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信科技(300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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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300674) - 宇信科技_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9] - 公司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9] - 公司应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9]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应立即披露[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立即披露[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立即披露[14] 定期报告相关 - 公司公开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等[9] -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9]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9]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核[10] 业绩预告与数据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情况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1] 信息披露程序 - 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有明确程序[19] - 公司重大事件报告、传递、审核、披露有明确程序[19][20] 信息披露职责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监督董事等信息披露职责履行[2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2] 其他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相关方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23]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3] 财务管理与内控 - 公司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董事会负责[25] 内幕信息管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内幕信息知情人[27]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30]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30]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公司应在二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结果[31] 文件保存期限 - 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2] - 董事等履行职责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3] 股份变动与交易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应在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34]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34]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季度报告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34] 责任与处分 - 公司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有证据证明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除外[38] - 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和财务会计报告负主要责任[38] - 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给予批评等处分,可要求赔偿[39] - 人员违反信息披露规定致他人损失,依法承担责任[3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41] - 制度规定与国家后续规定不一致,按后者执行并修改制度[41] - 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属公司董事会[41]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41]
宇信科技(30067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作 - 每年至少开一次例会,两名以上委员或召集人可提议开临时会[1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16] - 会议记录等保存十年,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 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10] - 考评需董事和高管述职自评,委员会评价后报董事会审议[12] 薪酬计划审议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1]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披露[11] - 股权激励计划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其他 - 议事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20] - 公司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4月[21]
宇信科技(30067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4-28 14:52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零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内幕信息的范围 | 1 | | 第三章 |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 4 | | 第四章 |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 | 5 | | 第五章 | 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及责任追究 | 7 | | 第六章 | 附则 | 8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
宇信科技(30067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9]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9] - 过往任职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撤换未满十二个月不得被提名[9]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3]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3]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6] - 候选人详细信息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17] - 股东会选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8] 任期与补选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满六年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提名[18]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9] 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三十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24]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行使情况[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委员会规定 -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7][26]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7] - 提名委员会就提名任免董事等提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薪酬等提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应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26][27] 专门会议 - 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1][32] - 表决一人一票,决议经全体参会独立董事投票过半数通过[32] - 会议记录和资料保存十年[34] 公司支持与责任 - 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40]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41]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50]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42] - 给予与其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42] 其他 -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除津贴外其他利益[42]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4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4] - 制度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相关制度[45]
宇信科技(30067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8 14:52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董事长及其他两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一人[8] - 除董事长外,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8] - 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15]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建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关联委员回避时,三分之二无关联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7] - 议事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自通过生效[19]
宇信科技(300674)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8 14:51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6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2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4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6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8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3 | | 第三节 | ...
宇信科技(300674) - 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4-28 14:51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零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关联方和关联(连)关系 | 1 | | 第三章 | 关联(连)交易 | 5 | | 第四章 | 关联(连)交易的决策程序 | 7 | | 第五章 |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 11 | | | 第六章 | 其他事项 14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 方及关连人士之间的关联(连)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和非 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
宇信科技(30067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4-28 14:51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草 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2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3 | | 第六章 | 附则 5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现 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称"《香港上市规则》")、《北京 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 ...
宇信科技(300674) -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4-28 14:51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五年四月 | 目录 |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机构及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5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6 | | 第六章 | 附则 8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 会的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各项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管,确保董事 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称"《香港上市规则》")、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 ...
宇信科技(30067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2025-04-28 14:51
| 目录 | | --- |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五年四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1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2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3 | | 第六章 | 附则 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本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