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邦新材(30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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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邦新材: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26
股东权益变动 - 股东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2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8% [1][2][7] - 转让价格确定为31.02元/股,交易总金额7755万元 [2][11] - 权益变动后,出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60.52%下降至58.25%,触及5%整数倍变动门槛 [1][4][9] 转让实施细节 - 实际转让股份数量与计划完全一致,未出现未能转让的情形 [8] - 受让方为6家机构投资者,包括锦绣中和投资、凌顶投资等私募基金管理人 [9][10] - 转让股份来源为首发前股份,受让方需遵守6个月内不得转让的锁定期要求 [1][9] 股东结构变化 - 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持股数量保持5650万股,持股比例51.42%未发生变化 [9] - 实际控制人肖锋持股412.5万股(占比3.75%)、林敏持股337.5万股(占比3.07%)均未减持 [9] -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由6087.5万股减少至5837.5万股,占比由55.40%变为53.13% [9] 询价过程 - 询价底价设定为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70%,符合创业板询价转让规则 [10] - 共向419家机构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涵盖78家基金公司、52家证券公司、44家QFII及224家私募基金 [10] - 有效申购报价20份,最终6家投资者获配,全额完成250万股转让计划 [10][11] 公司控制权状况 - 本次变动不涉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 [1][6] -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未受重大影响 [1][6] - 转让通过询价方式实施,不触及要约收购 [1][12]
宇邦新材: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之星· 2025-07-31 16:26
核心观点 - 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宇邦新材2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8%,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从60.52%降至58.25% [5][8][14] - 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所致,不涉及控制权变更,且未导致公司治理结构或持续经营受重大影响 [8][10][1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含苏州宇智伴、苏州聚信源、肖锋及林敏四名一致行动人,其中仅苏州宇智伴参与本次减持,其余主体持股未变动 [5][6][8] 权益变动方式 - 减持方式为询价转让,减持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从6650万股降至6400万股,持股比例减少2.27个百分点 [8][14][15] - 苏州宇智伴减持全部250万股无限售条件股份后,其持股归零;其余一致行动人(苏州聚信源、肖锋、林敏)持股数量及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9][10]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6087.5万股(占55.40%),有限售条件股份562.5万股(占5.12%);变动后无限售条件股份减少至5837.5万股(占53.13%),有限售条件股份保持不变 [9][10] 信息披露义务人结构 - 四名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其中苏州宇智伴及苏州聚信源均为企业管理咨询类企业,注册地址相同(苏州市吴中区郭巷街道吴淞江大道111号天运广场),肖锋与林敏分别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 [5][6][8] - 肖锋与林敏住所及通讯地址一致(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688号),且均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6][7] - 截至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持有≥5%的股份,且所持宇邦新材股份无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7][10] 未来计划与历史交易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宇邦新材股份的可能性,并承诺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 -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宇邦新材股票的情况 [11]
宇邦新材(301266)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07-31 10:33
股份变动 - 2025年7月30日苏州宇智伴减持公司2500000股,占总股本2.28%[10][24] -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股份占比由60.52%降至58.25%[10][24] - 苏州宇智伴变动后持股0股,占比0.00%[26] 未来展望 - 不排除未来12个月增持或减持宇邦新材股份可能[22] 变动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不导致控制权、大股东及实控人变化[25][29]
宇邦新材(301266) -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2025-07-31 10:33
股份变动 - 出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占比由60.52%降至58.25%[4][10][12] - 出让方询价转让股份250万股,占总股本2.28%[4][5][12] - 苏州宇智伴持股由250万股降至0,占比由2.28%降至0.00%[5][8][12] 交易数据 - 询价转让价格31.02元/股,交易金额7755万元[4][5][16] - 受让方为6名机构投资者,受让250万股[14] 股份结构 - 变动前无限售股6087.5万股,占比55.40%;变动后5837.5万股,占比53.13%[12] - 变动前后有限售股均为562.5万股,占比5.12%[12] 转让流程 - 《认购邀请书》送达419家机构投资者[16] - 2025年7月25日7:15至9:15收到20份有效《认购报价表》[16] 其他要点 - 本次权益变动不影响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不影响公司治理和经营[22] - 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受让股份[22]
宇邦新材(301266)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2025-07-31 10:32
股份转让情况 - 截至2025年7月24日,转让方持股2500000股,占总股本2.28%[2] - 拟询价转让股数上限2500000股,占总股本2.28%,占所持股份100%[3] - 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2025年7月24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70%[6] - 本次询价转让价格31.02元/股,转让股份2500000股,交易金额77550000元[15] 认购情况 - 《认购邀请书》送达419家机构投资者[11] - 2025年7月25日7:15至9:15,收到20份有效《认购报价表》[14] - 受让方共6家,大家资产等各受让不同数量股份[16] 公告与核查 - 2025年7月25 - 26日,宇邦新材发布相关公告[19] - 中信证券核查转让方符合主体资格[20] - 受让方为专业机构投资者,符合规定[21] - 申购报价无不当关联及利益输送[22] - 询价转让过程合规[23][24]
宇邦新材: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7-29 13:40
公司融资安排 - 宇邦新材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 [2] - 保理业务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额度可循环使用 [2]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为本次保理业务提供担保 具体保理事项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2] 公司治理决策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 [2]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 [2]
宇邦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7-29 13:39
公司业务动态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议案 [2]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议案 [2]
宇邦新材: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7-29 13:39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 - 审议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议案 使用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2] - 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
宇邦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7-29 13:39
公司财务运营 - 宇邦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2] - 会议于7月29日晚间召开并同步通过多项其他议案[2]
宇邦新材:7月2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29 11:58
公司动态 - 宇邦新材第四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2] -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等文件 [2] 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营业收入构成为光伏行业占比100.0% [2] 基础信息 - 证券代码SZ 301266 [2] - 7月29日收盘价35.34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