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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环保(300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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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环保(300779)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04-17 11:5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受让九江惠城4.4586%股权,交易金额0元,后续出资义务公司承担[1] - 2025年4月16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受让股权议案[3][4] - 转让后惠城环保持股九江惠城100%[12] 业绩总结 - 2024年九江惠城营收2290.71万元,净利润 -812.46万元[10] - 2024年九江惠城资产总额18840.42万元,负债总额7251.80万元[7][10]
惠城环保(30077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4-17 11:50
信息披露规定 - 公司应按规定披露信息并报送青岛证监局及深交所登记备案或审批[3]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遵循公平披露原则[6] 披露文件类型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等[10] 招股说明书要求 - 招股说明书应符合证监会规定,核准后发行前公告[12] -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受理后审核前预先披露申报稿[12] 定期报告披露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6]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17]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7] - 季度报告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7]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不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7] 业绩预告情形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业绩预告[23] 重大事项披露 - 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27]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超30%需披露[2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需披露[28] 定期报告审核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董事等签署意见,监事会审核提意见[21] 特殊情况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异常波动,及时披露财务数据[23]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专项说明[24]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立即披露[26] - 变更名称等立即披露[31] 重大事件披露义务 - 在董事会等三个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40] - 已披露重大事件逾期付款披露原因和安排[32] - 主要标的超约定期限三个月未交付等披露进展[32] - 控股、参股子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履行披露义务[32]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文稿由董事会秘书撰稿或审核,按程序披露[36] - 重大信息报告相关人员报告董事长和秘书[37][38] - 临时公告证券事务部草拟、秘书审核[39] - 定期报告高管编制草案,经审议审核后披露[40] 人员责任 - 董事等保证信息披露真实等并配合义务[42] - 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44] - 财务负责人是财务信息披露第一负责人[4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配合信息披露[46] 其他规定 - 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期限不超两个月[53] - 董事会秘书保管定期报告等资料原件不少于10年[56]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报告监督情况[57] - 董事等失职致违规可处分赔偿[59] - 信息披露问题可追究责任[59] - 违规被处罚董事会检查制度处分责任人[59]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规定执行[6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2]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63]
惠城环保(30077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灿)
2025-04-17 11:50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5次股东大会和12次董事会[5] - 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4次,均亲自出席[8][9]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会议1次,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9次[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5天[12]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加强与管理层沟通,关注公司生产经营[22] 董事会决议 - 2024年3月8日和8月7日审议通过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议案[14]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等议案[15] - 2024年4月19日审议通过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议案[16] - 2024年8月30日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归属相关议案[17] 股权激励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调整后)为844,200股,涉及63名激励对象[18] -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调整后)为238,000股,涉及19名激励对象[18] 利润分配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 信息披露 - 报告期内公司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
惠城环保(300779) -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4-17 11:5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核准首次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2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为196,045,823元[2] - 公司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9] - 公司现时股份总数为196,045,823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1] 股东与股份 - 发起人张新功出资17,060,250元,认购17,060,250股,持股比例22.747%[10] - 发起人道博嘉美有限公司出资13,310,250元,认购13,310,250股,持股比例17.747%[10] - 发起人青岛惠城信德投资有限公司出资8,790,750元,认购8,790,750股,持股比例11.721%[10] - 全体发起人合计出资75,000,000元,认购75,000,000股,持股比例100%[11] 股份变动与限制 - 公司增加资本方式包括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14][15] - 公司可在减少注册资本等六种情况下收购本公司股份[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2]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42] 董事会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74] - 董事会批准权限涉及交易资产总额、成交金额、产生利润、标的营业收入、标的净利润等占比及绝对金额要求[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83]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股东代表,1名职工代表[97]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0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3]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05] 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5]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123][124]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26] 其他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34] - 实际控制人指非公司股东但能通过投资关系等支配公司行为的人[134] - 关联关系指公司相关人员与其直接或间接控制企业间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关系[134]
惠城环保(30077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爱东)
2025-04-17 11:50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5次股东大会和12次董事会[5] - 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4次[8][9] 委员会出席情况 - 审计等各委员会独立董事均亲自全勤出席[6] 议案审议情况 - 2024年多时间审议通过多项议案[13][15][17][18][19] 激励计划情况 - 2024年8月30日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归属844,200股涉及63人[17] - 2024年8月30日调整后预留授予部分归属238,000股涉及19人[17] 独立董事履职 - 2024年独立董事累计现场工作15天[12] - 2024年履职提升决策水平强化治理[22] - 2025年将加强学习履职促发展[22]
惠城环保(300779)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朝合)
2025-04-17 11:50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5次股东大会和12次董事会[5] - 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4次[9][10]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杨朝合出席全部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6][9][10] - 2024年度杨朝合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15天[12] 议案审议 - 2024年3月8日和8月7日审议通过为参股公司担保议案[15] - 2024年4月19日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聘任董秘议案[17][19] - 审议通过2023年度报告、内控评价、利润分配等议案[16][20]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为公司发展献策[23]
惠城环保(300779)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04-17 11:50
市值管理机制 - 市值考核周期为每年一次[17] - 董事会是领导机构,董秘是负责人,证券部是执行机构[6][9][10] 股价下跌情形 - 连续20日收盘价跌幅累计达20%属下跌情形[23] - 收盘价低于近一年最高收盘价50%属下跌情形[23] 市值提升与监测 - 可通过并购重组等提升投资价值[9][11] - 监测指标设预警阈值,触发时报告董事会[20]
惠城环保(300779)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5-04-17 11:47
证券代码:300779 证券简称:惠城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23118 债券简称:惠城转债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生效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前述担保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生产经营需要,保障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授信额度、担保情况 等,公司拟为子公司新增总额不超过 117,0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本金担保额度(包 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 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提供担保的形式 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 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具体融资和担保形式、融资额度、担保期限、实 ...
惠城环保(300779)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5-04-17 11:47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环保"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采取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1434号)、复核公司信息 披露文件、抽查内部控制过程记录文件、与公司董事、高管、监事、内部审计人员 等进行沟通等方式,结合日常的持续督导工作,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 性及有效性进行合理评价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 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惠城环保(30077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5-04-17 11:47
募集资金情况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32000万元,净额31221.58万元[11]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1644万元,净额30836.96万元[13] 资金使用与收益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8648.87万元,暂补流1650万元未收回,永补流977.45万元,理财收入49.37万元,利息净额13.28万元,专户余额7.91万元[1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30838.43万元[14] - 2021 - 2024年各年度使用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分别为16740.96万元、5400.08万元、4396.16万元、2111.67万元[35] - 2023年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0788.96万元,2024年使用49.47万元[38] 项目效益与产能 - “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2023年实现效益3043.69万元,2024年实现效益4226.26万元,未达预计7888万元/年[29] - “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为110.77%[41] - “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2021 - 2024年实际效益分别为0、91.95万元、3043.69万元、4226.26万元,累计实现效益7361.90万元,未达预计效益[41] 其他事项 - 2021年7月20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6673.65万元[16] - 2024年6月27日公司拟将“4万吨/年FCC催化新材料项目(一阶段)”节余977.45万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月15日获股东大会通过[27] - 报告于2025年4月16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