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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兰仪表(301303)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12-03 12:32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制定切实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积极回报股东。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 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 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 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公司应就市值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年 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立足提升 公司质量,依法合规运用各类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
真兰仪表(301303) - 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5-12-03 12:3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任期规定 - 委员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6] 会议召开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2]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19] 会议举行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决议通过 - 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9]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6] 表决方式 - 举手表决,顺序为同意、反对、弃权[17] 决议生效 - 获规定有效表决票数,签字后生效[20] 情况通报 - 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20] 文件保存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0] 会议记录 - 应包括会议日期地点等多项内容[20]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或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应披露说明[22] - 有利害关系委员一般应回避表决[22] - 董事会可撤销有利害关系委员表决结果[22] - 回避后低于法定人数,由董事会审议议案[22] - 记录及决议应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未参与情况[22]
真兰仪表(30130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03 12:32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 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总经理层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 作,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 3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5 年 4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上海真兰仪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总经理层人员,包括公司总裁(总经理)、执行总 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层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并对公司 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 符合国家法律 ...
真兰仪表(301303) -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2025-12-03 12:32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2025 年 3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以垄断采购或者销售渠道等方 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 ...
真兰仪表(30130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2-03 12:3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质量, 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市 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以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 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 由股东会决定。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 务报表审计业务。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 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合同,不应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不当影响。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 ...
真兰仪表(301303) - 重大资产经营办法
2025-12-03 12:32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经营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重大资产的 处置行为,加强公司的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工作,增强重大资产处置的风险意识, 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 年 5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下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及《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资产处置包括以下行为: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 司除外); (三) 提供担保(指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下列活动不属于前款规定的重大资产处置: (一)购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 买、出售此类资产); (二)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不含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 出售此类资产); (三)虽进行前款规定的交易事项但属于公司的主营 ...
真兰仪表(301303) - 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5-12-03 12:32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程序, 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 12 月 修订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 2025 年 3 月 修 订 ) 》 《 上 市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管 理 办 法(2025 年 2 月 修订 )》《深 圳证 券 交易 所 创业 板 股票 上 市规 则(2025 年 4 月 修 订)》(以 下简 称 "《创 业板 上 市规 则 》")、《深 圳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自 律 监 管 指 引 第 2 号 — —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 2025 年 5 月 修 订 ) 》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独 立 董 事 和 审 计 委 员 会 履 职 手 册 》 《 上 市 公 司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指 引 》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
真兰仪表(30130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2-03 12:32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 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 适用本制度 ...
真兰仪表(30130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3 12:32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 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 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 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 ...
真兰仪表(301303) - 对外担保制度
2025-12-03 12:32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 12 月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8 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 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