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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克股份(300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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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克股份(300889) - 关于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5-07-25 08:06
激励计划 - 公司2025年7月11日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并次日披露[1] 自查情况 - 自查期为2025年1月10日至7月11日,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2] - 5名知情人自查期交易股票但在知悉内幕信息前,其余无买卖[4] - 未发现内幕交易情形[5] 其他 - 备查文件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等[6] - 公告由董事会发布,日期为2025年7月25日[8]
爱克股份(30088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5-07-22 08:50
激励计划流程 - 2025年7月11日公司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议案[1] - 2025年7月12日公告并内网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至7月21日[2] 激励对象审核 - 公示期满无异议,多部门核查资料[3][4] - 激励对象符合规定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5][6]
爱克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1 11:19
公司主体资格 - 公司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证券简称"爱克股份",股票代码"30088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20年9月1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5]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LED景观灯具、智慧路灯、光伏设备、储能技术等新兴领域,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光明区塘家社区科农路589号 [5]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需要终止上市资格的情形,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6] 激励计划内容 - 激励计划采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形式,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或回购的A股普通股,拟授予总量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757% [10] - 激励对象共27人,包括核心管理骨干、技术骨干及业务骨干,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关联方 [8][9] - 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设三个解除限售期(12/24/36个月后分别解锁50%/30%/20%),限售期内股票不得转让或担保 [12][13] 实施程序与合规性 - 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16][17]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承诺不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符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19] - 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20] 信息披露与法律意见 - 公司已公告董事会决议、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8] - 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具备实施主体资格,计划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激励对象确定依据符合规定 [21]
爱克股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7-11 11:19
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和/或回购的A股普通股 [2] - 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30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218,064,880股的1.3757%,无预留股份 [2][14] - 授予价格为7.38元/股,不低于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或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55%的较高者 [2][19] 激励对象与分配 - 激励对象共计27人,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成员,不含独立董事、大股东及其关联方 [3][13] - 任何单一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获授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 [2][14] - 激励对象需在授予时及考核期内与公司保持劳动或劳务关系 [3][13] 时间安排与限售条款 - 计划有效期最长48个月,限售期分12/24/36个月三阶段,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50%/30%/20% [5][17][18] - 授予日后60日内需完成登记程序,否则计划终止 [7][15] - 限售期内股票不得转让或担保,但享有分红、配股等权利 [16][17] 业绩考核要求 - 公司层面考核指标为营业收入或净利润:2025年营收不低于11亿元或净利润扭亏,2026年营收不低于14亿元或两年累计营收25亿元,2027年营收不低于18亿元或三年累计净利润1.5亿元 [21] - 个人层面考核分四档,解除限售比例对应100%/90%/70%/0% [22] - 未达考核目标的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回购注销 [21][22] 管理与调整机制 - 股东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 [10][11][12] -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时,股票数量与授予价格将相应调整 [23][24][25] - 计划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且不得提供财务资助 [6][7][34] 会计处理 - 股份支付费用分期确认,假设2025年7月31日授予,预计2025-2028年总摊销成本为XX元 [28][29] - 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按授予日收盘价确定,成本计入经常性损益 [28][29] 特殊情形处理 - 激励对象若涉及短线交易,授予时间将推迟6个月 [15] - 公司或激励对象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形时,已授予未解除限售股票将被回购注销 [5][21] - 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时,激励对象需返还全部收益 [1][37]
爱克股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7-11 11:08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核查意见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规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核查[1] - 公司确认不存在最近36个月未按法规进行利润分配、最近一年财报被出具否定意见等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1] - 激励对象需满足最近12个月未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条件[2] 激励对象资格审核 - 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条件及公司草案要求范围[2] - 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示激励对象名单不少于10天[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结果[2] 激励计划合规性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及解除限售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3] - 计划有利于完善分配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3] - 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3] 实施程序 -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4]
爱克股份: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1 11:08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7月1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谭伟伟主持 [1]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0日通过通讯软件及邮件送达全体监事,豁免通知时限经全体监事同意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1] - 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1] -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监事谭伟伟因关联关系回避) [2] 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 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 [2] - 管理办法旨在建立股东与核心人才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2] - 表决结果同上(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 [2] 激励对象名单核实 - 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要求 [2][3] - 激励对象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任职资格问题 [3]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不少于10天 [3] - 表决结果同上(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 [3] 其他事项 - 上述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 -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3]
爱克股份(300889)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7-11 11:02
激励计划股份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3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1.3757%[6][27] - 一次性授予300万股,无预留股份授予安排[6][27] - 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发行和/或回购的A股普通股[26]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共27人,包括董高和核心骨干[8] - 副董事长获授20万股占6.67%、财务总监获授10万股占3.33%等[28] 授予及价格 - 授予价格7.38元/股,不低于草案公布前均价的55%[7][37][38]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0日内完成授予等程序[10][30][57] 有效期及限售期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8][29] - 限售期为12、24、36个月,解除比例50%、30%、20%[8][32][34]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营收不低于11亿且净利润扭亏为盈[1] - 2026年营收不低于14亿或25 - 26年累计不低于25亿,净利润有要求[1] - 2027年营收不低于18亿或25 - 27年累计不低于43亿,净利润有要求[1] 会计成本影响 - 假设2025年7月31日授予,2025 - 2029年会计成本分别为1800万等[54] 其他 - 2025年推进“引才、育才、留才”人才培养体系建设[18]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分四档,解除限售比例不同[2]
爱克股份(300889)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7-11 11:02
股权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3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218,064,880股的1.3757%[6][27] - 授予价格为7.38元/股,不低于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均价13.42元的55%和前20个交易日均价13.21元的55%中的较高者[7][37][38]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8][29] - 激励对象共27人,含董事、高管及核心骨干成员[8][24] - 拟一次性授予300万股,无预留股份授予安排[6][27] 限售与解除限售 - 限售期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每期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50%、30%、20%[8][32][34]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5]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1.00亿元且净利润扭亏为盈[41] - 2026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4.00亿元或2025 - 2026年累计不低于25.00亿元,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累计不低于5000万元[41] - 2027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8.00亿元或2025 - 2027年累计不低于43.00亿元,净利润不低于10000万元或累计不低于15000万元[41] 个人绩效与解除限售比例 - 个人绩效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100%、90%、70%、0%[42] 调整与回购 - 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限制性股票数量按公式调整[45][79] - 有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公式调整[46][81] -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除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78] 费用摊销 - 预计2025年7月31日授予,各期摊销成本分别为2025年18000000元、2026年5374104.17元、2027年9148475元、2028年2774537.5元、2029年699883.33元[54] 其他 - 2025年发展规划致力于推进“引才、育才、留才”三维人才培养体系建设[18]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为10天,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5][56]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等相关程序,未完成需披露原因并宣告终止,终止后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57]
爱克股份(300889)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5-07-11 11:02
激励计划概况 - 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草案公告时股本总额的20.00%[2] - 激励对象含公司董事、高管、核心骨干成员,不含独立董事等[2] 激励股份分配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为3,000,000股,占授予总量比例为100%,占公告时公司股本总数的1.376%[3] - 副董事长罗峥获授200,000股,占授予总量6.67%,占股本总数0.092%[3] - 财务总监胡兴华获授100,000股,占授予总量3.33%,占股本总数0.046%[3] - 董事会秘书司敏获授50,000股,占授予总量1.67%,占股本总数0.023%[3] - 24名核心骨干成员获授2,650,000股,占授予总量88.33%,占股本总数1.215%[3]
爱克股份(300889) -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11 11:02
公司概况 - 公司全称为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爱克股份”,股票代码“300889”[15] - 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18日[15] - 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15] 激励计划 - 激励计划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 - 激励对象共27人,为核心管理、技术、业务骨干[5][25]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300万股,占股本总数1.3757%[29] - 一次性授予300万股,无预留股份[29] - 罗峥获授20万股占总量6.67%、占股本0.092%[30] - 胡兴华获授10万股占总量3.33%、占股本0.046%[30] - 司敏获授5万股占总量1.67%、占股本0.023%[30] - 核心骨干成员获授265万股占总量88.33%、占股本1.215%[30]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31] - 限售期分别为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35]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比例为50%,第二个为30%,第三个为20%[37] 程序与规定 - 2025年7月11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等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45] - 需在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46] - 需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46] - 应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46] -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46]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