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可蓝(30081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价格、交易量或 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影响的任何行为和事项的有关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 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 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 得知的重大信息或事项,在规定的时间内、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