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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克股份(30088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11 11:02
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3]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6]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保证畅通,变更及时公布[9]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8] - 积极利用互动易平台开展活动,发布信息谨慎客观[11] 信息发布与记录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需经相关人员批准[14]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在互动易平台刊载[14] 管理职责与档案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8] 说明会与沟通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21][22]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22] 接待与调研管理 - 接待和推广工作客观真实,避免误导投资者[25]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等需提前预约,经董事会秘书同意[25]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25] - 相关人员接受调研前知会董事会秘书,原则上董秘全程参加[26] - 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6] - 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明确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27] - 调研机构及个人发布文件前知会公司,错误要求改正[27] - 文件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7] - 媒体质疑调研记录,公司视情况解释说明并披露[27] - 接受新闻媒体等调研或采访参照规定执行[27] - 控股股东等接受相关调研或采访参照规定执行[27] 信息披露制度 - 建立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并在定期报告披露[27]
爱克股份(30088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1 11:0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达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8] 项目论证与节余资金处理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对项目重新论证[13]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对项目重新论证[13]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4]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资金使用规定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6]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14]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需归还至专户,无法按期归还应提前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16] 协议与监管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7] 资金用途与管理 - 将募集资金用作特定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14] - 现金管理产品需为高安全性、流动性好、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的产品[17] - 2025年6月15日后完成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回购本公司股份并依法注销[18]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4] 检查与审核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4]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4] - 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7] 用途变更与制度生效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31]
爱克股份(30088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11 11: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提名[8] 职务解除与补选 - 任期届满前解除职务需披露理由[9]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9] 履职要求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12]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4]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14] 其他规定 - 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9]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16] - 特定情形履行尽职调查,必要时聘中介机构[18] - 特定情形及时向深交所报告[19]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19][20] - 制度细则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2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订[24]
爱克股份(30088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11 11:02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保障深圳爱克 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可以用 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和 其他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投出的超过一年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 种投资,即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合作、 联营、兼并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 ...
爱克股份(30088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11 11:02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9人组成,含1名职工董事、3名独立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4] - 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若干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 - 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 会议召集与通知 - 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1]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3]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2日发,不足2日会议顺延或需全体董事认可[16]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9] - 决议须经半数董事表决同意,担保等事项要求更高[22]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23] 其他规定 - 设立审计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7]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督促决议执行[8] - 会议可录音,秘书记录,档案保存10年以上[25][26]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等,报股东会批准生效[29]
爱克股份(30088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11 11: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3] 提议与请求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0]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3]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投票制度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9] - 累积投票制下,与会股东选举董事时有效投票权总数等于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待选董事人数[32]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9]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特殊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0]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 公司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24]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等或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25]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2] - 股东会审议提案不得修改,变更视为新提案,不能在本次股东会表决[33] -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普通决议事项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5]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38] - 本规则修改时由董事会提出修订方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39] - 本规则所称“以上”“以下”“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9]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40]
爱克股份(300889) -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11 11: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39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22022.7080万元,股份总数22022.7080万股[7][17] - 公司设立时股本总数为500万股[17] 股东信息 - 发起人汪清等6人认购股份及持股比例[1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8]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等[35][36]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100]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1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6] - 现金分红需满足盈利等条件,不同阶段有不同分红比例[152][154]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8]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披露[163][16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68][169]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7]
爱克股份(300889) - 档案管理制度
2025-11-11 11:02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做好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 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本 部门")档案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 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和《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 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 立卷与归档 第二条 立卷归档范围 (一)三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相关资料、董 事会相关资料等。 (二)融资资料,包括首次公开发行文件资料、再融资文件资料,再融资资 料按照再融资的方式归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债等。 (三)关联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等文件 资料。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通过接听投资者热线、接待 调研、网络互动平台回复等方式方法维护股东、债权人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关系 形成的文件资料。 (五)专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监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 用评估机构、券商、银行、保险、基金、媒体等往来文件资料。 (六 ...
爱克股份(300889) - 融资管理制度
2025-11-11 11:02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 资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技改和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 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包括发行股票、债券等,不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融资的决策机构 第五条 公司经理、董事会、股东会分别在其职权范围内对融资事项做出决 策。 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为公司融资的实施部门。编制年度预算时,根据公司经 营需要,提出融资计划,经财务负责人确认后,按《公司章程》和本制度规定的 权限分别报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 融资事项的审批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在办理融资时,应依据本制度向公司有权决策机构提交 申请融资的报告,内容必须 ...
爱克股份(30088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1-11 11:02
人员范围 - 适用本制度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经理等[2] 薪酬构成 - 非独立董事、高管薪酬由基本、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构成[4] -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与绩效总额的50%[4] - 独立董事津贴按年算,按月发[5] 考核期限 - 年度绩效考核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8] 方案审批 - 高管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披露[8]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披露[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