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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鑫医疗(30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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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鑫医疗(30045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11:46
财务报告缺陷界定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指与利润相关错报超利润总额10%或与资产相关错报超资产总额5%[9]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指与利润相关错报在利润总额3% - 10%或与资产相关错报在资产总额1% - 5%[9] -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指与利润相关错报小于利润总额3%或与资产相关错报小于资产总额1%[9] 重大信息遗漏界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未披露属重大信息遗漏[12] - 交易标的营收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未披露属重大信息遗漏[1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未披露属重大信息遗漏[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未披露属重大信息遗漏[1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未披露属重大信息遗漏[12]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原预计20%以上且无法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15] - 业绩快报数据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法合理解释认定为重大差异[15] 责任追究 - 公司追究年报信息披露重大缺陷责任人责任,董事长等承担主要责任[16] - 因重大缺陷被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内审部门查实原因并追究责任[18] - 情节恶劣等五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惩处[18] - 处罚责任人前应听取其意见[20]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通报批评、警告等[19]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9]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9] 其他 - 季度、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21]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修订[2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23]
三鑫医疗(300453) - 商誉减值测试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11:46
商誉减值测试 - 公司应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2] - 按公允价值或账面价值比例分摊商誉[4][5] - 先对不含商誉的资产组测试,再对含商誉的测试[11] 减值迹象与可收回金额 - 资产组现金流恶化等表明存在减值迹象[8] - 可收回金额按较高者确定[11] - 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现值预测期原则上最多5年[13] 其他规定 - 必要时聘请机构核实商誉[14] - 单项减值重大应及时履行义务[14] - 财报中充分准确披露商誉减值信息[16] 制度相关 - 制度引用外部制度自动适用最新政策[18] - 董事会负责拟订和解释制度[1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8]
三鑫医疗(30045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11:46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6] - 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8] 工作主要职责 - 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11]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14] 沟通内容与股东会安排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等[17] - 公司做好股东会安排组织工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可邀请媒体报道[19][20] 重大方案沟通与官网专栏 - 公司制定涉及股东权益重大方案时与投资者充分沟通[21] - 公司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公布网站地址并及时更新[24] 业绩说明会与活动要求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27] - 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尽量公开,有条件可网上直播[28] 沟通方式与注意事项 - 公司与投资者一对一沟通,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32] - 公司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避免其获取内幕信息[34] 咨询电话与互动平台 - 公司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并公布号码[38] - 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谨慎客观发布信息[40] 顾问聘请与信息保密 - 公司必要时聘请投资者关系顾问,避免其损害公司利益[42] - 公司不得向分析师等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44] 活动档案与内控制度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不少于三年[50] - 公司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及程序[51] 接待推广原则与人员安排 - 接待和推广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等原则[54]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配备工作人员协助[55] 调研采访限制与特定对象沟通 - 公司避免在年报等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55]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58]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63][64]
三鑫医疗(30045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11:46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 - 公司及相关人员披露前控制知情范围,防内幕交易[6] 披露文件与时间 - 信息披露文件含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用中文文本[8]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通过规定媒体公布应披露信息[8]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27]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27] - 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27] 业绩预告与修正 - 净利润同比升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一月内业绩预告[37] - 最新预计数据超原预告区间上下限20%,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39] - 预计业绩与已披露业绩快报差异达20%以上,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41]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立即披露[4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及时披露[56] - 提供财务资助需董事同意,特定情况除外[60] - 与关联人交易达一定金额需审议并披露[61][62] - 营业用主要资产异常超30%立即披露[66]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应披露公告[65] - 涉嫌违法违规触及退市情形及时披露并进展披露[67] - 利润分配或转增股本方案相关披露与实施时间要求[68] - 涉案金额等情况需披露[69] - 一次性签署合同金额达一定比例需披露[70] 责任人与职责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7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73][74][79] - 董事等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确保其获重大信息[76] - 董事会自查并披露制度执行情况[76] - 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履行情况[77] 资料保管与报告 - 证券投资部保管资料原件期限为10年[82] - 董事等获悉重大信息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和秘书[87] - 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24小时内报告重大信息[87] 信息保密与更正 - 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公开前保密[92] - 董事长、总裁为信息保密第一责任人[93]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及时更正[89] 披露途径与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等,网站为巨潮资讯网[99] - 信息披露违规处分责任人并可要求赔偿[99]
三鑫医疗(30045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11:46
重大事项影响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30%,可能影响股票交易价格[5]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可能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可能影响股票交易价格[5]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7] - 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 重大事项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分阶段披露公告,制作进程备忘录[11] - 重大资产重组报送信息披露文件时报备知情人档案[11] - 知情人登记备案含多方面信息[12] - 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进程备忘录[16]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十年以上[16] - 发现内幕交易二个工作日内报送深交所和江西证监局[21] - 5%以上股份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获取内幕信息[23] - 加强内幕信息管理,控制知情人范围[13] - 相关主体填写知情人档案分阶段送达公司[15] - 做好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知情人登记和档案汇总[15] - 外部信息使用人不得泄露和利用内幕信息[19] - 与知情人签订保密协议告知保密义务[21] - 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并追究责任[21]
三鑫医疗(30045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08 11:46
董事会秘书任职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2] - 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专业知识和资格证书[4] - 六种情形之一不得担任[2][3] 职责与协助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责[4] - 聘任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7] 解聘与聘任 - 四种情形之一应一个月内解聘[7]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9]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9] 其他规定 - 聘任时签保密协议,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8]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1]
三鑫医疗(300453)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11:46
内部审计部门设置与职责 - 公司设立独立内部审计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4][6][7]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8]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大额资金往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并提交报告[9][17] 审计范围与内容 - 对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审计,关注审批、合同等内容[16][21][22][23] - 审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重大信息范围等内容[18] 审计工作流程 - 审计工作分为立项、准备、现场、报告和后续五个阶段[18] - 审计项目实施有审前调查、发通知书等具体工作程序[19]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工作底稿和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为5年,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为10年[10]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根据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审计工作委托与配合 - 专项审计工作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28] - 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单位沟通时,内部审计部门应配合[20] 激励与约束机制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工作激励与约束机制,审计委员会参与负责人考核[31] - 对有突出贡献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奖励,对违规部门和个人追究责任[23] - 对违规内部审计人员,公司根据情节给予处分和追究责任[23] 制度适用范围 -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子公司[2]
三鑫医疗(30045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8 11:4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8][31]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8][31]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9] - 连续十二个月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审议规定[18][19] -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19][33]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9][3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9][33] 关联关系披露 - 董事个人或其任职企业与公司有关联应十日内披露[26]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按发生额累计适用规定[19][2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20] 审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3]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非关联股东表决[29] 参股公司信息披露 - 参股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可能影响股价时参照规定披露[35]
三鑫医疗(300453) -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08 11:45
股本与注册资本 - 公司总股本将由522,397,525股减少为522,084,275股,减少313,250股[1]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前165,183,790股,占比31.62%,变动后164,870,540股,占比31.58%[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前后数量为357,213,735股,变动后占比68.42%[1] - 修订前公司注册资本为52,239.7525万元,修订后为52,208.4275万元[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董事会三年内可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部门诉讼或自行诉讼[12] 股东会职权与审议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选举董事、审议报告等职权[1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6] 会议召集与通知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22] 董事与高管规定 - 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4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66] - 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根据盈利及资金需求提议中期股利分配并提交股东会批准[68] 其他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81] - 公告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9日[82][83]
三鑫医疗(300453) - 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5-08-08 11:45
财报披露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25年8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1] 会议审议 - 2025年8月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报告相关议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