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漱玉平民(30101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漱玉平民漱玉平民(SZ:301017)2025-10-10 12:03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重大信息及其披露。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领导,具 体执行重大信息的管理及披露事项。 第七条 报告义务人负有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 息并提交相关资料的义务,并保证其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1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公司派驻所属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其他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