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杰科技(300373) - 内部审计制度
扬杰科技扬杰科技(SZ:300373)2025-10-31 07:51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6] 内部审计部工作安排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0] - 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三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0] - 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并提交报告[11]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3] 及时审计事项 - 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8] - 在重要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4] - 在重要对外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1] 报告披露 - 董事会应根据内部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7]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自评报告及相关意见[28] 内审人员管理 - 公司需建立内部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30] - 对有突出贡献的内审人员和有功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33] - 对阻挠内审人员等行为的直接责任者给予处分[34] - 内审人员违规视情节给予批评、处分或制裁[3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3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34]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