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合达(3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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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合达(30102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14 08:16
董事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董和非独董表决分开[3]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董候选人[5]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董候选人[6] 投票权计算 - 选举非独董投票权=所持表决权股票数×待选非独董人数[10] - 选举独董投票权=所持表决权股票数×待选独董人数[10] 当选规则 - 董事得票数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未累积)二分之一[12] - 超半数候选人多于应选董事,按得票数排序当选[19] - 得票相等且超应选人数,进行第二轮选举[13] - 当选人数不足处理办法分情况而定[13]
怡合达(30102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4 08:1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任期与补选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尽快指定新委员[4]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除外[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记录与回避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9]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11][12] 其他规定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相关资料[1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16]
怡合达(301029)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14 08:16
子公司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 参股公司指持有股份在50%以下且无实际控制权的公司[2] 子公司管理 - 非委派的控股子公司董监高任命后7个工作日报公司备案[6] - 控股子公司每月报生产经营和财务报表[8] - 控股子公司每年编下年度经营计划和上年度工作报告[8] - 控股子公司重大行为需履行审批手续[10] - 子公司及时报告重大经营财务信息[12] - 控股子公司会后及时报送会议决议及资料[13]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审计控股子公司[15] - 参股子公司每月报送生产经营说明和财务报表[19] 薪酬与分红 - 控股子公司制订薪酬制度报公司备案[16] - 公司促使子公司利润分配和实施现金分红[21] - 子公司保证利润分配方案实施[21]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3]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规定执行[23]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3]
怡合达(30102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4 08:1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职责与流程 - 负责考核与薪酬方案制订,提建议[2][6] - 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高管报董事会批准[6]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表决方式[11]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2]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4]
怡合达(30102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14 08:16
制度制定 - 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规范运作与披露质量[2] 适用范围与差错类型 - 责任追究适用于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4] - 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违规、业绩预告差异大等[3] 责任划分与原则 - 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4][7] 处罚情形与形式 - 有应追责、从重或加重、从轻减轻或免罚情形[7][8][9] - 追究形式包括行政和经济责任[11] 申诉机制 - 被追究者可30日内书面申诉并复议一次[11]
怡合达(301029) - 公司章程
2025-08-14 08:16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4001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634,202,712元[8] - 设立时发起人共认购5400万股,金立国等多名股东有不同占比认购[16]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后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23]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决议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书面请求诉讼[31] 担保与审议 - 公司对子公司等担保达一定比例需股东会审议[3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4]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名[81] 交易决策 - 不同交易金额和占比情况由董事会、股东会或总经理决策[83][105]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0]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1]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有最低占比要求[113]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提前30天通知[12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债权人及公告要求[130][133]
怡合达(30102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14 08:16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特定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5][7] - 相关事项由董秘登记,董事长确认,证券部归档[9] 执行与责任 - 报告公告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特定情形及时披露[12][13] - 确立责任追究机制,董事会负责制定等[13][16] 知情人管理 - 知情人需知晓制度,保密,不买卖股票[24] - 主动备案,泄密担责[24]
怡合达(30102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14 08:1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10]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可转基数[10] - 上市1年内,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7]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7]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董事等不得买卖[13]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董事等不得买卖[13] - 重大事项至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董事等不得买卖[13] 收益收回与减持限制 - 董事等6个月内反向买卖,董事会收回收益[14] - 涉嫌违法犯罪未满6个月、被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董事、高管不得减持[5][7] 信息披露与报告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2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司2个工作日内公告[20] - 新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在5种时点或期间委托申报身份信息[21] - 董事、高管集中竞价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计划[22] - 每次减持时间区间不超6个月,过半时披露进展[23] - 董事、高管及其配偶买卖提前4个交易日通知董秘[24] 股份锁定与额度计算 - 上市满1年,董事、高管新增无限售股份按75%自动锁定[27] - 上市未满1年,董事、高管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27]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计算可转让法定额度[28] - 持股不足1000股,可转让额度为持有股数[2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1][32]
怡合达(30102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4 08: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任期三年[4] 董事会权限 - 有权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事项[7] - 有权决定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事项[7] - 有权决定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的事项[7] - 有权决定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事项[7] - 有权决定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的事项[7] - 审批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的关联交易[8] - 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8]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1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1] - 董事长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20] 会议表决 - 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关联董事不得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2][23] - 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2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2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可多种方式召开,非现场以有效表决计出席人数[15][18] - 实行签到制度,材料存档保管[15] - 除全体董事同意,不得对未通知提案表决[16] - 董事应认真阅读材料,独立审慎发表意见[20] - 会议记录含日期、地点、议程、表决结果等[24][25]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可视情况通报[26]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26] - 规则中部分表述含本数,部分不含[28][29] - 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为准[29]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经董事会审议提交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29]
怡合达(30102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14 08:16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及自然人是公司关联人[3][5] 交易审议审批 - 与关联人交易(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批[11] - 与关联人交易低于100万元或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总经理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11] - 与公司董事等及其配偶的关联交易,披露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1] 审议规则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13]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4] 价格确定 - 关联交易价格按国家规定价等原则确定[9] 信息管理 - 公司应确定并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9] -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须提醒关联人员回避表决[12]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7] - 公司应按规定提交关联交易披露文件和资料[19] - 关联交易协议情况及定价依据应按规定披露[17]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表决和披露[19] 子公司交易 - 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上市公司行为[22] - 非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按参股或分红比例数额比照执行[22] 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等文件保存期限为十年[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