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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杰科技(300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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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杰科技(30037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31 07:51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5]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5] 委员补选规定 - 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委员[7]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7] 职责与决策流程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应提前3日通知(特殊情况除外),若2日内未接委员书面异议,视为同意召开[15]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6]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会议且未委托他人、未提书面意见,或一年内出席次数不足会议总次数的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调整成员[17][18] 工作协调与信息披露 - 证券投资部负责组织协调委员会与各部门工作,董事会秘书可列席会议[21]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在深交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8] 下设机构与工作要求 - 下设内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22] - 内审部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期准备等工作[23] - 内审部应制定为委员会服务的工作制度和程序并报董事会备案[23] - 有关职能部门需为委员会及证券投资部、内审部工作提供支持配合[23] - 公司应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23]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23] - 会议记录由内审部制作,包含多方面内容[25] - 决议需制作记录,成员应签名并妥善保存[25]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26] - 本议事规则报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28]
扬杰科技(300373) - 公司章程
2025-10-31 07:51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5 | | 第一节 | 股东 | 5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7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8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0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1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2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4 |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16 | | 第一节 | 董事 | 16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19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22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3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25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6 |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26 |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 28 | | ...
扬杰科技(30037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10-31 07:51
资金占用防范 - 公司制定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2] - 资金占用方式包括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3] -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资产和资源[5] 责任与措施 -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0]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可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1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的股东,有权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将给予处分[15] - 公司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17] - 公司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17]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9]
扬杰科技(30037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31 07:51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增进投资者了解、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4][5] 投资者关系工作原则 - 主动性、合规性、平等性等六项[6] 投资者关系管理对象 - 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机构等[7] 投资者关系管理渠道和方式 - 公告、股东会、分析师会议等[8] 信息披露要求 - 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法定信息,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9] 工作开展方式 - 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9] 网络沟通建设 - 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利用公益性网络平台[10] 公司网站管理 - 丰富和及时更新公司网站内容,放置投资者关心信息[10] 联系渠道设立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专人负责并及时反馈[10]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说明公司多方面情况[14] 负责人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8] 人员素质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及行业等素质和技能[19] 工作职责 - 拟定制度、组织沟通等多项内容[20][21] 信息保密 - 公司及相关人员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等[21] 信息提供 - 各部门、子公司等为证券投资部提供信息披露相关信息[22] 培训安排 - 公司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22] 协助方式 - 公司可聘请专业机构或顾问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3]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负责解释[25][26][27]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
扬杰科技(300373)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0-31 07:51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内部控制制度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 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等方面形 1 (三)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经济环境,纠正和预防各种错误、舞弊行为,保 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和公平; (五)形成科学 ...
扬杰科技(30037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31 07:5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4]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9]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0] 董事会会议与资料管理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4]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34] 委员会会议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6]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6] 事项审议与披露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2] 沟通与履职保障 - 公司应健全独立董事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30] - 公司需确保独立董事履职获足够资源和专业意见[36] 费用与津贴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6] - 公司每年给每位独立董事适当津贴[36] - 独立董事除津贴外,不应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3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抵触,按相关规定执行[38]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及修改[3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0]
扬杰科技(30037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31 07:51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 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 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 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 ...
扬杰科技(30037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31 07:51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扬 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制定本规则的目的是规范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 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 策。 第四条 公司总裁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活动,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对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五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股东的监督。 第六条 董事应当诚实守信地履行职责: (一 ...
扬杰科技(300373)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31 07:51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6] 内部审计部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三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并提交报告[11]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3] 及时审计事项 - 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8] - 在重要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4] - 在重要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1] 报告披露 - 董事会应根据内部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7]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自评报告及相关意见[28] 内审人员管理 - 公司需建立内部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30] - 对有突出贡献的内审人员和有功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33] - 对阻挠内审人员等行为的直接责任者给予处分[34] - 内审人员违规视情节给予批评、处分或制裁[3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3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34]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13]
扬杰科技(30037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0-31 07:51
薪酬审议主体 - 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4] 薪酬制定与管理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等并监督执行[4] 不同人员薪酬 - 独立董事领固定津贴,不参与挂钩考核[7] - 担任管理职务非独立董事领职务薪酬[7]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标准工资和奖金构成[7] 薪酬调整与奖惩 - 违规可降薪或不发奖金,可设专项奖惩[8][10]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和修改[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