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江(30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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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30105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30 14:49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由审计委员会建议,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决定[3] - 需满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等多项条件[4][5]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续聘符合要求可不公开选聘[6][7]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 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审计委员会审查等[9] 审计费用与信息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说明情况[9]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等信息[11] - 每年应披露对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变更时还需披露相关情况[12] 续聘与改聘 - 审计委员会续聘时需评价会计师工作,否定性意见应改聘[10] - 出现六种情况应改聘,年报审计期间改聘需按规定程序进行[13][14]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审核意见[20]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通知,前任可在会上陈述意见[21] - 拟改聘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5]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选聘的事务所尽责核查公司财务报告[17] - 应对五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8] - 发现选聘事务所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按三种规定处理[18] - 事务所存在两种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重新选聘且不再选用[18] - 注册会计师违规出具不实报告,公司应向监管机构报告并依法处罚[18] 资料保存与人员限制 - 选聘文件等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金三江(30105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30 14:49
交易规范 - 公司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合规性并提示风险[5][6] - 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需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含变动前后持股数量等[7]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0] 股份限制 - 因发行股份、股权激励等对董事和高管转让股份设限,公司应向深交所申请将股份登记为限售股[6] - 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交易1年内、离职半年内等情形不得转让[10]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的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4]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的董事和高管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4] - 董事和高管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4]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5]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过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5] 信息申报 - 新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公司申请上市时,新任者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等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 董事和高管应加强证券账户管理,及时申报账户及持股变动,严禁他人操作[13] - 公司对现任及离任半年内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信息登记备案并更新[13]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收益,未执行股东可要求30日内执行[11] - 董事和高管违反制度,公司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18] - 董事或高管违规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18] - 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8] - 董事和高管违法违规买卖股票,公司董秘应向深交所和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19] - 违规责任人应就违规行为作出说明并备案,造成重大影响需向投资者公开致歉[19]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和高管应确保特定自然人、法人或组织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及衍生品[11]
金三江(30105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30 14:49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主持工作[6]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2] - 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资料保存与提交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4] - 记录含多项内容,审议意见书面提交董事会[14] 细则生效 - 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6]
金三江(30105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30 14:49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 管理与审核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审批[7] - 有内部审核程序,需登记相关事项[8][9] 后续处理 - 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处理并报送材料[9][10]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10]
金三江(30105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30 14:49
审计频率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内部审计部门报告,每年至少审阅一次内部审计报告[8]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0] 审计时间安排 - 内部审计机构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审计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审计工作报告[10] - 审计终结后10日内提出审计报告初稿送被审计单位核实签字确认[13] - 被审计单位在接到审计报告初稿后5日内反馈意见[14]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有异议,可在下达后5日内向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书面申诉[14] 审计报告流程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需其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23]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需做专项说明[24] 审计范围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并提交报告[9] - 内部审计机构应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7][18][19] - 内部审计机构应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1] 审计关注重点 - 内部审计机构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时,应关注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制度[16] - 内部审计机构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7] 审计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为十年[11] 审计人员管理 - 内部审计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内审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28] - 对审计成绩显著及揭发检举有功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28] - 审计人员违规由内审机构或审计委员会责令纠正并追究责任[28] 被审计单位管理 - 被审计单位拒绝提供资料等行为将被责令改正[28] - 被审计单位经营不善连续两年亏损且亏损额增加将受处罚[2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以上”“以内”含本数[30]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32]
金三江(30105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10-30 14:49
独立董事组成与任期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可连任,但不超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4] 会议审议与表决 - 前三项审议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7] - 后三项审议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行使[7]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为举手表决、记名投票[9] 会议召开与通知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9] - 召集人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可不受时限限制[1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10年[11] - 独立董事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含会议工作情况的述职报告[11]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4]
金三江(301059) - 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
2025-10-30 14:49
投票信息 - 公司投票代码为"351059",投票简称为"JSJ投票"[6]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6]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7] 投票规定 - 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3] - 同一股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12] 流程安排 - 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网络投票相关事项[4] - 公司应在通知发布次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录入信息[4] - 公司应在股权登记日次日完成投票信息复核[5] - 公司应在网络投票开始日前两日提供股东电子数据[5] 其他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5] - 公司为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0月[16]
金三江(30105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30 14:49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6] 任职期限 - 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4] - 会议期限至少十年[17]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5] - 召开应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不受此限[13] 关联议题 - 关联委员讨论关联议题应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会议即可举行[16] - 无关联委员出席人数不足总数二分之一时,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16]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记录应涵盖会议召开信息、出席人员、议程等内容[17] - 审议意见须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17] - 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人员对会议资料和内容负有保密责任[17] 细则说明 - “以上”“以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19]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冲突时以有效规定为准[19]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19] 落款信息 - 落款公司为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9] - 落款时间为2025年10月[19]
金三江(301059)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10-30 14:49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提取 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 50%以上可不再提取[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 25%[6] 现金分红规定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 15%[8] - 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且超 5000 万元可不现金分红[10] - 未来十二个月内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可不现金分红[10]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 80%[1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 40%[1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 20%[11] 股东回报规划 - 以三年为周期,董事会每三年重新审阅《股东回报规划》[15] 分红流程 - 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管理层、董事会提出分红建议和预案[16] - 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8]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21] 信息披露与监督 -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21]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利润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及执行情况[19] - 董事会盈利未提现金分红预案,在定期报告披露未分红原因等[18] 政策调整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提交股东会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9] - 调整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不得违反规定[1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金三江(301059)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10-30 14:49
制度内容 - 公司为规范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回复管理制定制度[2] - 公司应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回复投资者问题,不涉未公开重大信息[4][7] 管理部门与流程 - 董事会办公室是对口管理部门,发布回复经多流程[11]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