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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力风电(301155) -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海力风电海力风电(SZ:301155)2025-09-05 08: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1月2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5434.8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739.1478万元[8]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风电设备零部件研发等业务[15] - 公司由江苏海力风电整体变更设立,2018年9月7日取得执照[18] 股权结构 - 发起人许世俊、许成辰、沙德权持股比例分别为46.26658%、20.94241%、15.70450%[17] - 公司已发行股份21739.1478万股,均为普通股[19]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8]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9] 利润分配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4]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10%[171]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17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