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江(30105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金三江金三江(SZ:301059)2025-10-30 14:49

独立董事组成与任期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可连任,但不超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4] 会议审议与表决 - 前三项审议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7] - 后三项审议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行使[7]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为举手表决、记名投票[9] 会议召开与通知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9] - 召集人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可不受时限限制[1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10年[11] - 独立董事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含会议工作情况的述职报告[11]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