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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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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30103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志平
2025-04-16 13:34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自 2023 年 3 月担任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法定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 相关会议,事前审阅会议材料、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关注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独 立审慎决议。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志平,男,1964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1 年毕 业于湖南大学城市交通规划专业,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1991 年 6 月至 1992 年 8 月担任深圳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工程师;1992 年 8 月至 2005 年 1 月,担任深 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公司主任工程师、副总经理;2005 年 1 月至 2022 年 3 月, 担任深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2022 年 3 ...
深水规院(30103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晋龙
2025-04-16 13:34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自 2022 年 6 月担任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公司治理、资本运作等重点事项,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确保 充足时间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健康 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郭晋龙,男,196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2 年毕 业于中南财经大学,硕士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82 年 8 月至 1992 年 12 月 担任山西财经大学助教、讲师;1993 年 1 月至 1995 年 12 月担任深圳蛇口信德 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1996 年 1 ...
深水规院(30103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曦林(已离任)
2025-04-16 13:34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忠实、勤勉、谨慎、独立、公正履职,严格按照《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任期届满本人已不再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以下仅作任职期间的述职报告,现将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职 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傅曦林,男,197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9 年毕 业于武汉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1997 年就职于江苏三山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1997 年至 2000 年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处董事会秘书;2000 年至 2003 年就职于深圳国 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担任法律与监管部总经理;2003 年至 2004 年就职于汉 ...
深水规院(301038)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16 13:31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7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深圳 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2024 年度在任 独立董事李志平先生、郭晋龙先生、曾繁军先生提交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 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志平先生、郭晋龙先生、曾繁军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其配偶、 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任职,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深水规院(301038)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16 13:31
内控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一般、重要、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依错报与营收等总额比例划分[4][5] - 非财务报告内控一般、重要、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依损失金额与营收总额比例划分[7] 内控情况 - 报告期公司无财务、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10][11] - 天健认为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控重大方面有效[13]
深水规院(301038) -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04-16 13:31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1] - 评价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3]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比均为100%[5] 制度建设 - 2024年公司修订或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6]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相关制度[21][22][23] - 公司建立采购、项目分包及付款、设计与收款等内控管理制度[24] - 公司制定多项制度明确内控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26] 战略与文化 - 公司全力推进“十四五”战略规划构建“一体两翼”业务格局[8] - 公司以“为客户提供更多选择等”为服务理念建设企业文化[10] - 公司以“系统解决城市水问题”为使命履行社会责任[13] 财务管理 - 2024年公司持续优化财务管理,加强财务信息系统建设[20] - 公司对分、子公司加强财务控制,增加总公司财务审批等措施[21] - 公司成立清收小组催收长账龄款项,保障账款回收[25] 监督与审计 - 内控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2] - 公司设置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作为内部监督权力机构[27] - 内部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审核重要经营环节并审查内控有效性[27]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一般、重要、重大缺陷定量标准[29] - 非财务报告内控一般、重要、重大缺陷定量标准[32]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34][35]
深水规院(301038) -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4-16 13:31
证券代码:301038 证券简称:深水规院 公告编号:2025-011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4月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深水规院(301038) -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04-16 13:31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共审议通过 32 项议案,重点关注 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聘任财务负责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选举独立董事、 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具体内容见下表: | 序 | 会议 | | 召开 |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执行 | | --- | --- | --- | --- | --- | --- | --- | | 号 | 名称 | | 时间 | | | 情况 | | 1 | 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 | | 2024 | 年 |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高管人员履职能力考 | 已完成 | | | 议 | 1 | 月 8 | 日 | 核评分及考核结果应用方案的议案》 | | | | 第二届董事 | | 2024 | 年 |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 度的议案》 | | | 2 | 会第十一次 | 3 月 | 25 | 日 | 2.《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 已完成 | ...
深水规院(301038)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16 13:31
会计政策变更 - 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起变更会计政策,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执行[2][6] - 保证类质量保证预计负债核算科目调整[7] 变更影响 - 变更对财务状况等无重大影响,符合规定,不损害股东利益[2][8]
深水规院(301038) -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5-04-16 13:31
证券代码:301038 证券简称:深水规院 公告编号:2025-009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 减值测试,并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票据,公司按单项评价信用风险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例如与对方存在争议、诉讼、仲裁纠纷或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 还款义务等。 (2)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