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裕同科技(002831)
icon
搜索文档
裕同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8 08:41
股票代码:002831 股票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9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董事会拟定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 ...
裕同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08:41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6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二)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 人,分别为: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刘中庆先生、 刘宗柳先生、王利婕女士、吴宇恩先生、邓赟先生。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华 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高公司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拟将 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确定为:若公司无重大投资计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2023 年度至 2025 年度,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 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0%,具体 ...
裕同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27 08:05
股票代码:002831 股票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5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披露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9 日 ...
裕同科技: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0:26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且其中一名独立 董事应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应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 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资格和义务应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办事 ...
裕同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12-13 10:26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 年 8 月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具 体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第一百零八条 |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建立独立董 | 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建立独 事。 | | | 事制度。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 | 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是指不在 | | | 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 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 | | 公司及其所属主要股东不存在可 | 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 | | |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 | 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 | | 系的董事。 |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 | | 公司董事 ...
裕同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3-12-13 10:26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 年 8 月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具 体修订情况如下: | 修订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第六条 | … | | | | (十)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决定聘 | … (十)根据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决 | | | 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 | 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 | | 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 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 |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 |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 | 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 |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 | | | 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 | 者解聘 ...
裕同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3 10:26
股票代码:002831 股票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4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的有关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董事会拟定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
裕同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3 10:26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一)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三)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7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 人,分别为: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刘中庆先生、 刘宗柳先生、王利婕女士、吴宇恩先生、邓赟先生。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华 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3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议案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章程(202 ...
裕同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0:26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 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以及《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股东大 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并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审议议案、决定事项,应当充分考 虑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严格依法办事。 第三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司 遵守法律法规,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 第四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和 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具体如下: ...
裕同科技: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0:26
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修订)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席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 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 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 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及提出薪酬方案。工作组成员由董事长和公司 第 1 页 共 4 页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 ...