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规范 - 公司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核查合规性并提示风险[5][6] - 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需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含变动前后持股数量等[7]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10] 股份限制 - 因发行股份、股权激励等对董事和高管转让股份设限,公司应向深交所申请将股份登记为限售股[6] - 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在公司上市交易1年内、离职半年内等情形不得转让[10]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的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4]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的董事和高管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4] - 董事和高管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4]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5]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过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5] 信息申报 - 新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公司申请上市时,新任者在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等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 董事和高管应加强证券账户管理,及时申报账户及持股变动,严禁他人操作[13] - 公司对现任及离任半年内董事和高管证券账户信息登记备案并更新[13]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收益,未执行股东可要求30日内执行[11] - 董事和高管违反制度,公司可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18] - 董事或高管违规买卖股票,公司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18] - 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公司可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8] - 董事和高管违法违规买卖股票,公司董秘应向深交所和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19] - 违规责任人应就违规行为作出说明并备案,造成重大影响需向投资者公开致歉[19]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和高管应确保特定自然人、法人或组织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及衍生品[11]
金三江(30105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