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海防务(3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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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防务(30000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8修订)
2025-08-26 14:16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批准以下担保事项: - 1 / 14-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行为,保证公 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
天海防务(30000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8修订)
2025-08-26 14:16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 第二条》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 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
天海防务(30000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8修订)
2025-08-26 14:16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一名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 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备从事董事会秘书、管理、股权 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 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 ...
天海防务(30000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2025.8修订)
2025-08-26 14:16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第二章 对外财务资助的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 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 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提供财务资助的除外。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 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 愿的原则,且接受财务资助对象或其他第三方应就财务资助事项向公司提供但保。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 ...
天海防务(30000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8修订)
2025-08-26 14:16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并参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中的公司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及控制的、能够以货币计量的并且能 够产生效益的经济资源,包括由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 以及其他资产等构成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条 公司的对外担保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应遵守《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其 他管理制度中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规定,并且应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和本制 ...
天海防务(300008) - 财务管理制度(2025.8修订)
2025-08-26 14:16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 | | | | 第 | 一 条 | | 组织体系 3 | | | --- | --- | --- | --- | --- | --- | | | 第 | 二 条 | | 管理目标 3 | | | | 第 | 三 条 | | 机构设置 4 | | | | 第 | 四 条 | | 人员管理 4 | | | | 第 | 五 条 | | 财务人员职业道德 4 | | | | 第 | 六 条 | | 岗位职责 5 | | | | 第 | 七 条 | | 会计工作交接 5 | | | | 第 | 八 条 | | 会计档案的要素 6 | | | | 第 | 九 条 | | 会计档案的保管 6 | | | | 第 | 十 条 | | 会计档案的调阅 6 | | | | 第 | 十一 | 条 | 会计档案的移交 7 | | | | 第 | 十二 | 条 | 已到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的处理 | 7 | | | 第 | 十三 | 条 | 会计核算要求 7 | | | | 第 | 十四 | 条 | 财务信息披露 8 | | | | 第 | ...
天海防务(30000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8修订)
2025-08-26 14:16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天海融合防务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与投资中心 董事会下设证券与投资中心,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证券与投资中心负责人负责保 管董事会印章。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与投资中心应当协助董事会秘书充分征 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 8 (一)代表 10 ...
天海防务(30000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8修订)
2025-08-26 14:1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管理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每年评估董事、高管任职资格[7]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过半数通过决议[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现场召开为原则[11]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2]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4]
天海防务(30000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8修订)
2025-08-26 14:16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不得在公 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主任委员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
天海防务(30000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8修订)
2025-08-26 14:16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 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提出辞职。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