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环保: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股东会规则》规定 [3][4] - 会议通知提前15日公告 包含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 [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9日在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7号惠城广场418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 投票时段覆盖9:15至15:00 [4]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 代表股份67,594,050股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4.6913% 公司总股本196,049,118股 其中回购专户库存股1,204,955股无表决权 [5] - 网络投票股东202名 代表股份12,739,858股 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5385% 股东资格由深交所系统认证 [6] - 中小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参与 共202人代表12,739,858股 无现场参会中小股东 [7] 表决程序与结果 - 会议审议两项特别决议议案 均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表决过程由股东代表与监事共同计票监票 [7][8] - 《为参股公司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获同意80,209,708股 占比99.9229% 反对62,300股 弃权61,900股 中小股东同意12,615,658股 占比99.0251% [8][9] - 《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获同意79,633,688股 占比99.1229% 反对645,020股 弃权55,200股 中小股东同意12,039,638股 占比94.5037%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