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兰仪表(30130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特 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 特别是广大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 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