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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雷股份(30044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9 11:32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1/3 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 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集人既不履行职 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召集人职责。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公司董事会应根据本 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条 为适应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 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 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
金雷股份(30044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9 11:32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强化董事会 决策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 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并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 ...
金雷股份(30044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29 11:32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 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或辞职(以下统称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任报告,辞任报告中应说明辞任原因,公司收到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 辞任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相关信息; ...
金雷股份(30044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9-29 11:32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一)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的 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一条 为完善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 司选举董事的行为,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谓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 2 名以上董事时, 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 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 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 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举 2 名以上董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 ...
金雷股份(30044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29 11:32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持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 高履职能力。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 构,强化对董事会、管理层的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更好地保护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
金雷股份(30044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9-29 11:32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提高 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如公司相关 部门和人员不能确定其所涉及的事项是否属于本制度所称信息,应及时与公司 董事会秘书联系,或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证券监管机构咨询。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 的消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五)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收购人;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 ...
金雷股份(30044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9 11:32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选聘工作,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及须由董事会聘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协助提名委员会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四) 对提名和任免公司董事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
金雷股份(30044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11:32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公司 章程及股东会授权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 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独立董事,1 名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设副董事长 1 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 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
金雷股份(30044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29 11:3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雷科技 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 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协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负责提供公司有 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
金雷股份(30044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29 11:32
金雷科技股份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金雷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件信息内部报告 管理,明确公司重大事件内部报告的方法和流程,确保公司合法、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披露重大事件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雷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负有 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属分公司或分支机 构(以下统称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