101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10 12: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 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 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 ...
漱玉平民(301017)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10-10 12: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 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漱 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 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 ...
漱玉平民(30101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10-10 12: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 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 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