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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弘科技(30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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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弘科技(300735)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07)
2025-07-15 13:46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48]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负连带责任,董事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48][51] - 经理层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情况并承担责任[52] 披露文件与时间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8]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16] - 公司申请新股和可转债上市,需在上市前五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文件[13] - 公司申请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经同意后应在上市流通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流通提示性公告[14] 披露规则与要求 - 应及时、公平披露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的信息[5]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8] -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12]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10]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2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属于重大事件[3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5%以上需披露[32] 审核与程序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1]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38] - 信息披露审查程序为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董事长签发[45] 其他规定 - 信息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57]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为证监会指定媒体,网站为巨潮资讯网[55]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做好信息披露事务[49][50]
光弘科技(30073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
2025-07-15 13:46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7] - 部分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7] 担保额度审批 - 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情况须股东会审批[7] 担保流程 - 被担保人提前1个月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1] - 财务部担保期间跟踪监督并及时汇报[14] 追偿程序 - 出现违约等情况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6] 责任追究 - 视损失等对有过错责任人处分[18] 制度规定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股东会通过生效[20]
光弘科技(30073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 )
2025-07-15 13:46
人员架构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董事会秘书1名[8]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8] 交易审批 - 多项交易指标低于公司对应经审计指标10%或一定金额,由总经理审批[12][13][14] - 证券投资等事项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14]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0] - 审议事项需会前一天提交,会议不得插入无关内容[23] 项目管理 - 投资项目需提交可行性报告,经审议批准后实施,完成后审计[25] - 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竣工后进行验收和决算审计[26] 财务管理 - 财务总监向董事会负责,监督经营活动,指导财务核算[17] - 大额款项支出实行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联签制度[26] 人员管理 - 总经理提名高级管理人员需征求意见,任免部门负责人需经考核讨论[28] 经营考核 - 公司经营考核指标包括产值、销售收入、利润等[31] - 总经理完成年度目标应获奖励,未完成或违规应受处罚[33] - 总经理应随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等情况[29]
光弘科技(30073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
2025-07-15 13:4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13]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 职工人数超300人,董事会成员应有1名职工代表[5] - 董事候选人由现任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提出[7] 董事长选举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3]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30%以上),须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17]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须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17]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须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1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须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1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须经董事会(股东会)批准[1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1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20][2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须经股东会批准[21] 担保事项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2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4] -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3] 议案审议 - 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议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投同意票;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2]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需经无关联关系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43] - 议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议案[44] - 1/2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会议应暂缓表决[44]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的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的除外[47]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49] 规则修订 - 本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股东会审议通过[52] 规则解释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3]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54]
光弘科技(300735)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07 )
2025-07-15 13:46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3]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3]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9]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4]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2] - 比例不符规定应60日内完成补选[15]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签字确认[24] 公司支持与保障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8]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8]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8]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等[29] - 相关人员应配合,否则可报告[29] - 涉及应披露信息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29]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1] - 给予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1]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31] 独立董事解聘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光弘科技(300735) - 光弘科技舆情与危机应急管理制度(202507 )
2025-07-15 13:46
应急保障 - 聘请易诚财关提供7×24小时媒体监测服务并早晚发报告[13] - 总部设24小时值班电话接收报告[14] - 下属单位做好人力、物力、财力应急保障[30] 事件分类 - 突发事件分治理、经营、环境、信息四类[4][6][7][8] 组织架构 - 成立危机公关小组,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11] 信息传递 - 预警信息由各单位责任人向分管负责人汇报[15] 媒体应对 - 危机发生后归口部门制定回复口径,董秘统一回复[26] 处理流程 - 邀请专业机构协助解决突发事件[27] - 结束后消除影响、总结经验、修订预案[27] - 及时上报政府部门并续报[28]
光弘科技(30073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7)
2025-07-15 13:46
薪酬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组成 - 内部董事薪酬含基本薪酬、绩效奖金及其他激励[3] - 独立董事领按月发放的津贴[4] - 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及年终绩效奖励组成[4] 薪酬调整 - 总经理薪酬调整报董事会批准[8] - 其他高管薪酬调整经董事会审议[8][9] - 调整参考同行业薪资等因素[9] 激励与限制 -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激励高管[10] - 高管七种情形之一不发年度绩效奖金[7] 制度生效与修订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订[12]
光弘科技(30073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7)
2025-07-15 13:46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任职要求 - 需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3年以上[3]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5] 任期与解聘 - 每届任期3年,可连续聘任[7] - 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连续三月不能履职解聘[7] 空缺处理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9]
光弘科技(300735) -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7)
2025-07-15 13: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6746.0689万元[8]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238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2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67460689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67460689股,其他种类股0股[22]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0]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101]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0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6]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8] - 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50] - 董事会每三年制定一次具体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53]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162][16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72][173]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80]
光弘科技(30073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
2025-07-15 13:46
关联方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权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人员当选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公司关联自然人[9]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1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审批[1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非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除外[16][18] 重大关联交易 - 重大关联交易指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23]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24]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照本办法执行[27] - 公司不得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不得直接或间接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使用[22] - 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有关股东应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