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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成飞(30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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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成飞(302132):产品交付节奏修复,25H2有望提速
国金证券· 2025-08-28 01:58
投资评级 - 维持"买入"评级 [1][4] 核心观点 - 产品交付节奏修复,25H2业绩有望提速 [1][2] - 合同负债和存货大幅增加,新订单奠定发展新动能 [3] - 军贸出口有望提速,产品获实战检验 [3] - 科技创新持续发力,拥抱新质新域发展机遇 [4] - 产业集团式发展,国内稀缺的核心主机厂 [4] 业绩表现 - 25H1营收207.02亿元(同比-38.99%),归母净利润9.13亿元(同比-68.33%),扣非净利润8.55亿元(同比+1180.03%) [1] - 25Q2单季营收173.93亿元(同比+5.9%,环比+426%),归母净利润7.56亿元(同比-45.6%,环比+383%),扣非净利润7.25亿元(同比+1314%,环比+462%) [1] - 25Q2毛利率8.49%(同比-4.25pct,环比-2.56pct),归母净利率4.35%(同比-4.12pct,环比-0.38pct) [2] - 25年全年营收预算800亿元,25H1完成全年预算的25.88% [2] 财务指标预测 - 预计2025-2027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7.87亿元(同比+3272.88%)、47.64亿元(同比+25.81%)、57.10亿元(同比+19.85%) [4] - 对应PE分别为70倍、56倍、47倍 [4] - 预计2025-2027年营收分别为806.14亿元(同比+4429.5%)、871.44亿元(同比+8.1%)、938.15亿元(同比+7.66%) [8][10] - 预计2025-2027年毛利率分别为8.3%、8.6%、8.8% [10] 经营状况 - 25H1末合同负债187.2亿元(较年初+190.3%),预付款项136.88亿元(较年初+176.3%),存货301.13亿元(较年初+25.1%) [3] - 公司积极备货备产,后续季度业绩有望提速 [3] - 军贸业务超40年历史,拥有歼-7系列、枭龙系列、歼10等明星产品 [3] - 建成"黑灯工厂"等数智化制造能力,进入氢能源无人机、无人机货运空投系统等新方向 [4] - "文鳐"系统实现30小时长航时跨昼夜连续飞行,巡航能力国际领先 [4] 行业地位 - 国内稀缺的产业集团式发展核心主机厂,集研发、制造、维修、军贸、试飞、投资等能力于一身 [4] - 贵飞负责猛龙(歼10)部分部件生产,长飞作为维修平台满足国内外维修需求 [4] - 拥有以航空国创中心为引领的多层级创新平台体系,国家级、省部级等创新平台十余个 [9]
中航成飞(302132.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9.13亿元,同比下降68.33%
智通财经网· 2025-08-27 17:04
财务表现 - 营业收入207.02亿元 同比下降38.9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3亿元 同比下降68.33% [1] - 基本每股收益0.3416元 [1] 盈利能力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55亿元 同比增长1180.03% [1]
中航成飞(302132) -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度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2025-08-27 14:47
会议相关 -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第二次专门会议[1] - 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2] 风险评估 - 公司编制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反映中航工业财务公司经营等状况[1] - 独立董事同意与中航工业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风险持续评估报告[1] 关联交易 - 中航工业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合规[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2]
中航成飞(30213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7 14:47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含净资产验证及 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下同)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 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航成飞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 计报告的行为。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 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以从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选定 的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范围内,履行内部决策审批程序后,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提出建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 定。公司 ...
中航成飞(302132) -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2025-08-27 14:47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 1页 共 5页 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会 秘书。 (一)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 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四) 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五) 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公司应当在有 ...
中航成飞(302132) - 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制度
2025-08-27 14:47
报告分类 - 董事会工作报告分年度、日常和重大事项报告[2] 报告提交 - 年度报告每年4月底前书面提交上年度报告[6] - 日常和重大事项报告由董事会不定期汇报,形式不限[3][6] 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含董事会制度建设、运转情况等[7] - 日常工作报告含近期工作、制度建立修订等[12] - 重大事项报告含企业改革、科研项目等进展及事故续报[12]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12]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审批生效[12]
中航成飞(302132) - 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管理制度
2025-08-27 14:47
薪酬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对象包括内外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管理部门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方案[6] - 人力资源部算发内部人员薪酬[6] - 证券与资本管理办公室算发独立董事津贴[6] 薪酬组成方式 - 内董和高管薪酬由基本、绩效、任期激励构成[8] 薪酬发放调整 - 独立董事津贴年度结束后一次性发[7] - 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调薪酬标准[11]
中航成飞(30213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4: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 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8]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公告通知[11]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范围[16]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3] 会议主持与报告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主持股东会[19]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述职[19] 表决与决议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22] - 股东会选举非职工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度(选举一名董事情形除外)[23]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24] 实施与权益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26]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和损害其权益[27] 争议与披露 - 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应及时处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7]
中航成飞(3021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4:47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 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会 授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的,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 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 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的; (五)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按第六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 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 (盖章) ...
中航成飞(30213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管理制度
2025-08-27 14:47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数量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7][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8] - 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0]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0] - 不得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本公司股票[10] 股份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2]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份[12] 信息披露与通知 - 买卖本公司股份事实发生当日书面通知相关部门[16]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拟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18] - 任职等相关事项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报送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 减持计划应包含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来源等内容[19]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当日书面通知相关部门,并在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9] - 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或未实施完毕,应在区间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9]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当日通知相关部门,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19] - 持股及其变动比例达到规定,应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20][21] 违规处理与制度说明 - 违反本管理制度买卖股份,公司将视情节对责任人给予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3] -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规定办理[25] - 本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生效[26] 附件内容 - 附件包含董事、高管股份买卖计划的相关信息[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