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克股份(300889)
搜索文档
爱克股份(300889) - 经理工作细则
2025-11-11 11:02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 范运作,规范经理的行为,确保经理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工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 和《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 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经理、副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及其行为规范必须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 程》及本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违反以上规定聘任经理的,该聘任无效。 第四条 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行为规 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经理职权 第五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经理负责制。副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经 理负责,副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经理授权协助经理工作。 4 第六条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经理: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
爱克股份(300889) - 财务管理制度
2025-11-11 11:02
第三条 本制度是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准则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建立的资产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 第四条 公司各级领导及全体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国家和财政部有关财务会计 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会计的有关制度、规定。 财会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地办理财会事务;公司领导应 当支持并保障资产财务部门、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使公司资产财务会计工作 能够依法规范有序运作。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资产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维护股 东的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资产财务管理基本 制度。 第二条 除特别说明外,本制度所称"公司"指公司本部、子公司以及纳入 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 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 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 复。 第五条 公司进 ...
爱克股份(30088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11 11:0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上市交易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5]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5]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7]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17]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管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6] - 董事和高管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6]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股东会通过任职两交易日内申报信息[10] - 新任高管董事会通过任职两交易日内申报信息[10]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两交易日内申报[10] - 现任董事、高管离任两交易日内申报[10] 股份变动公告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公告[12] - 董事和高管首次减持前十五交易日披露计划[13] 股份锁定 - 上市满一年公司董高年内新增无限售股75%自动锁定[15]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高新增股份100%自动锁定[15] 可转让股份计算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7]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17] - 当年可转未转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7] 限售解除与权益 - 有限售条件股份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17] - 锁定期间所持股份相关权益不受影响[18] 违规责任 - 买卖股份违规承担法律责任,短线交易收益收回[20]
爱克股份(300889)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1-11 11:02
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工作制度,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7] 审计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3] 审计检查安排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14]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8] 审计流程 - 审计部根据公司情况确定年度审计重点并编制计划,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16] - 主审人员制定审计计划和方案,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实施[16] - 审计组在审计实施三个工作日前向被审计对象下达《审计通知书》[16] 审计权限 - 审计部可要求被审计对象按时报送相关文件、资料[13] - 审计部有权检查被审计对象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13] - 审计部可参加公司重要会议,参与重大经济决策的可行性论证和报告事前审计[13] 审计问题报告 - 审计部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可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13] 被审计对象反馈 - 被审计对象应在接到审计报告初稿起五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18]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意见和决定如有异议,可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书面复审[18] 审计档案保存 - 内部审计档案的保存时间不少于十年[21] 审计业务环节 - 审计部以销货与收款、采购及付款等业务环节开展审计工作[23] 审计重点关注 - 审计部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作为检查和评估重点[23] - 审计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关注是否履行审批程序等内容[25][26]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需对其审计,关注是否遵守准则、会计政策等内容[29] - 审计部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时,关注制度制定、重大信息范围等内容[29]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具体组织实施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出具年度评价报告[31]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包括董事会声明、评价工作总体情况等内容[31] 报告审议与披露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33]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等情况,公司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33]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33] 审计激励与考核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监督考核[35]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内部机构和子公司绩效考核重要指标[35] 违规处理 - 对违规部门、个人及内部审计人员,公司根据情节作相应处理[35][36]
爱克股份(30088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1-11 11:02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披露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8]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一般无须审计[10]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披露,半年度在上半年结束两个月内披露,季度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10]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0] 临时报告披露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发布,公司发生重大事件且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14] - 重大事件包括《证券法》规定事件、大额赔偿等多种情况[14] 其他披露要求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5]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及时披露[16] - 公司发生交易等达规定标准应及时披露[17] - 涉及公司收购等致股本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18] 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1] - 各部门、子公司等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24]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25] 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披露前文稿需送董事和高管确认[30] - 临时报告经董事长批准后由董事会秘书披露[30] - 重大信息报告应第一时间通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31] - 信息披露文件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32] 信息保密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保密,公司应与信息知情人员签保密协议[37] - 信息公开披露前要控制知情范围,董事长等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37] 其他规定 - 接受调研等活动不得提供未披露信息,文件资料须经董秘审核[38] - 公司拟披露信息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9]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违规将受处罚[40] - 公司应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42]
爱克股份(30088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1-11 11:02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爱克莱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应当由公司董事、副经理、财务 负责人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承担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相关责任和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
爱克股份(300889)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11-11 11:02
资金管理规定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管理,子公司往来视同公司行为[2][3]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方式[4] - 控股股东等不得侵占公司资金资产[6]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决策实施,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担保[7] 责任与监督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10] - 财务部定期检查,内审部审核上报[15] 处理措施 - 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可诉讼[16] - 资金占用可冻结相关股东股份[11] 清偿与披露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有规定[13] - 公司应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14]
爱克股份(30088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11-11 11:02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 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3][7] - 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有明确界定[5] 管理流程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7] - 相关人员申请需提交书面材料,公司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9] - 登记事项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9]
爱克股份(30088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1-11 11:02
人员变动规则 - 董事、高管辞职,董事会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2 个交易日内披露[4] - 董事辞任,公司应 60 日内完成补选[4] - 特定情形下,公司 30 日内解除董事、高管职务[6] 离职手续与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离职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8] - 任期内及届满后 6 个月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 25%[11]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6]
爱克股份(300889)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1-11 11:02
第一章 总则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 司的管理控制,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提升子公司的治 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深圳爱克莱 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超过 50%的股份,或者能够决 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或其他主体;参股公司指公司持有其股份在 50%以下且不具备实际控制的公司。 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控制度应当比照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公司委派至各子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并应依照本制度及 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四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