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箭电子(30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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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箭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3-09-07 02:16
证券代码:301348 证券简称:蓝箭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3 年 9 月 5 日和 2023 年 9 月 6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到44.0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 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 影响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 6、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
蓝箭电子(301348)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28 16: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为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为2023年上半年[1] - 报告期为2023年1月1日 - 2023年6月30日[8] - 公司前身为佛山市蓝箭电子有限公司,1998年12月30日成立,注册资本1,250.00万元,2012年6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现注册资本15,000万元[141] 报告合规与保证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相关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集成电路业务”的披露要求[3] -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95]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127] - 公司财务报告经董事会于2023年8月25日批准报出[141] 利润分配计划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3] -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86] 风险与应对描述 - 公司在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描述经营风险及应对措施[3] 备查文件信息 -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6] 释义内容 - 释义中明确公司相关股东及合作企业指代内容,如银圣宇、比邻创新等[7] - 自有品牌产品指公司外购芯片进行封装测试后形成的产品[8] - 封测服务产品指客户提供芯片委托公司封装测试后形成的产品[8] - 功率器件主要用于电力电子设备电能变换和控制电路,通常电流为数十至数千安,电压为数百伏以上[8] - IDM指从事集成电路设计、晶圆制造、封装测试及销售的垂直整合型公司[8] - Fabless指只从事集成电路研发和销售,将晶圆制造、封装和测试环节委托给专业厂商的商业模式[8] - LED是发光二极管,是一种半导体固体发光器件[9] - DC - DC IC是转变输入电压后有效输出固定电压的电压转换器,分升压、降压、升降压三类[9] - TVS是瞬态电压抑制二极管,受反向瞬态高能量冲击时能保护电子线路元器件[9] - LDO是低压差线性稳压器,是自耗很低的微型片上系统,有多种功能[9]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业收入372,838,844.1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0.77%[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450,018.0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57%[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5,641,681.8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03%[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367,881.1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7.93%[16] - 基本每股收益0.27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12.50%[16] - 稀释每股收益0.27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12.50%[1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43%,较上年同期增长0.08%[16]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165,988,099.11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99%[16]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65,666,336.34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58%[16]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4,808,336.18元,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50,045.44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5,904,418.28元,其他营业外收支2,493.25元,所得税影响额848,529.91元[18][19]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372,838,844.13元,上年同期369,990,954.49元,同比增长0.77%[64] - 本报告期营业成本290,636,824.92元,上年同期296,627,186.20元,同比下降2.02%[64] - 本报告期销售费用3,441,669.71元,上年同期2,717,544.99元,同比增长26.65%[64] - 本报告期管理费用12,436,470.43元,上年同期9,334,272.74元,同比增长33.23%,主要系报告期内管理人员薪酬支出增长所致[64] - 财务费用为238,723.90元,同比增长301.08%,主要因汇兑收益减少[65] - 研发投入18,808,751.99元,同比增长12.85%,占营业收入的5.04%[65][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9,367,881.15元,同比增长47.93%,因销售商品收回现金增加[65] - 报告期投资额63,155,342.53元,上年同期投资额126,584,887.40元,变动幅度-50.11%[72] - 货币资金期末金额172,745,821.26元,占总资产比例14.82%,较上年末比重增加5.38%,因销售回款增加[68][69] - 固定资产期末金额356,164,554.09元,占总资产比例30.55%,较上年末比重减少5.36%,因购入生产设备减少[71] - 受限资产合计97,627,768.35元,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71] - 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计116.598809911亿元,较2023年1月1日的112.123768695亿元增长约4%[128][129][130] - 2023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3.7283884413亿元,较2022年半年度的3.6999095449亿元增长约0.77%[130] - 2023年半年度净利润4045.001803万元,较2022年半年度的3593.393514万元增长约12.57%[13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3年上半年为40,450,018.03元,2022年上半年为35,933,935.14元[132] - 基本每股收益2023年上半年为0.27元,2022年上半年为0.24元;稀释每股收益2023年上半年为0.27元,2022年上半年为0.24元[13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23年上半年为432,322,464.63元,2022年上半年为400,286,877.53元[1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3年上半年为109,367,881.15元,2022年上半年为73,934,360.97元[13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3年上半年为 - 62,827,842.53元,2022年上半年为 - 25,258,922.26元[13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23年上半年为 - 5,033,857.99元,2022年上半年为5,379,079.37元[13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23年上半年为41,536,054.21元,2022年上半年为54,091,131.89元[13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23年上半年为94,782,397.59元,2022年上半年为83,745,494.70元[13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3年上半年期初余额为725,216,318.31元,期末余额为765,666,336.34元[136][138] - 综合收益总额2023年上半年为40,450,018.03元,2022年上半年为35,933,935.14元[132] - 公司2023年期初余额总计653,791,669.26元,其中包括股本150,000,000.00元、资本公积266,354,680.59元等[139] - 公司2023年本期增减变动金额为35,933,935.14元,全部来自综合收益总额[139] - 公司2023年期末余额总计689,725,604.40元,其中股本150,000,000.00元、资本公积266,354,680.59元等[140] 行业数据情况 - 2020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额为8848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封装测试业销售额2509.5亿元,同比增长6.8%[22] - 2021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额为10458.3亿元,同比增长18.2%,其中封装测试业销售额2763亿元,同比增长10.1%[22] - 2022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额为12006.1亿元,同比增长14.8%,其中封装测试业销售额2995.1亿元,同比增长8.4%[22] - 预计2021 - 2025年中国半导体封测市场规模从2900亿元增长至490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14.01%[23] - 2019 - 2020年中国半导体分立器件预计销售额从2772.30亿元增长至2947.6亿元,公司分立器件销售收入从2.60亿元增长至2.67亿元,占有率约为0.09% [48] - 2019 - 2021年我国集成电路封测销售额分别为2349.70亿元、2509.50亿元、2763.00亿元,公司集成电路封测服务收入分别为1.48亿元、2.16亿元、2.70亿元,占有率约为0.06%、0.09%、0.10% [48] 公司技术与产品情况 - 公司主要掌握通孔插装、贴片式、倒装焊及系统级封装技术,涉及TO、SOT/TSOT等封装形式[22] - 公司主要产品为三极管、二极管等分立器件及AC - DC、DC - DC等集成电路产品[25] - 公司掌握金属基板封装、全集成锂电保护IC等一系列核心技术[25] - 公司具备12英寸晶圆全流程封测能力[25] - 公司形成年产超百亿只半导体的生产规模,分立器件生产能力全国企业排名第八,位列内资企业第四[26] - 公司分立器件产品涉及30多个封装系列,3000多个规格型号[28] - 公司集成电路产品涉及SOT、SOP、DFN、QFN等20多个封装系列[31] - 公司主要为半导体及下游领域提供分立器件和集成电路产品,包括三极管、二极管、场效应管等分立器件和AC - DC、DC - DC等集成电路产品[28] - 公司分立器件按功率分有功率器件和小信号器件,按类别分有高反压三极管等,按封装形式分有TO、SOT等[28] - 公司集成电路主要产品包括LED驱动IC、DC - DC、锂电保护IC等[31] - 多通道阵列TVS通过新设计的高密度框架使单位成本下降15%,塑封生产效率提升50%,去氧化和成型分离生产效率提升100%[32] - 公司部分产品已直接或间接应用于5G通讯基站、安防电子、轨道交通、汽车电子以及无人机等新兴领域[33] - 公司在DFN1×1封装中,将封装尺寸降低至370μm,达到芯片级贴片封装水平[49] - 公司具备12英寸晶圆全流程封测能力,形成年产超150亿只半导体的生产规模[58] - 公司分立器件生产能力全国企业排名第八,位列内资企业第四[58] - 公司掌握完整宽禁带半导体封测技术体系,开发大功率MOSFET车规级产品和高集成锂电保护IC产品[50] - 公司在智能制造领域开展全部产线设备数字化管理和自动搬运管理推动升级,实现封测全流程自动化[50] - 公司封装产品包括DFN/PDFN、SOT/TSOT、SOP/ESOP、TO等系列,技术与行业发展趋势匹配[50][53][56][57] - 公司在金属基板封装技术中实现无框架封装,掌握SIP系统级封装、倒装技术等先进封装技术[49] - 公司在封测环节各项工艺细节中不断创新,如自主设计功率器件框架分离装置、塑封模具结构等[50]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获得专利139项,其中发明专利23项、实用新型专利106项,软件著作权3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7项[59] - 公司具备12英寸晶圆全流程封测能力,可高质量实现年产超百亿只半导体器件,分立器件产品涉及30多个封装系列、3000多个规格型号[61] 公司盈利与经营模式 - 公司盈利模式分为销售自有品牌产品与向客户提供封测服务产品两类[34] - 公司采用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模式[36] - 公司研发流程包括市场调研、可行性分析、立项申请、设计工艺开发、样品试制及评审、批量生产及质量管控、项目开发完成等阶段[37][38] -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山大学、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广东省半导体产业技术研究院、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和研究所建立了合作关系[40] - 公司对外采购方式是直接采购,采购原材料主要包括芯片、框架、塑封料等[40] -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原材料管理制度、仓储管理细则和供应商管理制度[41] - 公司采购流程包括提出需求、采购下单、验收入库[41] - 公司建立了以普通采购询价、比价为主,加急采购协议定价为辅的采购定价方式[41] - 公司采用销售预测和订单结合安排生产计划,自有品牌备货式生产,封测服务订单式生产[42] - 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生产模式,核心产品和大批量封测订单自主完成,少量配套产品及小量需求采用外协生产模式[43] - 公司采取直销销售模式,直接面对客户销售,通过商业谈判获取订单[46] - 公司客户分为非贸易商客户和贸易商客户,未与贸易商签订经销、代销协议,无销售返利政策[46] - 公司对供应商按A、B、C、D四级评级管理,采购部对主要供应商每季度绩效评分[42] - 生产过程关键工序后需检验,原材料检验和分立器件车间要求30万级洁净室,集成电路和划片车间要求1万级洁净室[45] 各
蓝箭电子: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08-28 12:18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 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佛山市蓝箭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佛山 ...
蓝箭电子: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3-08-28 12:18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二〇二三年八月)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统称"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 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以下简称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 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界定,遵从《深圳证券交易 所 ...
蓝箭电子: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08-28 12:18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工作 分工做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除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 还应按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承担管理责任。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应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上 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 第五条 公司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等人员。 第六条 公司应和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 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公司总经理任免应履行 法定的程序。 第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 ...
蓝箭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2023-08-28 12:18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 募资金 5,3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 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公 ...
蓝箭电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28 12:18
证券代码:301348 证券简称:蓝箭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 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 议的核查 意 见 , 具 ...
蓝箭电子: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3-08-28 12:18
证券代码:301348 证券简称:蓝箭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5,3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48 号),公司已完 成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00 万股。公司每股发行价格 18.08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0,4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11,999.4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8,400.56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 18,249.83 万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
蓝箭电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08-28 12:18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三年八月)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 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 格)。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以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中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
蓝箭电子: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08-28 12:18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 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一条 为了促进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董事会负责,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