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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股份(30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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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股份(300082) - 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5 13:21
业务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2] 业务审批流程 - 财务中心评估风险,风控审计部审查可行性与风险控制情况[3] - 董事会在权限内审批,超权限提交股东会审议,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操作[4] - 所有业务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履行表决程序,超权限还需股东会审议[6] 业务风险管控 - 工作小组每季度末报告业务风险变化情况[7] - 业务亏损达一定条件董事会应临时公告披露[7] - 工作小组设定止损限额并严格执行[8] - 工作小组及时提交风险分析报告[8] 业务应急处理 - 公司应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应对重大突发事件[8] 业务信息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业务持仓、盈亏、风险分析等信息[8]
奥克股份(300082) - 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5 13:21
制度生效 - 制度需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适用[2]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26][27] 审计内容 - 内部审计范围包括年度财务计划执行和决算等十二项内容[6][7] - 内部审计种类有财务收支审计、专案审计、专项审计等[16] 审计安排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7] - 实施审计前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突击性审计除外)[14] 审计权限 - 审计机构权限包括召开审计会议、参与重大决策事前审计等十二项[11][12] 异议处理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有异议可在七天内向公司分管领导提出[14] 机构人员 - 公司设立独立审计机构,审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至少是会计师[19] 档案保管 - 审计档案保管期限为十年[23]
奥克股份(300082) - 公司章程
2025-08-25 13:2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4月26日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万股,5月20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009.82万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68009.82万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等原因收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合并等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0] - 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3] - 董事等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诉讼[2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28] 交易审议规则 - 股东会审议重大交易事项,资产总额等指标占比超50%且有金额要求[31]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3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50%以下等5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7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80]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4] 人员任职规定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缓刑考验期满未逾二年不能担任董事[67] - 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69]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75] 财务与分红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无重大投资等事项,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104] 其他规定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11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报纸公告[120][121]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30]
奥克股份(300082) -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2025-08-25 13:21
制度制定 - 公司制订突发事件处理制度以提高处置能力、保护投资者利益[2] 事件范围 - 突发事件包括治理、经营、政策环境和信息类[4][6] 处理原则 - 突发事件处理遵循合法合规、及时积极等原则[6] 组织架构 - 公司成立应急小组处理突发事件,分五个系统[7] 预警机制 - 各部门责任人负责预警预防,及时汇报信息[10][11] - 预警信息传递由责任人汇报给分管副总裁[11] 应急处理 - 发生突发事件应急小组控制事态并启动预案[13] - 不同类型突发事件有相应处置措施[13][14] - 公司可邀请专业机构协助解决突发事件[15] 善后工作 -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急小组总结经验完善制度[15] - 应急小组拟定善后事项处理意见,需上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执行[16] 保密与上报 - 突发事件处理相关人员要恪守保密原则,服从公司统一安排[16] - 公司应及时向辽宁省证券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上报事件情况[16] 应急保障 - 公司下属各部门要做好人力、物力、财力等应急保障工作[18] 处理评价 - 处理评价工作包括调查、总结、评价、整改四方面[20][21] 责任制度 - 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23] - 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3] - 对失职、渎职人员给予批评、警告直至除名处分[23]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2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5]
奥克股份(300082)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5 13:21
董事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董和非独董表决分开[2] - 董事会及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董候选人[5] - 董事会及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董候选人[5] 投票权数规则 - 选举独董投票权数为股份总数乘应选独董人数[8] - 选举非独董投票权数为股份总数乘应选非独董人数[8] 选票及当选规则 - 股东所投候选董事数不超应选人数,否则弃权[9] - 当选董事得票数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1] 缺额及多候选人处理 - 当选董事少于应选但超法定和三分之二,下次股东会补选[11] - 不达标则多轮选举,仍不达标两月内再开股东会[11][12] - 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按票数排序,相同则多轮选举[12]
奥克股份(30008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2025-08-25 13:21
股份转让额度与限制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董事和高管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的深交所上市 A 股 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5] - 董事和高管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6]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持有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7]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第七个月至十二个月申报离职,自申报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7] - 董事和高管在七种情形下股份不得转让[13][14] 股份转让流程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报告,公司披露减持计划[8]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9] - 董事和高管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一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司,公司两个交易日内披露[10]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发生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0] 交易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11] - 董高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需遵守规定并向深交所申报[13] 公司规定与问责 - 公司若通过《公司章程》对董高人员股份转让有更严规定,需及时向深交所申报[12] - 董高人员应确保特定关联方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12] - 公司实行问责机制规范董高人员买卖公司股票行为[14] - 对董高人员违规行为问责追究方式有七种,可单独或合并适用[14] - 发现违规行为启动问责程序,包括调查取证、立案等五步[14][15][16] - 董事会审议处理意见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成员参加会议,按三分之二以上多数人意见作决定[16] - 对涉嫌违规交易董高人员,公司应向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告,登记结算公司可锁定股份[16]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修订及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6]
奥克股份(300082)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5 13:21
投资审批 - 证券投资规模占净资产10%-50%且超1000万元,董事会批准披露[6] - 证券投资总额占净资产超50%或超5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资金来源与期限 - 证券投资资金用自有闲置资金,特定产品可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 - 投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4] 监督审计 - 内审部门每季度末审计监督证券投资[8] - 董事会风控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证券投资[15] - 独立董事可检查资金使用并聘任外部审计专项审计[16] 信息披露 - 财务中心对证券投资日常核算并报表列报[12] - 定期报告披露证券投资及损益情况[14] 责任追究 - 违规开展业务或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处理相关人员并追究负责人责任[20] - 日常监管上报虚假信息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20]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22][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日生效[23]
奥克股份(30008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3:21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草案,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辽 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五)董事会风控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提议召开时;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 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 ...
奥克股份(30008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08-25 13:21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 ...
奥克股份(30008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08-25 13:21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三条 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 和组织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具体事宜,负有直接责任。证券部具体负责公司 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风控审计委员会应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同时应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信 息知情人信息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附件 2)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 全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报相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及 董事会秘书应在书面承诺上签字。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 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证券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 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 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 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 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